①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把戶口遷回農村,可在宅基地建房嗎
戶口已轉走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
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是由村集體按「一戶一基」的規定,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戶建房的。如戶主去世,戶口本上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由集體收回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產滅失後再收回。
家人戶口已遷走,就不是該村村民,集體應該收回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產是私有的,就不好收回。可以繼續使用該房產,直至其滅失。在宅基地上拆舊蓋新,村集體不會許可。
② 城鎮退休職工回鄉居住可否申請宅基地
城鎮退休職工回鄉居住,不能申請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宅基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它具有嚴格的身份性、無償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從屬性及范圍的嚴格限制性等特點。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消滅形式有絕對消滅與相對消滅。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③ 戶口退休職工回原籍在已有的宅基地上建房可以嗎
那你必須的經過村委會同意,然後上報鄉或鎮經過批准後才可以。
看當事人的戶口性質而定,如果是非農業的戶口性質,是不能在農村蓋房的。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並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④ 退休公務員老家宅基地問題
公務員不是本村成員,不享有農村宅基地,他自己應當知道,建房需要縣政府審批的,村委會說話不算數。讓他去告吧。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⑤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在農村自已父輩留下的宅基地修房嗎
這個應該可以的,但是你修房之前要向村支書打聽一下,然後把所有手續辦完才可以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