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黨員組織關系怎麼轉
讓單位黨組織開組織關系介紹信到你要去的黨組織的就行了。一般黨員退休,組織關系從機關或者科室黨支部轉到離退休黨支部就行了呀。看看你們單位是什麼規定
滿意請採納。
㈡ 黨組織關系轉接的轉移辦法
1、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學習、外出務工經商和其他原因離開原所在地或單位,以及外出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經黨組織同意,應按規定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系(即開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
2、在全國范圍內可以直接相互轉移黨組織關系的黨組織
(1)縣級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2)中央直屬機關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中央一級人民團體的機關黨委;(3)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黨委(工委)組織部;(4)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工作委員會組織部(處);(5)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治部組織部、各農業師(管理局)政治部(處);(6)中國人民解放軍師(旅)或相當於師以上政治部或其組織部門;(7)鐵路系統的各鐵路局黨委組織部。
3、復轉軍人黨員組織關系轉遞的基本原則
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實工作的,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黨員在落實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等暫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門所屬復轉安置部門的,這些部門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並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也可以接收這些黨員的組織關系,並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
4、大中專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遞的基本原則
已經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黨員在落實工作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等暫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條件並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這部分黨員的組織關系,並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對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
5、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組織關系轉遞的原則
(1)離退休幹部的組織關系一般保留在原單位,可單獨組建黨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職幹部、工人黨員,其黨的組織關系一般應轉到居住地區街道(或村)黨組織。(3)易地安置的離退休、退職幹部、工人黨員,其黨的組織關系應轉移到接受安置地區街道、鄉(鎮)或村黨組織。(4)離退休幹部、工人黨員因看病、探望子女和親屬,外出時間超過六個月以上的,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應給他們開具黨員證明信,所到單位或地區的黨組織應接收並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5)幹部、工人黨員離休、退休、退職後,又受聘到另一單位工作,如果時間在半年以上,應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黨組織。
㈢ 退休黨員如何轉移組織關系
根據 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管理規定,黨員退休後組織關系處理內容如下:
1,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並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並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
2,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
3,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
4,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㈣ 退休職工黨組織關系轉移有什麼規定
退休職工黨組織關系轉移的規定有: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專黨員組織關屬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一、規范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憑證及使用范圍;
二、進一步明確在全國范圍相互直接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許可權;
三、在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中有關黨組織的主要職責及對黨員的要求;
四、有針對性地做好新形勢下的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和接收工作;
五、切實加強對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領導。
㈤ 退休人員的黨組織關系如何轉移
㈥ 退休黨員如何轉移組織關系
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規定,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原則上按照已有規定辦理。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並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並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內容拓展:
成為黨員的發展步驟:
1、開展廣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黨組織應十分關心其的思想進步,經常組織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啟發他們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教育和引導廣大學生積極靠攏黨組織。
2、對入黨積極分子進培養、教育和考察。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後,均應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指定黨員進行培養、教育,及時編入本支部的黨章學習小組學習,送黨校培訓,吸收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建立培養和考察檔案等。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工作。
3、確定重點培養對象。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遴選優秀的入黨積極分子作為重點培養對象。指定1--2名正式黨員作重點培養對象的培養人(聯系人),具體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對於成立了黨小組的支部,遴選重點培養對象須先經黨小組討論。
4、政治審查。黨支部通過黨總支,對培養對象的主要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表現和歷史情況發函調查。
5、確定發展對象。重點培養對象經過培養教育和考察後,如條件已成熟,在徵求團組織和非黨員同學的意見的基礎上,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確定為發展對象。
6、做好發展准備工作。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可由黨組織指定或入黨介紹人自己約請,一般由聯系人或培養人擔任);報黨總支預審;填寫《入黨志願書》。
7、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一切准備工作就緒後,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討論表決。
8、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將支部黨員大會通過的預備黨員材料報黨總支。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進一步考察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審察發展黨員的組織程序,在此基礎上作出審批決定。
9、結尾工作。黨支部在接到上級黨組織預備黨員的批准通知後,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為預備黨員,並提出希望和要求。張榜公布預備黨員名單。
㈦ 退休職工黨組織關系轉移有什麼規定
黨組織關系轉接就是指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學習、外出等原因離開原所在地或單位,以及外出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經黨組織同意,將黨組織進行轉接的一種調動形式。調動需由本人所在的黨支部向上級組織部門出具組織關系證明,再由上級組織部門開出《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給接收單位所在的組織部門,組織部門在給本人所在的單位黨組織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在全國范圍內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必須由縣級(軍隊為團級)以上的組織部門接轉。
㈧ 離退休幹部、工人黨員組織關系怎樣轉移
離退休幹部、工人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的原則是:
(1)離退休幹部黨員組織關系一般內保留在本容單位[本市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含)以下、區屆企事業單位以及其它企業的退休幹部黨員,其黨員組織關系一般應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黨員,其黨員組織關系一般應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3)易地安置的離退休幹部、工人黨員,其黨員組織關系應轉到接受安置地區的街道、鄉鎮黨組織;
(4)幹部、工人黨員離退休後,又受聘到另一單位工作的,如時間在6個月以上,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新的工作單位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