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洛陽市2o16年退休工人漲工資啥時補發
由於今年的社平工資數據公布普遍滯後,所以退休人員漲工資發放也就相應拖後了。估計需要等到七月份以後了。
『貳』 洛陽市退休職工的工資什麼時候調整!
2015年洛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政策已於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這是洛陽市連續第11年為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人均增幅達到11%,預計此次調整受益者將達到27萬人,每人每月將至少多領105元。
『叄』 洛陽地區對今年1月退休工人下半年怎樣漲工資請回答
偃師的工資都漲了嗎?
『肆』 洛陽退休工人漲工資啥時間補發
除了上海今年上漲的養老金已發給退休人員和北京、雲南、天津、浙江在回9月底前把今年增加答的養老金發放到位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執行方案還未出台。河南省人社廳正在制定實施細則並報批,養老金增加部分從今年1月補起。
『伍』 洛陽市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漲多少
河南省文件已經公布,你可以參考:
關於2015年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養老金 養老金調整 養老金上調http://www.161.com
2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深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5年5月10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陸』 洛陽啥時間會給退休老人漲工資快快答復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專調整水平屬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河南省、洛陽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柒』 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河南洛陽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12年會漲嗎以前小企業的工資偏低,漲幾次也不到1000
【發文機關】: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
【文號】:豫人社養老[2012]16號
【主題詞】: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 養老金 調整 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統籌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人員范圍
從2012年1月1日起,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原則
人社部發〔2012〕5號文件規定:「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要體現公平並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因素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高齡人員等群體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二)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5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6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8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9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110元;年滿90周歲125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批准組建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正高級、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能崗位上工作的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沒有取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但在1986年1月24日職稱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四、審批事項
(一)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由省和省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已經認定的人員,此次不再重新認定;未經認定的,由所在單位初審並填寫《2012年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審批表》(見附件),按參保范圍分別報審,在省本級參保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在市縣參保的,報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二)符合本通知其他條款的,不再審批,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
五、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六、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深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2年4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附件:2012年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審批表.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