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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退休後可以返聘嗎

發布時間:2021-12-07 11:33:13

❶ 企業能否全部使用退休返聘人員

一、因為退休來員工不屬於勞動自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二、返聘人員適用的法律法規:1.《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❷ 違反勞動紀律的退休人員還能繼續返聘嗎

只要單位返聘你,當然可以。返聘與在職職工就有所不同了,再違反勞動紀律隨時可以解聘。

❸ 我是退休職工,退休後,原單位返聘了我

今年3月份合同到期,沒想到2月份出了意外,我

❹ 退休人員返聘可以享受社保補貼嗎

不能。因為退休人員已經在領退休金了,當然不能享受社保補貼。

❺ 退休返聘人員可以當職工代表嗎

職工是指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人員;
返聘人員與企業之間不是勞動關系,是勞務關系。
性質不一樣,自然也就不能稱之為職工代表了
祝好

❻ 退休後返聘人員平常要注意什麼

返聘退休勞動者需要注意下列問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是按勞務關系來處理,而不是勞動關系;雙方需要簽訂書面的協議,來確定其權利義務;以及協議的內容要完備合法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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