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普通企業職工判刑之後出獄了還能辦理退休么之前一直有繳納養老保險金,但判刑之前和單位已經解除了
如果當事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就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申請退休,版辦理完退權休手續的次月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
當事人被判實刑後,其原來的視同繳費年限作廢,只結算其實際繳費年限,同時,服刑期間不能參加社保。刑滿釋放後可繼續參保繳費。
2. 公司判刑之後能領取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被判刑後如果該退休人員是公務員的,一般就沒有退休金了,如果不是公務員的,一般是還有退休金的,但在服刑期間是停發退休金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
【法律依據】
《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二(五)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3. 在職職工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在職職工判刑後還有退休金應該結合個人的具體社會保險情況進行考慮。在職職工被判刑如果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滿十五年繳費的是有養老金的,如果沒有滿十五年的可以讓家人對其繳費至滿十五年,那麼本人還是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法律分析】
在職職工本身是有單位性質在的,在職職工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因為觸犯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被判刑期的,用人單位又因為規定需要為勞動者提供養老金購買與交納的義務。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知,針對退休人員被判刑後,在服刑期間是不可以領取養老金的,但是刑滿釋放後養老金還是會按照職工在服刑前的標准進行發放。如果是被判緩刑期間,對方還是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但是基本養老金不會再作任何調整。如果是以個體為參保人員辦理退休的話,在達到領取待遇的條件時,本人進行申報經過社會保險局的核實以後,需要報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批准,才能辦理退休也就是養老手續。至於職工可以領取多少退休金,需要看不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辦法,國家不同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計發辦法是不一樣的,將基本養老金的水平與繳費的基數與年限還有退休的年齡進行掛鉤,體現多繳多得的一種獎勵機制。勞動者的繳費工資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以及退休時間越晚的話,那麼退休以後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也會越高。個人賬戶可以儲存多少金額也是參保人員在退休以後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重要因素之一。綜上所述就是犯人在關押期間,會暫停養老金的發放,但對其不會取消養老金,服刑期滿結束後可以繼續領取自己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4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禪爛,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
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對於企業退休人員,賀盯漏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企業職工判刑後能辦理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9號)第二條(五)、(六)款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
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5. 職工判刑後可否辦理退休手續
6. 企業職工判刑一年退休金怎樣辦理
若是在職判刑,退休時按實際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養老金。
若是退休後判刑,判刑期間不發養老金,不調整養老金。出獄後按原標准繼續發放。
7. 企業職工判刑後到退休能領退休金嗎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內拘役、有期徒刑及以容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8. 在職職工判刑後還有養老金嗎
在職職工判刑後,如果出獄後已經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養老金。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宏橡》(國發〔1997〕26號)規定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申請辦理退休後可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至於領取多少,要看貴省槐悶的基本養老保險計發辦法。
(8)企業職工判刑後能辦理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規定,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的登記、申報、變更登記等手續,並持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建立繳費關系。
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建立、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結。
用人單位辦理基本養老蔽明旁保險注銷時,應當到地方稅務機關結清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再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第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地方稅務機關提供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繳費的基本數據,地方稅務機關依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數據向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徵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出具徵收憑證,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實際繳費情況。
地方稅務機關在征繳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申報不實的,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實際的工資總額、職工工資收入提供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重新核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地方稅務機關計算的數額,先行繳納當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征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時、全額繳入國庫,並按照國家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