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政策出台本報訊: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198萬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30元的標准進行調整,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280元提高到2510元。這是本市第20次調整退休養老碧枝金。
1.向低於平均水平者傾斜月增30-45元
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而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同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和陵增加52.5元。
2.根據退休人員2011年基本養老金水平,按絕對額再次普遍增加養老金
2011年低於養老金平均水平2280元的人員 增70元/月/人
2011年月養老金2280元(含)至4000元的人員 增40元/月/人
2011年月養老金4000元以上的人員 增20元/月/人
3.向特定群體傾斜
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群體,此次按參加革命工作喚慧戚時間進行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到440元不等。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專技職務增120-220元/月/人;低於2510元補足到251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低於2510元補足到2510元
4.65歲及以上所有退休人員月增90-150元
65-69周歲 增90元/月/人
70-74周歲 增110元/月/人
75-79周歲 增130元/月/人
80周歲以上增150元/月/人
Ⅱ 2014年再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否包括超齡保險人員
問:2014年再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否包括超齡保險人員?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補辦養老保險。這一新消息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出台了《關於解決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通知》,即日起,我市沒有養老保障的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只要符合條件,可申請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通知》明確,2003年10月15日前具有我市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未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可補繳費用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條件人員向戶籍所在地鎮(區)勞保所申請,經市人社局復審合格後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通知》規定,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一次性補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人員補繳,按每增加一歲減少繳費1000元標准,最多減少不超過一萬元。從2011年8月起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201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的,可在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當月一次性補繳53590元,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通知》指出,2011年12月31日前,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人員,可一次性補繳距待遇領取年齡不足年限與15年之間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從當前參保時點起往前推算,並按各社保年度對應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補交基數。到達退休年齡時,按照《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市人社局負責人介紹,此次補繳政策系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一次性解決措施,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補辦。本次補繳後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從2012年1月1日起參加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
Ⅲ 人社部關於2014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嗎
官方曾有承諾,要隨物價上漲幅度每年調整企業退休職工的退休金,但並未見出台正式的文件或政策,所以是否調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還是未知數,全憑大領導一句話了。即使要調整,也要到2014年3月以後了,至於調多少,頂多也就是往年的水平,平均上調一兩百元吧,不用指望會有較大幅度的增長,所以不要抱太大希望,還是等等看看吧。
Ⅳ 2014年至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遍低有希望調整嗎
每個人養老金高低是根據本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計算下來的,
養老金計算公式從2005年到現在就沒有變化過。
所以,根本不存在普遍低的說法。
Ⅳ 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 也漲工齡工資嗎漲多少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今年的政策目前還沒有出台,建議留意當地社保局官方網站通知。
Ⅵ 2012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關於北京市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京人社養發〔2012〕40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中央在京企業,各計劃單列企業:
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12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280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 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510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28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2280元(含)至4000元(含)之間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養老金在4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510元/月的,補足到251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510元/月的,補足到2510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510元/月的,補足到251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 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
九、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65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歲至69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滿70歲至74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滿75歲至79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滿80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休人員待遇調整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十二、自2012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210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100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000元。
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仍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補足到最低標准。
十三、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Ⅶ 北京市二o一五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bjs退休金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提至3355元
記者 袁京)昨天,市人力社保局發布了2015年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准調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增加40元,福利養老金增加35元。
調整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將從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470元,增長幅度為9.3%;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則從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長幅度為10%。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底之前補發到位。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調整待遇標准。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預計今年當年受益人群達90.7萬人,其中享受福利養老金48.7萬人,享受居民基礎養老金的42萬人。此次待遇調整所需經費均由財政負擔。
調整方案第二部分:三項傾斜政策特殊調整1:80歲以上月增160元
針對本市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至今,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
何為高齡?今年針對的是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最高檔為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詳見圖表2)。
舉例:1.企退人員趙某繳費年限為40年,2014年12月年滿68周歲,基本養老金為每月3400元。調整後,月增加380元,共3780元。
計算方法:3400+3.5×40(按繳費年限增加)+ 140(按絕對額增加)+100(高齡)=3780元
2.企退人員劉某已滿80歲,繳費年限為40年,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為每月3900元。調整之後,每月增加420元。
計算方法:3900+3.5×40(按繳費年限增加)+120(按絕對額增加)+160(高齡)=4320元特殊調整2:享100%退休待遇老工人至少增480元
今年本市繼續單獨調整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按照國家規定,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可享受100%退休待遇,目前本市這類人員年齡普遍在80歲以上。
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准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並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從整體計算,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640元以上。
特殊調整3:企退軍轉幹部至少漲至3355元
Ⅷ 今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漲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於7月13日公布了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方案:調整後,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每月3770元,比2016年的3573漲了197元!
今年北京養老金的調整方案,依然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Ⅸ 北京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政策是啥
北京最新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標准: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Ⅹ 北京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多少
2016年,我抄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襲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