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退休黨員黨費收繳標准 2017退休黨員黨費怎麼交 2017黨費多少
1、收繳標准: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者按1%交納黨費。
2、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第一章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退休金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者按1%交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的標准以此規定為准,全黨服從中央。
1、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
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休費之和,以及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補貼。
2、離退休人員補貼是指:
根據國家關於規范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各地各單位離退休人員普遍發放的補貼(相當於在職人員的規范津貼補貼)。對於只有部分離退休人員享受的補貼(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補貼、離休幹部護理費、艱苦邊遠地區補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提租補貼、住宅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傷殘人員撫恤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3、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養老金總額包括: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
② 退休黨員我黨費繳納標準是怎樣
依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網頁鏈接,退休黨員黨費繳納標准為: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③ 退休黨員交黨費標准
中組部
《關於中國 共 產 黨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④ 退休黨員黨費標准
與在職黨員差異不大,都是按照月收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
⑤ 企業退休工資繳納黨費標准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和標准要嚴格按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執行.收取標准為:
(一)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此部分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工齡津貼,教齡津貼,護士工齡津貼),獎金;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放的獎金.
(二)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第一條所指的計算基數)在400元(含400元) 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 以上(稅後)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稅後)者,交納3%.
(三)在鄉鎮機關和鄉鎮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黨員,村幹部和民辦教師(代課教師)中的黨員,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資和補貼),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牧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四)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五)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六)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老保險金為基數,參照上述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七)下崗待業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生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八)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九)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十)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十一)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從按新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十二)黨員自願額外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州委組織部,省委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十三)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託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十四)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十五)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十六)各縣委,海螺溝景區黨委,州直機關工委,州級各相關黨委須於每年3月底前,按黨員直接交納黨費數的40%將黨費足額匯入州委組織部黨費專用帳戶,不得少繳或延期上繳.
(十七)各基層黨支部負責收繳,登記該支部全體黨員上繳的黨費,並按黨組織隸屬關系,定期將本支部收繳黨費全額上繳上一級黨組織,做到應收盡收.黨支部一律不得自留黨費.
⑥ 退休黨員黨費繳納標準是怎樣的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根據中央組織部2008年發布的3號文件《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七條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困難的黨員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一、規范黨費收繳工作。(6)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交納黨費以基本離退休費或基本養老金為計算基數,不包括津補貼,生活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根據中央組織部2008年發布的3號文件《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十二條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⑦ 離退休黨員黨費計算基數
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
內容說明:
這里所指的「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應為每月實際領取的基本離退休費總額或基本養老金總額,可不包括其他津補貼。國家給離退休幹部、職工發放的津補貼,是用於他們養老、就醫的經費,且各地標准不一,這些津補貼應不納入黨費交納基數。
同時,對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補交黨費,要充分考慮他們的實際,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並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可少補交或不補交。
(7)企業退休黨員黨費標准擴展閱讀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⑧ 退休黨員黨費標准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離退休以後按國家規定領取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仍屬於有固定收入的黨員,因此,這部分黨員要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參照上條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依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8)企業退休黨員黨費標准擴展閱讀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它不僅可以為黨組織提供活動經費,給黨組織以經濟上的幫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⑨ 對離退休幹部黨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有什麼具體規定
黨費收繳:
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第十八條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包括: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9)企業退休黨員黨費標准擴展閱讀: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
離休指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離休是我國幹部退休制度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可以離職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