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的退休人員應該繳納殘疾保障金和工會經費嗎
殘保金的來徵收標准為:(單位上源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在崗殘疾人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年平均職工工資。對暫未達到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單位,按規定向各級地稅機關繳納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殘疾人不足一人的單位,按比例差額計算繳納。 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應安排的比例數1.5%,上年的社平工資是15239元/年。工會經費的計算:沒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繳納工會經費。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的40%繳納工會經費。
『貳』 用退休殘疾人交殘疾人保障金嗎
上面2位說的絕對沒問題,超出法定勞動年齡段的殘疾人是不計入殘專保金審核范圍的屬,原因是你叫的這個殘保金的全稱啊!看看你就明白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保障殘疾人就業用的,已經超出勞動年齡段的殘疾人當然是沒效果的了。
『叄』 殘疾人有工作到退休後有退休金嗎
僅有工作還不行,必須要有社會勞動保險(社保)參保繳費,並且繳費年限十五年以上,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才會有退休金。否則工作一百年也無用。
『肆』 企業用殘疾人用工是名退休職工,可以免交殘保金嗎
不可以。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條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
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4)殘疾人保障金包含退休人員嗎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相關法條:
第七條 各級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應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門人員負責「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收取「保障金」,必須使用財政部統一制定,省級財政部門印製發放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用票據》,並加蓋本地區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印章。
第九條 「保障金」暫按預算外資金進行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儲存,計劃管理,嚴格審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計入「保障金」。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收取的「保障金」。
『伍』 退休職工是否需要交殘保金(不是殘疾人,只是退休人員)返聘又應該有哪程序
一、退休職工不需要交殘保金,不允許返聘。
二、退休人員屬於已經退出工作崗位的人員,他們是屬於國家規定的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所以,原則上是不允許返聘的,退休人員返聘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也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也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三、返聘人員只能和用人單位協商用工待遇問題,也不繳納什麼殘保金,沒有殘保金這個說法和規定,返聘國家沒有規定什麼程序。因為是不受國家用工制度制約和保護的人員,本身退休人員就應該休息。
(5)殘疾人保障金包含退休人員嗎擴展閱讀: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對於退休返聘行為的法律定性,我國勞動立法並未做出明確規定,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也各有差異,理論界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綜合來看,大致可以分為勞動關系說和勞務關系說兩種。筆者暫從二者的比較來做說明。
第一、主體方面
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勞動關系的主體具有法定性。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即勞務關系的主體具有廣泛性,對主體並沒有特殊要求。
第二、主體的地位方面
第三、確定報酬的原則方面
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並須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給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勞動福利等,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得淋漓盡致。而在勞務關系中,主要是根據等價有償的原則,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體現出市場經濟的效率性。
『陸』 急!!我公司有退休人員 殘保金應該怎麼算啊
用人單位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認後,達到規定比例的版,不繳納殘疾權人就業保障金;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按實際差額人數和征繳標准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考慮到金融危機的影響,為減輕用人單位負擔,今年的征繳標准仍按去年21658元/人的標准執行。
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21658元×(本單位2008年在職職工總數×1.7%-殘疾人職工數)
1、有安置殘疾人
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度單位在職職工總數 * 1.6% -上年度單位已安置殘疾職工數)*上年度單位職工年人均工資 * 60%
2、未安置殘疾人
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度實際發放工資總額 * 0.96%
『柒』 聘用退休人員,計算殘疾人保障金時需要計入嗎
什麼意思,是發福利
『捌』 特殊病種殘疾人護理費是否包含在退休金里了
養老金中不包含殘疾人護理費,除了離休人員和工傷人員有護理費外,其它任何人社會保險均不支付護理費。
『玖』 某單位使用退休人員的殘疾證,交納每年的殘疾人保證金,這樣是否違法是否可以單方面查詢人員所屬單位
交納抄殘疾人保證金的話,一般如果你單位有殘疾人扣免,應該是給這個殘疾人上社保才能抵扣的,但你說的用退休人員的殘疾證這樣的情況,如果殘聯說允許應該就沒有問題,你每年交的殘疾人保障金不是都要去核對你單位要按多少人標准、百分之多少交的嗎,核對的時候如果你單位有殘疾人的話,他要你提供什麼材料證明,如果沒問題按這個給你們核定的話,應該就沒什麼事了,要說查詢人員所屬於單位現在應該查不了吧,因為各個辦事單位都不是聯網的,就好像工商和稅務、銀行不聯網是一樣的,所以應該查不了。
『拾』 2016年繳納殘疾人保障金桉工資總額計算,工資總額中扣減退休人員工資嗎
工資總額不包括退休人員養老金或者勞務報酬。
工資,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專動合同的約定,以各屬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退休人員是沒有工資的,只有基本養老金,並且是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聘用退休人員的,因為退休職工不具有法定勞動者主體資格,不是勞動關系,是勞務關系,支付給退休人員的不是工資,是勞務費,不包括在工資總額之內。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