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退休的判勞教會影響退休工資嗎
有,在勞教期間不享受養老金,勞教期滿後辦理手續後開始享受。
② 職工受過刑事處罰,但並未被記入檔案,退休時受到影響嗎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被罰款的不是刑事處罰,而是治安行政處罰版。對於有行政權處罰的案底材料,除了進行處罰的派出所會留下具體筆錄和處罰單據(單據上有處罰罰款的記錄),也會通過公安系統內部傳遞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留檔。
治安行政處罰僅僅對於你今後考取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政審,會有影響;對於考研等升學沒有任何影響的。
③ 勞改刑滿釋放可以正常辦退休嗎
職工被判刑之前的工齡,按照原《關於工作人員曾受過開除、勞動教養內、刑事處分工齡計容算問題的復函》((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和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為生活來源的勞動時間,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之規定,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不再計算,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可以計算。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滿十五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④ 被收容勞教過的人員能拿到退休工資嗎
只要交足十五年養老保險可以辦退休領養老金。
⑤ 曾被勞教退休有影響嗎
勞教跟退休是沒有任何關系的,退休是看年齡的,不是看政質面貌的。
⑥ 我老公在單位停薪留職期間被判2年勞教,單位開除了,現在退休會有什麼影響嗎
有影響。如果社保繳費年限達不到十五年,或者根本不是參保繳費人員,根本退不了休,或沒有退休。
⑦ 事業單位人員在職時被判刑,刑滿後達到退休年齡能否辦理退休以前35年工齡還算不算
那樣工齡就消失了---但開除之前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的部分是計算的。
開除公職和刑滿釋放人員的養老保險計算方法
作者:佚名 來源:網路 點擊數:
詳細內容:開除公職和刑滿釋放人員服刑前後的交費年限和工齡在養老保險計算方法中還能合算嗎
# 參考答案: 1、被原單位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後經勞動人事部門正式批准錄用為全民、大集體職工或企業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齡。
2、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人員,開除或判刑前原單位和個人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已實際繳費的,其重新工作後的繳費年限可同開除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被開除或判刑前未繳費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3、因過失犯罪被判刑情節較輕,或判緩刑、監外執行未離開原工作崗位的,判刑前的工齡也可計算為連續工齡。判刑服刑期間不計算工齡(未離開工作崗位照發工資者除外)。
# 參考答案: 職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不能計算工齡。沒有被開除公職的,其勞動教養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被開除公職的,就應該從其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職工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如果未被剝奪政治權利,其緩期間可以計算連續工齡,如果 被剝奪了政治權利,他的合並工齡應該從恢復政治權利後重新進行計算。
# 參考答案:職工被判刑、勞教(開除公職,下同)時,基本養老保險按以下規定處理:
(1)職工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或勞教期間,個人帳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繼續按記帳利率計息;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個人帳戶儲存額按銀行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2)職工被判刑或勞教,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釋放,"中人"繳費年限滿10年、"新人"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按第35條規定處理;"中人"繳費年限不滿10年,"新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3)職工退休後被判刑或勞教的,服刑、勞教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刑滿釋放恢復政治權利或勞教期滿後的基本養老金按服刑、勞教前的標准發放,以後按規定正常調整。
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未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緩刑期間基本養老金不作調整。
⑧ 請問以前受過處分的老職工在退休計算工齡時是否會有懲罰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期間,不計算工齡,現在叫繳費年限,所以,你的長輩,是要扣減一年工齡的
⑨ 職工服刑或勞教期間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職工服刑或勞教期間養老保險不計算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處於暫停狀態,不可以補繳。
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
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
如其被判刑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自其刑期開始之日,社會保險統辦機構即應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此前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親屬。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法亂紀被判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
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而《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中則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不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