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湖北省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安葬費、撫恤金標准
湖北省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安葬費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撫恤金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
法律規定:
湖北省勞動廳、省財政廳關於企業職工死亡後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鄂勞險[1995]180號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職工的工資普遍進行了調整,加上物價上漲等原因,造成職工死亡撫恤待遇偏低,為適當解決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保障其基本生活,經研究,確定對企業職業(包括離退休人員,下同)死亡後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准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於600元的按600元發給。
二、一次性撫恤金,按下列標准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於2000元按2000元發給。
❷ 湖北省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發放標准
喪葬補助金為3個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為10個月的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
根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死亡有關待遇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鄂人社發〔2013〕46號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死亡待遇與原辦法進行對比,按照就高的原則發放。
2、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11年7月1日以後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標准按本意見執行。
4、2011年7月1日至本意見印發期間死亡,遺屬未領取或者用人單位已墊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補發或者與用人單位結算。
❸ 請問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大概是多少
退休人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如果職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供養親屬撫恤金其具體賠償標準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等。
❹ 社保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標准
一、各地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標准不一樣,但一般來說喪葬費是定額給付,撫恤金依據當事人去世當月養老金標准結合當地規定的撫恤金計發月數綜合計算。具體標准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直接咨詢,也可以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咨詢。
二、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撫恤金申領流程如下:
1、當事人去世後,家屬(繼承人)應及時提交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喪葬費申請表等資料(一般是將資料提交給當事人原單位,由其代為辦理);
2、社保審核後按照規定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符合條件者由社保機構依據當地規定核算具體撫恤金、喪葬費金額;
3、社保機構審批完成後,將相關金額轉付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額後通知繼承人領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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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湖北省社會保障廳領導: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2019去死,撫恤金為什麼按2014.10基數發放
是不是這個人是2014年10月以後退休的,如果是,那就是養老金測算做實還沒弄,只能暫時按2014年9月的工資基數測算。
❻ 湖北省離休幹部喪葬費和撫恤金各是多少
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死亡後喪葬費、撫恤金標准:
根據湖北省版人事廳,湖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機關事權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標準的通知》(鄂人[2008]2號文)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的喪葬費標准調整為5000元。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文)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❼ 湖北省勞動廳.財政廳對於退休員工因病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有沒有具體的文件
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市直相關部門: 現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回廳、財政廳答、總工會《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甘勞社發[2008]10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總工會《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2008年6月16日 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 各市(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工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隨著我省經濟的發展,在職職工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經研究,決定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撫恤費的發放標准。現將全省調整後的發放標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3500元 一次性撫恤費:1750元 資金來源按照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慈工會《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團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撫恤費的通知》(甘勞社發[2007]46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