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慰問退休人員物資款應列什麼科目
1、如題所述,企業行政方慰問退休人員的開支,一般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或者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核算;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第一條規定,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可見,該開支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作納稅調整;
3、目前各地在執行上不盡一致,例如,《浙江省寧波市國家稅務局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問題解答》中的第15個問題解答如下:企業發放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補助不能在稅前扣除,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節日慰問、生活補助等費用可作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9〕91號)文件的第十條規定「納稅人為離退休人員發放(報銷)的取暖補貼(取暖費)、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離退休人員)等相關費用,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4、綜合以上,應結合當地財稅機關頒發的具體文件規定再作判斷;
5、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核實,依法操作。
②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或上報上級主管單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2)退休人員慰問品會議記要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條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四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
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
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
第六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
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
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第七條 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幹部,應當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八條 離休、退休和退職的幹部的安置,要面向農村和中小城鎮。在大城市工作的,應當盡量安置到中小城鎮和農村,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到本人或愛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鎮和農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實際困難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應當積極做好安置工作。對於其他省、市、自治區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從嚴控制。
第九條 離休、退休幹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由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幹部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本人兩個月的標准工資,作為安家補助費。
③ 政府機關慰問退休老幹部的慰問品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第504號科目 事業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專業業務活動回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答實際支出。
有財政補助收入的事業單位,其財政補助資金必須按擬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變資金用途。
2.事業支出應按以下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3.事業支出的報銷口徑規定如下:
(1)對於發給個人的工資、津貼、補貼和撫恤救濟費等,應根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後列報支出。
(2)購入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材料可在領用時列報支出。
(3)社會保障費、職工福利費和管理部門支付的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標准和實有人數每月計算提取,直接列報支出。
(4)固定資產修購基金按核定的比例提取,直接列報支出。
(5)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6)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4.發生事業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當年支出收回時作沖減事業支出處理。
④ 工會可以向退休職工發放慰問品嗎
以公司章程規定為准
《工會章程》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章程明確規定,離退休後仍然是工會會員,因此,也應同在職職工一樣,享受相應的待遇。
⑤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內或上報上級主管單容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⑥ 全國總工會關於節日可給全體會員發慰問品的規定中「全體會員」是否包括已退休職工
我感覺這種情況一定是包括那些退休人員的,應該是這樣的
⑦ 看望退休職工慰問品有哪些
大米 花生油 紅包
⑧ 辦公室的工作職責有什麼
1.負責做好行政事務性工作,包括考勤、人事、財務、治安、保衛、消防、房管、工會、計生、衛生勞動、節假日值班安排、離退休人員慰問以及辦公用用品的申報、領取、購置、報修等管理工作;
2.負責做好處內外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
3.按照領導要求,做好會議記錄,協助領導貫徹落實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負責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記、保密、傳遞、保管、督辦和文書歸檔工作;
5.負責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工作;
6.負責做好印章管理工作;
7.負責做好各種報告、文件的列印、復印工作;
8.負責做好來訪人員及對外聯絡的服務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⑨ 給離休幹部發放慰問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嗎
應該不能算作違反規定。
中央的八項規定,前七項是針對領導及公務人員的工作作版風而言,而第權八項,則是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對離休幹部在節假日發放慰問品,是單位對該離休幹部的關愛,與反腐的實質有本質上的區別。
不知我說的可對?
希望我的回答能具有對你的提問的針對性。
⑩ 村黨支部購買春節慰問品的會議記錄怎麼寫
村黨支部購買春節慰問品的會議記錄,可以寫是誰買了春節慰問品,買了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