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退休職工是否應發防暑降溫費
企業退休職工不享有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2012〕89號)規定,防暑降溫費的發放對象是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退休職工早已退出勞動崗位,不存在高溫作業,不屬於發放范圍。
『貳』 有誰知道離退休人員還享受工會福利嗎
有誰知道離退休人員還享受工會福利。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相關規定:
第八條專 會員離休屬、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工會的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同等對待。
(2)退休職工能享受清涼飲料費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相關規定:
第三條第五項 會員享有工會提供的文化、教育、體育、旅遊、療休養、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務、就業服務等優惠待遇;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第三十五條 各級工會組織關心工會幹部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督促落實相應的待遇,支持他們的工作,堅決同打擊報復工會幹部的行為作斗爭。
縣和縣以上工會設立工會幹部權益保障金,保障工會幹部依法履行職責。
縣和縣以上工會可以為基層工會選派、聘用工作人員。
『叄』 退休人員有降溫費這項補貼嗎
目前,大局部地域的退休職工是沒有降溫費。所謂的降溫費,其實就是高溫津貼。
總而言之,退休人員沒必要較真高溫津貼,畢竟這是為工作職工而設立的,平常的時分也沒有的。關鍵為了這點小錢,氣壞了本人的身體,得失相當。一年高溫費的再多,不超越1000塊錢。而您只需健在,國度就會不斷給你發放養老金,哪個劃算,了如指掌。
『肆』 企業退休職工有沒有高溫費
首先搞清楚高溫補貼的含義!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退休閑散人員一律不符合要求。
『伍』 退休職工是否還有福利費,每年發多少
退休職工是否有福利費,與當事人退休前原單位的經營狀況、自版身政策有關權,並不能一概而論。
福利費是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的,所涉及到的項目、資金額度、發放范圍由用人單位依據自身規章制度、經濟狀況等自主決定,並沒有政策性限制。
『陸』 退休人員享受哪些福利
第一項優待,退休後,退休人員可以領取取暖補貼
注意對於冬季取暖的部分地區全民的企業、國家企事業單位及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後按規定都可以享受冬季取暖補貼。但是對於民營企業,私營企業的職工退休後,是否能領取暖補貼還取決於退休單位福利待遇。也就是說對於民企或者私企來說冬季取暖補貼是一種福利待遇,並不是法律層面強制規定,所以就會存在部分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冬季取暖補貼的優待,而有的退休人員卻領不到冬季取暖補貼這筆錢。
除此之外,到年底了,為了體現黨對退休人員的關心,部分地區還有過節費。根據一位杭州市退休人員表示,退休後每年都能收到過節費大概是2800元,比如說春節過節費是1200元,在每年的端午和中秋各800元,可以說退休人員太幸福了,除了領養老金,還可以享受這項優待。
第二項優待,退休人員除了領養老金,還可以領補充養老金
注意,這里所說的補充養老金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雖然企業年金覆蓋面只有2400多萬人,但是退休後依然可以領取企業年金。不過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職業年金基本上實現全覆蓋,受益人已經超過4000萬人。簡單點說職業年金相當於第二個個人賬戶,在職時候職工和單位交職業年金全部劃入個人職業年金賬戶,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所以說職業年金可以提高退休人員生活保障。
第三項優待,退休後不用交醫療保險費,享受按月返錢的優待
醫療保險不白交,退休後醫療保險交滿國家規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多種優待。比如說上海市和廣州市規定,醫療保險交滿15年,企業職工退休後,醫保卡按月返錢。像北京市,青島市退休後女性醫療保險交滿20年,男性醫療保險交滿25年,就可以享受醫保卡按月返錢還不用交醫療保險費,所以除了領取養老金,退休人員一定要注意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享受更多的優待。
第四項優待,退休人員養老金還會繼續增長
退休人員太幸福了,國家已經連續15年增長退休人員養老金。近段時間物價水平也有所提高,根據相關人員表示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會繼續增長,所以退休人員要保重身體健康,享受更多優待。
『柒』 職工醫保退休後能享受什麼待遇
職工醫保退休後能享受待遇嗎?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齡,你的醫保繳費足夠年限,退休後就能享受醫保待遇,如果繳費年限不夠的話可以補交醫保到足夠繳費年限,這樣就可以終身享受醫保待遇。
『捌』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享受待遇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醫療單位和醫務工作人員,要堅持文明行醫,端正醫德醫風,協助醫療保險單位積極做好退休職工醫療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對症下葯,合理用葯。城鎮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包括個體業主及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和本市戶籍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都應按規定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參保人員患病先門診治療,在本地定點醫院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憑醫保證、IC卡在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不足部分個人現金支付。在非定點醫院或在異地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參保人員無論在當地或外地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和購葯費用均不納入統籌基金支付。門診治療無效,或病情嚴重需直接住院治療的,應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辦理住院登記手續應提供以下資料:1、門(急)診醫師開具的住院證及相關檢查報告單;2、參保人員本人醫療保險證、IC卡;3、參保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對需緊急搶救的危、急、重病參保患者,無論定點與否,應本著先搶救治療的原則,3天之內持相關資料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補辦入院登記手續。參保職工在本地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應將個人醫保證、IC卡交醫院醫保科,以便進行身份核對並記帳。持卡住院職工其醫療費在38000元以內的由醫院墊付(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則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出院後由大病基金按規定比例給予支付。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和出差、休假的在職職工因病需住院的,應選擇當地的定點醫院,並及時同單位聯系,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登記。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標准執行。農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療的,可在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自願要求回原籍治療的,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後可在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為其提供醫療結算服務。最近剛剛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玖』 退休職工有取暖費,有防暑降溫費嗎
企業退休職工不享有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2012〕89號)規定。
防暑降溫費的發放對象是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退休職工早已退出勞動崗位,不存在高溫作業,不屬於發放范圍。
(9)退休職工能享受清涼飲料費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拾』 退休慰問金能否計入職工福利費求答案
》(財企[2009]242號)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作為職工的延期福利,財務處理時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列支。支出時應該有費用真實發生的憑據或收款人簽收證明,發票抬頭為單位還是職工個人不影響該費用的列支。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規定,沒有將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明確為福利費,在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新的文件對此明確之前,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前仍不能將此類費用作為與企業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因此,該單位為退休職工發放的節日慰問金和補助費在財務處理時可以計入職工福利費列支,但不能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