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十萬火急!關於人力資源管理社會調查報告
中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調查報告 ——相關社會保障現狀
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具有重要影響
自20 世紀80 年代初開始,我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其主要特徵是:基本保障,廣泛覆蓋,多個層次,逐步統一——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國家強制建立的基本保障主要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障逐步覆蓋全體公民;在基本保障之外,國家積極推動其他保障形式的發展,力爭形成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改革與發展,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經過十幾年的努力,目前,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政策已經制定並陸續頒布和實施,覆蓋了大多數城鎮職工和離退休人員。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密不可分。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獨立於企業之外,將過去傳統體制下的「企業保障」轉變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保障,使企業從社會保障事務中脫離出來,由社會機構為個人提供保障服務和管理。隨著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企業用人制度和工資制度的各項改革措施得以順利實施,以市場為基礎的勞動力配置機制逐步形成,進一步推動我國各類企業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二、企業參加各類社會保險的情況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以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為主要內容,其中,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最相關的是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除此之外,還有保障性、互助性、長期性的住房儲金,即住房公積金,在企業界往往與社會保險合稱「五險一金」。根據對1883 家企業的調查顯示,企業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基本養老保險92.5% 、基本醫療保險78.9% 、失業保險75.5% 、工傷保險65.8% 、生育保險36.5% 、住房公積金49.5% 。另外,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為16.6%, 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為22.1% 。
(一)養老保險
1984 年,中國各地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1991 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其中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1997 年,國務院制定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
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城鎮各類企業的職工,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目前,企業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 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之外,企業很少參加補充養老保險。調查顯示,只有16.6% 的企業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其中,東部企業高於西部企業,大型企業高於小型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險率為32.9% ,高於其他所有類型企業,高於總體水平16.3 個百分點。
(二)醫療保險
1998 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和5.6 個百分點。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企業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比例僅為22.1% ,但高於補充養老保險
的參險率,其中,東部企業略高於西部企業,大型企業高於小型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
企業參險率為34.4% ,高於其他所有類型企業,高於總體水平12.3 個百分點。
(三)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1999 年,國務院頒布《失業保險條例》,把失業保險制度建設推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調查顯示,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企業分別為75.5% 、65.8% 和36.5%, 低於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參險率,但高於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參險率。從不同地區看,西部地區各項保險參險率都低於東部地區,失業保險低2.0 個百分點,工傷保險低21.5 個百分點,生育保險低8.7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參險率明顯偏低,其中,私營企業各險種參險率分別為:失業保險62.4%, 工傷保險59.4%, 生育保險27.3%; 比總體水平分別低13.1 、6.4 和9.2 個百分點;集體企業各險種參險率分別為:失業保險50.0%, 工傷保險53.6% ,生育保險21.4%; 比總體水平分別低25.5 、12.2 和15.1 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角度,規模大的企業參險率一般較高,而銷售額3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0 萬元以下的小規模企業參險率都低於總體水平。
(四)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1994 年,財政部、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暫行規定》, 標志著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1999 年,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標志著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步入了法制化的軌道。2002 年,國務院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又做了進一步修訂。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專門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企業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情況
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是企業不再辦社會的一個基本標志,關繫到企業總體人工成本, 從而影響企業市場競爭力。所謂社會化,主要體現在企業離退休職工的全部收入完全由社保機構發放,企業無需負擔。
調查顯示, 離退休職工收入完全由當地社保機構發放、企業無需負擔的,即完全社會化的有57.4% 。另外有20.8% 的企業除在社保發放養老金外還向離退職工發放福利;16.0%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由社保和企業共同負擔;5.9%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即完全沒有社會化。從不同地區看,東部地區離退休社會化程度高於中西部地區,61.5%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高於總體水平4.1 個百分點;僅有4.5%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沒有社會化,低於總體水平1.4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水平最高,分別為74.1% 和72.8%, 分別高於總體水平16.7 個百分點和15.4 個百分點;其次是集體企業、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為64.0% 和64.7%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程度很低,只有29.2% ,遠遠低於其他性質企業,低於總體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們從企業社會保險參險率和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率兩個角度進行了調查和分析,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廣泛覆蓋,由低參險率、低社會化率逐步走向高參險率、高社會化率。通過調查和分析可以看出,總體上看,高參險率、高社會化率的狀態還未能實現。「五險一金」中只有基本養老保險參險率超過90% ,其他保險參險率不足80%,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的企業比例不到60%。另一方面,不同類型企業間的差別十分明顯。有的企業類型參險率很高而社會化率很低,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險率高達96.6%, 僅次於三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參險率32.9% ,不僅遠遠高於其他所有類型6.8~15.0% 的水平,而且高於總體水平近一倍;但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率僅為29.2%, 落後於其他所有類型,差不多僅相當於總體水平57.5% 的一半。有的企業類型參險率很低而社會化率很高,如私營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險率僅為86.2% ,僅略高於集體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參險率6.8% ,不僅低於其他所有類型,而且不到總體水平的一半;但社會化率高達74.1%, 高於其他所有類型,相當於國有企業水平的2.5 倍。
參加社會保險和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直接影響企業當期人力成本, 影響企業人力資源配置,最終影響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未來發展。有一些類型的企業存在高參險率、低社會化率,另一些類型的企業存在低參險率、高社會化率,這說明在社會保障改革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現象,需要深化改革,加強執法和監督。另一方面,對企業而言,通過不參加社會保險獲得的人力成本優勢只是暫時現象,隨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進程推進,這一優勢會逐步喪失,甚至成為吸引優秀人才的障礙。因此,企業需要正確理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對企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從長遠的角度考慮人力資本投入,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B. 養老保險事業發展調研
關於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根據市政協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來,在市政協副主席趙南軍的帶領下,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以市區為重點,就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專題調研組聽取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情況通報;赴各區和江都市召開部門以及街道(鄉鎮)、村(社區)等基層單位負責人座談會,了解我市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聽取意見,並赴外地學習考察。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基本現狀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進程中,堅持民生為本,初步建立起以養老和醫療為核心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努力使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
1、黨委政府重視,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情況進展較好。自2002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連續9年以一號文件形式關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養老、保障、醫療、住房、教育等在內的民生問題出台有關政策意見,逐步構建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專門出台了《關於推進市區率先統籌城鄉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確目標。同年,維揚區委、區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全區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意見》,初步形成全覆蓋、多層次、可接軌、可轉換的社會保障局面。市和各縣(市、區)公共財政向民生傾斜,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財政支出中所佔比例逐年提高,從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各級財政給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繳費補貼,如新農合的各級財政補助從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從無到有,逐步增長;據統計,市、區兩級財政2009年用於城鄉居民參保補貼的開支為8659萬元。各有關部門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強化服務,積極推動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社會保障部門不斷完善社會保險政策,通過稽查和服務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衛生部門不斷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網路,全面部署推進新農合信息系統網路化建設,努力監管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統籌衛生資源配置與醫療服務提供,以滿足農民的醫療服務需求,讓更多的農民得到實惠;民政部門加強了社會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鄉五保、特困醫療、臨時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補充養老及醫療保障的社會救助體系,實施城鄉「三無」老人養老補貼工程,標准逐步提高、范圍不斷擴大。
2、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且對接通道開始打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構成了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體系。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實行多年,制度較為完善,目前覆蓋了市區各類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32.14萬人,9.25萬退休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待遇連續9年遞增,目前市區人均1395元/月。2005年開始建立包括養老在內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達100%,覆蓋了市區7.3萬名被征地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方籌資,「個人帳戶與統籌帳戶」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07年在我市啟動,市區參保農民8.9萬人。為統籌城鄉發展,維揚、江都積極探索,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農保轉城保的接續辦法,打開了農保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轉換通道。
3、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城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構成了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行質態良好,報銷待遇穩步提升,2009年底,市區參保職工46.23萬人,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醫保目錄范圍內平均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80%與90%。2007年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職工醫保范圍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過不同繳費、補貼標準的居民醫療保險,納入醫療保障,實現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全覆蓋,2009年底,市區25.9萬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包括7.7萬名在校大學生,籌資水平400元/年,目錄范圍內報銷達6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2009年為人均120元,其中個人交納30元,由於個人繳費標准低、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平均報銷補償率為45%,大病報銷支付上限一般為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達10萬,因而得到了廣大農民的認可,參合積極性提高,2009年底,參合率達99.8%,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深受廣大農民歡迎。
二、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暢通城鄉社保通道,推進城鄉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發展,擴大統籌范圍,實行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已迫在眉睫。當前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推進城鄉養老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礎,但由於我市老齡化程度高,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8.57%,財政補貼壓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間銜接不夠等原因,使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推進面臨一些亟需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1、覆蓋不全面,養老和醫療保障尚未完全實現應保盡保。養老保險方面:一是新農保實施後,城鄉居民中還有兩類對象未納入養老保障體系,一種是男60歲、女55歲以上不到70歲的城市無業居民,一種是2005年前被征地農民中的非就業人員,養老制度上還有空白點。二是仍有少數開發區(園區)企業、流動性強的餐飲娛樂服務企業以及勞動密集型企業尚未為所有應參保職工繳納保險;原已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改制企業一次性買斷工齡的職工、部分失業人員因續保的繳費標准偏高而斷保。三是城鎮無業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雖可選擇自由職業者參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沒有經濟能力而游離於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剛剛進入准備階段,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出台。醫療保險方面:一是由於已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不能參加繳費水平較低的居民醫保,導致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在養老保險續保難的同時,失去醫療保障;二是部分困難企業職工退休時沒有能力一次性補交最低參保繳費年限差額和「余命年」費用,面臨斷保的可能。
2、發展不平衡,養老和醫療保障水平城鄉差距較大。一是城鄉基本養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擴大趨勢。城鎮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連續9年以10%的速度遞增,目前市本級企業退休職工人均養老金達1395元/月。而農村的養老保障待遇較低,參加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農民的養老補助平均也僅140元/月,尚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來,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絕大多數農民每年自繳30元就能享有醫療保障,但由於大部分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而新農合報銷比例則隨醫院級別的提高而遞減,農民進城看病的大部分費用仍由自己負擔,大部分地區還不能即看即報,因而農村居民享有的醫療保障實際待遇低於城市居民。三是城鄉信息化建設差距大。城鎮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投入相對較高,基礎較好,社會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較高;而農村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還較為滯後,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還不能適應現實需求。
3、政策不銜接,社會保險難以有效接續轉換。一是目前養老醫療保險工作維揚、廣陵、開發區已與市社保中心聯網申報,有關制度和政策相對統一。但邗江區政策規定與市不統一、征繳基數、征繳比例、享受待遇與市不一致,信息數據系統與市社保中心不銜接,市級統籌沒有實質性形成;區域內在農保轉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續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農民沒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設置,而2005年後設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據一次性劃轉金額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補償標准,由於劃轉的土地補償金額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後,將難以為繼。三是社會保險制度自成體系,缺乏有效銜接機制。我市揚府發[2008]140號文《關於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意見》中對被征地農民、戶籍農民及參加農保者參加或轉入城保,以及對城鎮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進入、有效銜接都進行了原則性規定,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存在諸多資金和技術上的問題,如被征地農民個人帳戶如何折算城保繳費年限,折算繳費年限後的城保費用如何繳納,醫療保險相對獨立,繳費年限也不能相互確認等,因此無法實現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續。四是管理資源分散,政策機制「碎片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生部門主管,而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社會救助則由民政部門負責,相關政策規定及工作機制不盡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連的獨立資料庫管理系統,出台政策時缺乏溝通協調,存在管理成本浪費和政策之間的沖突。如新農合要求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導致外出務工就學的家庭成員重復參加醫保,而政策又明確規定不能重復報銷,又如鄉鎮企業職工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合,但卻不能轉入城市居民醫保。
4、宣傳不到位,相關政策普及不夠。一是對公共財政普惠城鄉居民,加速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緊迫性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對近年來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規定和政策,如勞動合同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全國范圍內轉移、流動人員醫療保險跨地區跨制度轉移辦法等培訓宣傳還不到位,調研中,社區幹部普遍反映對具體政策缺乏了解,面對群眾咨詢難以解答。
三、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建議
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讓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市委「堅持以民為本,建設幸福揚州」目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為此,調研組提出如下建議: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養老和醫療保障由制度的廣覆蓋到對象的全覆蓋。一是持續強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工作。根據保基本、廣覆蓋的原則,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條件出發,全面貫徹實施市政府2008年140號文件精神,細化政策措施,制訂配套規定,消除保障盲點,繼續擴大養老和醫療保障范圍。一方面,針對勞動密集型的民營企業、服務行業參保率低的現實狀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過分期緩繳等方式,鼓勵參保,將更多的就業人員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另一方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進一步通過強化勞動監察、社保稽核等途徑,督促所有用人單位及時參保和足額繳費。二是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加快推進市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要積極籌措新型農保基金,保證資金到位,在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勵農村居民參加更高水平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在不斷擴大覆蓋面的基礎上,穩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三是區別對象,將助保制度落實到位。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城鎮困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使中斷社保關系的特殊群體,社會保險關系能夠接續。如對於年齡偏大、收入偏低、就業能力偏差的下崗失業人員,出台優惠政策,通過認真落實我市相關社保補貼政策鼓勵參保;對因其他歷史原因未能參保的邊緣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政策,對城鎮無業居民,按照有關條件,納入基本養老保障范圍,保證其老有所養。四是切實解決居民醫保問題。破除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壁壘,通過加強審核等方式允許困難職工和經濟承受能力較低的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城鎮居民醫保,解決其醫療保障從無到有的問題;調研中了解到,為解決部分以靈活就業身份退休的職工和困難企業退休職工的醫保缺失問題,2005年廣陵區通過「三三制」籌資模式,即財政、集體、個人共同出資方式,較好地解決了區內所有退休職工病有所醫的難題,這一做法可以推廣。
2、加大投入力度,縮小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經濟發展的轉型升級,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財政投入及城鄉居民收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二是加大農村資金投入,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投資重點向農村傾斜的機制,逐步加大新增財政用於養老和醫療等民生方面的社會保障支出。根據揚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城鄉養老水平,在承認城鄉待遇合理差別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村居民的養老待遇,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比例,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待遇適當均衡。三是研究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是當前市區需要解決的突出個性化問題,調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農民的養老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障問題解決不好,三五年後將會給當地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成為復雜的社會問題而影響穩定。建議政府加強對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實施前人員情況的深入調研,採集信息,摸清底數,針對實情,通過增加籌資途徑,逐步建立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就業培訓等一體的保障制度,創造條件,盡快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以解決後顧之憂。四是統籌城鄉醫療保障資源。發展農村公共衛生事業,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機制,將優質衛生資源從城市引向農村,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引導高水平的醫療技術人才支持農村,解決鄉村醫生待遇問題,提高基層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增添必要的醫療設施,加強基層合管辦力量配備和信息化建設;加大對醫療機構特別是市級以上大醫院的監管力度,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評機制,江都市通過簽訂新農合協議的方式對各定點醫院實行動態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鑒推廣;暢通簡化登記、繳費、申報、結算、核報等程序,讓農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醫療資源,得到更多實惠。五是實施城鄉70歲以上居民老年補貼以後,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逐步實行60---70歲城鄉居民老年補貼制度。
3、加大創新力度,切實實現不同養老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轉換。一是建議政府對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進行研究歸類,梳理各地遺留問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相關指導意見,在市域內逐步制訂相互銜接,相互貫通,原則統一,靈活多樣的政策措施。根據社會保險省市統籌的相關實施意見,圍繞「統一制度政策、統一繳費標准、統一支付項目、統一計發辦法、統一管理規程」的目標,盡快做到市區范圍社保政策「同城、同標准、同待遇」,首先要解決好邗江區進入市級統籌問題,為過渡為省統籌創造條件。二是「立足於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基本原則,積極探索解決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的方式方法,對已有的相關原則性規定,配套有關操作細則,暢通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的渠道。建議借鑒已在外地實行的相關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統一制度體系下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充分考慮城鄉居民收入的現實差距,按照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摸索創立多形式的社會保障「套餐制」,設置多層次的繳費標准和多檔次待遇的選擇,由城鄉居民依據自己需求,自主選擇繳費,最終在待遇上體現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差別。三是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定期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圍繞社會保障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調研,研究相關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對養老、醫療等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社會保障政策出台前,通過「公示制」、「聽證制」等多種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證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真正使城鄉居民知情受惠、好事辦好、好事辦實。明確牽頭部門,強化工作權威,保證出台的政策之間連續,部門與部門之間政策銜接,做到決策科學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從我市實際出發,寓監督管理於一體,理順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之間的管理關系,避免政出多門和多頭管理。加強包括新農保、新農合在內的養老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議利用「金保工程」系統,建立市區信息資料庫,做到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參保人員「同人、同城、同庫」,醫保實現「一卡通」,業務流程和經辦服務規范化,逐步實現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的相互轉換和銜接。
4、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對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認知程度和有關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推進城鄉社保工作,健全城鄉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對於促進城鄉發展與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建議領導幹部政績的考核,既要考慮GDP,更要關注民生,考核杠桿逐步向民生方向傾斜。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主流媒體,創辦社保專欄、專版、專題等節目,利用社區櫥窗等形式,積極廣泛宣傳各類養老醫療保障政策的目的意義和具體規定以及有關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導企業職工等各類就業人群及全體城鄉居民了解支持相關政策並積極參保。三是加強對基層工作機構人員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政策業務知識的培訓,通過對國家、省及我市出台的養老醫療等各類社保政策法規,特別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規的深入學習,提高他們的政策業務水平,使他們深刻理解掌握各類社保政策,增強工作主動性,通過扎實的基礎工作,促進我市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工作走上一個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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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有管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調查報告怎麼寫啊
中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調查報告 ——相關社會保障現狀
內容摘要:社會保障制度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具有重要影響,調查發現,各類社會保險企業參險率和離退休職工管理社會化率總體上離廣泛覆蓋的目標還有差距,而且不同類型企業間的差別很大。需要深化改革,加強執法和監督,為企業創造更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企業也要提高認識,貫徹落實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從長遠的角度考慮人力資本投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企業管理人力資源
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具有重要影響
自20 世紀80 年代初開始,我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其主要特徵是:基本保障,廣泛覆蓋,多個層次,逐步統一——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國家強制建立的基本保障主要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障逐步覆蓋全體公民;在基本保障之外,國家積極推動其他保障形式的發展,力爭形成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改革與發展,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經過十幾年的努力,目前,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政策已經制定並陸續頒布和實施,覆蓋了大多數城鎮職工和離退休人員。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密不可分。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獨立於企業之外,將過去傳統體制下的「企業保障」轉變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保障,使企業從社會保障事務中脫離出來,由社會機構為個人提供保障服務和管理。隨著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企業用人制度和工資制度的各項改革措施得以順利實施,以市場為基礎的勞動力配置機制逐步形成,進一步推動我國各類企業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二、企業參加各類社會保險的情況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以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為主要內容,其中,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最相關的是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除此之外,還有保障性、互助性、長期性的住房儲金,即住房公積金,在企業界往往與社會保險合稱「五險一金」。根據對1883 家企業的調查顯示,企業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基本養老保險92.5% 、基本醫療保險78.9% 、失業保險75.5% 、工傷保險65.8% 、生育保險36.5% 、住房公積金49.5% 。另外,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為16.6%, 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為22.1% 。
(一)養老保險
1984 年,中國各地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1991 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其中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1997 年,國務院制定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
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城鎮各類企業的職工,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目前,企業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 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調查顯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佔92.5%, 高於其他各項社會保險的參險率。從不同地區看,西部地區企業參險率低於東部企業2.7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參險率明顯偏低,只有86.2% 和85.7%;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為96.6%,三資企業為96.8%, 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為94.7% 。從企業是否上市看,上市公司參險率高於非上市公司,其中非上市公司的參險率低於92.5% 的總體水平1.7 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角度,規模大的企業參險率一般較高,而規模小的企業參險率低於總體水平,如銷售額3000 萬元以下企業參險率為87.4%, 資產總額3000 萬元以下的企業參險率為86.4%, 分別低於總體水平5.1 和6.1 個百分點。
基本養老保險之外,企業很少參加補充養老保險。調查顯示,只有16.6% 的企業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其中,東部企業高於西部企業,大型企業高於小型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險率為32.9% ,高於其他所有類型企業,高於總體水平16.3 個百分點。
D. 急 。。。求人力資源管理調查報告
中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調查報告 ——相關社會保障現狀
內容摘要:社會保障制度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具有重要影響,調查發現,各類社會保險企業參險率和離退休職工管理社會化率總體上離廣泛覆蓋的目標還有差距,而且不同類型企業間的差別很大。需要深化改革,加強執法和監督,為企業創造更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企業也要提高認識,貫徹落實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從長遠的角度考慮人力資本投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企業管理人力資源
一、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具有重要影響
自20 世紀80 年代初開始,我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其主要特徵是:基本保障,廣泛覆蓋,多個層次,逐步統一——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國家強制建立的基本保障主要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障逐步覆蓋全體公民;在基本保障之外,國家積極推動其他保障形式的發展,力爭形成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通過改革與發展,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經過十幾年的努力,目前,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政策已經制定並陸續頒布和實施,覆蓋了大多數城鎮職工和離退休人員。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密不可分。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獨立於企業之外,將過去傳統體制下的「企業保障」轉變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保障,使企業從社會保障事務中脫離出來,由社會機構為個人提供保障服務和管理。隨著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企業用人制度和工資制度的各項改革措施得以順利實施,以市場為基礎的勞動力配置機制逐步形成,進一步推動我國各類企業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二、企業參加各類社會保險的情況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以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為主要內容,其中,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最相關的是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除此之外,還有保障性、互助性、長期性的住房儲金,即住房公積金,在企業界往往與社會保險合稱「五險一金」。根據對1883 家企業的調查顯示,企業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基本養老保險92.5% 、基本醫療保險78.9% 、失業保險75.5% 、工傷保險65.8% 、生育保險36.5% 、住房公積金49.5% 。另外,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為16.6%, 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為22.1% 。
(一)養老保險
1984 年,中國各地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1991 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其中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1997 年,國務院制定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
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城鎮各類企業的職工,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目前,企業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 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調查顯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佔92.5%, 高於其他各項社會保險的參險率。從不同地區看,西部地區企業參險率低於東部企業2.7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參險率明顯偏低,只有86.2% 和85.7%;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為96.6%,三資企業為96.8%, 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為94.7% 。從企業是否上市看,上市公司參險率高於非上市公司,其中非上市公司的參險率低於92.5% 的總體水平1.7 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角度,規模大的企業參險率一般較高,而規模小的企業參險率低於總體水平,如銷售額3000 萬元以下企業參險率為87.4%, 資產總額3000 萬元以下的企業參險率為86.4%, 分別低於總體水平5.1 和6.1 個百分點。
基本養老保險之外,企業很少參加補充養老保險。調查顯示,只有16.6% 的企業參加補充養老保險,其中,東部企業高於西部企業,大型企業高於小型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險率為32.9% ,高於其他所有類型企業,高於總體水平16.3 個百分點。
(二)醫療保險
1998 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 。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調查顯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佔78.9%, 低於基本養老保險,高於其他各項社會保險的參險率。從不同地區看,西部地區企業參險率低於東部企業7.7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私營企業參險率明顯偏低,只有66.2%; 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為87.9%, 集體企業為71.4%, 三資企業為83.4%, 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為82.2% 。從企業是否上市看,上市公司參險率高於非上市公司,其中,非上市公司的參險率低於總體水平2.4 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角度,規模大的企業參險率一般較高,而規模小的企業參險率低於總體水平,如銷售額3000 萬元以下企業參險率為74.7% ,資產總額3000 萬元以下的企業參險率為73.3% ,分別低於總體水平
和5.6 個百分點。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企業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比例僅為22.1% ,但高於補充養老保險
的參險率,其中,東部企業略高於西部企業,大型企業高於小型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
企業參險率為34.4% ,高於其他所有類型企業,高於總體水平12.3 個百分點。
(三)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1999 年,國務院頒布《失業保險條例》,把失業保險制度建設推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失業保險覆蓋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1%。1996 年,勞動部公布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開始建立工傷保險制度。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繳費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企業浮動費率。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事故風險和職業危害程度確定不同的行業費率;在行業費率的基礎上,根據企業上一年實際的工傷事故風險和工傷保險基金支出情況確定每個企業當年的具體費率。1994 年,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勞動部制定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將生育保險模式由用人單位管理逐步轉變為實行社會統籌。生育保險費由企業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調查顯示,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企業分別為75.5% 、65.8% 和36.5%, 低於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參險率,但高於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參險率。從不同地區看,西部地區各項保險參險率都低於東部地區,失業保險低2.0 個百分點,工傷保險低21.5 個百分點,生育保險低8.7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參險率明顯偏低,其中,私營企業各險種參險率分別為:失業保險62.4%, 工傷保險59.4%, 生育保險27.3%; 比總體水平分別低13.1 、6.4 和9.2 個百分點;集體企業各險種參險率分別為:失業保險50.0%, 工傷保險53.6% ,生育保險21.4%; 比總體水平分別低25.5 、12.2 和15.1 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角度,規模大的企業參險率一般較高,而銷售額3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0 萬元以下的小規模企業參險率都低於總體水平。
(四)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1994 年,財政部、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暫行規定》, 標志著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1999 年,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標志著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步入了法制化的軌道。2002 年,國務院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又做了進一步修訂。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專門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調查顯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佔49.5% 。從不同地區看,西部地區企業低於東部地區
5.2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私營企業比例明顯偏低,只有19.4% ;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為81.7% ,集體企業為50.0%, 三資企業為43.0% ,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為50.5% 。從企業規模角度,規模大的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一般較多,而規模小的企業一般低於總體水平,如銷售額3000 萬元以下企業為42.1% ,資產總額3000 萬元以下的企業參險率為36.7%, 分別低於總體水平7.4 和12.8 個百分點。
三、企業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情況
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是企業不再辦社會的一個基本標志,關繫到企業總體人工成本, 從而影響企業市場競爭力。所謂社會化,主要體現在企業離退休職工的全部收入完全由社保機構發放,企業無需負擔。
調查顯示, 離退休職工收入完全由當地社保機構發放、企業無需負擔的,即完全社會化的有57.4% 。另外有20.8% 的企業除在社保發放養老金外還向離退職工發放福利;16.0%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由社保和企業共同負擔;5.9%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養老金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即完全沒有社會化。從不同地區看,東部地區離退休社會化程度高於中西部地區,61.5%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高於總體水平4.1 個百分點;僅有4.5% 的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沒有社會化,低於總體水平1.4 個百分點。從企業性質看,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水平最高,分別為74.1% 和72.8%, 分別高於總體水平16.7 個百分點和15.4 個百分點;其次是集體企業、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為64.0% 和64.7%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程度很低,只有29.2% ,遠遠低於其他性質企業,低於總體水平
28.2 個百分點;但是,完全沒有社會化的比例與其他性質企業差距不大,這說明多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仍處於改革過渡階段。從企業是否上市來看,沒有上市的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的比例並不低於總體水平,境外上市和擬上市企業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比例較高,而境內上市和境內外都上市的公司社會化比例較低,這可能與上市公司國有性質、上市操作中的人員和資產剝離等有關。從企業規模角度來看,企業規模越大,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比例越低。從銷售額角度,四等規模企業(3 億元以上、3 億元~1.5 億元、1.5 億元~3000 萬元、3000 萬元以下)完全社會化比例分別為47.8% 、59.8% 、61.2% 和64.8% ;從資產總額角度四等規模企業(3 億元以上、3 億元~1.5 億元、1.5 億元~3000 萬元、3000 萬元以下)完全社會化比例分別為47.3% 、54.8% 、62.7% 和67.8% 。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們從企業社會保險參險率和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率兩個角度進行了調查和分析,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廣泛覆蓋,由低參險率、低社會化率逐步走向高參險率、高社會化率。通過調查和分析可以看出,總體上看,高參險率、高社會化率的狀態還未能實現。「五險一金」中只有基本養老保險參險率超過90% ,其他保險參險率不足80%,離退休職工完全社會化的企業比例不到60%。另一方面,不同類型企業間的差別十分明顯。有的企業類型參險率很高而社會化率很低,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險率高達96.6%, 僅次於三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參險率32.9% ,不僅遠遠高於其他所有類型6.8~15.0% 的水平,而且高於總體水平近一倍;但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率僅為29.2%, 落後於其他所有類型,差不多僅相當於總體水平57.5% 的一半。有的企業類型參險率很低而社會化率很高,如私營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險率僅為86.2% ,僅略高於集體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參險率6.8% ,不僅低於其他所有類型,而且不到總體水平的一半;但社會化率高達74.1%, 高於其他所有類型,相當於國有企業水平的2.5 倍。
參加社會保險和離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直接影響企業當期人力成本, 影響企業人力資源配置,最終影響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未來發展。有一些類型的企業存在高參險率、低社會化率,另一些類型的企業存在低參險率、高社會化率,這說明在社會保障改革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公平現象,需要深化改革,加強執法和監督。另一方面,對企業而言,通過不參加社會保險獲得的人力成本優勢只是暫時現象,隨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進程推進,這一優勢會逐步喪失,甚至成為吸引優秀人才的障礙。因此,企業需要正確理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對企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從長遠的角度考慮人力資本投入,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E. 如何做好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調研報告
勞動保障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區,使我們的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層,我們要抓住這個有利契機,把街道社區的勞動保障工作做好。使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成為新時期的一項首要任務。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是勞動保障部門適應新形勢、完成新任務的重要依託。 我們敦化市也相距在市內四個街道設立了勞動保障事務所及37個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服務站的工作人員全部是通過筆試、面試的競爭上來的下崗職工,這些下崗職工在經厲了一次下崗後,深知自己再次就業的重要性,所以十分珍惜這份難得的工作。 勞動保障機構健全了,我們的工作也就好開展了。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傳、就業服務、 崗位開發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基本能做到底數清楚,政策明確,工作細致周到。他們已成為勞動保障政策的宣傳員、就業崗位的信息員、就業和社會保險的協管員,他們的工作,不僅從最基層保證了就業政策的落實和整個就業任務的完成,並且受到下崗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普遍歡迎。下崗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都反映說:「過去,廠子管我們的一切,我們把廠子當成家;現在,社區對我們關懷備至,社區就是我們的家,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就是我們最親的人。」 通過這些話語讓我們深刻體會到,在當前勞動保障工作的總體格局中,街道社區勞動保障的工作居於十分關鍵的基礎地位。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對整體推進勞動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 切、非常現實的意義。 第一,做好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使勞動保障部門落實「三個代表」、踐行「執政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勞動保障事務直接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在下崗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由「企業人」走向「社會人」的過程中,街道社區作為社會化依託的代表,承擔著勞動保障「港口」的職能。「群眾利益無小事」,涉及千家萬戶的生活保障、促進就業、權益保護、社會保險等,都是與老百姓切身利益關聯最緊密的熱點問題。街道社區平台是聯接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關鍵環節。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將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廣大老百姓心中,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就能真正落實「三個代表」,增強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第二,做好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使勞動保障工作能夠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社區平台是勞動保障部門的基層服務窗口,是勞動保障各項工作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礎。當前,再就業政策的落實,要靠街道和社區開展廣泛宣傳和調查摸底工作;對下崗失業人員實施就業服務,要靠街道社區提供及時有效的培訓和就業信息,開展近距離、針對性強的咨詢服務; 對就業困難群體實施就業援助,也要靠街道社區組織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對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更要靠街道社區做好基礎工作。實踐證明,凡是建立了街道社區工作平台的地方, 就能准確掌握每位下 崗失業人員的自然情況和就業需求,就能有效開發社區就業崗位,就能切實推動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就能使就業和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一抓到底,獲得實效。 第三,做好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使勞動保障部門提高管理服務的水平和質量樹立了新的標准,增添了新的動力。過去,我們在辦公室進行管理工作,在市區一級的職介中心和社保中心開展服務工作,大部分同志是努力工作且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地方,雖然有制度要求,但由於缺乏嚴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監督,也或多或少出現了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和敷衍推諉的現象。但在街道社平台,面對天天與你見面、時時需要直接幫助的工作對象,容不得半點馬虎,也等不及十天半月的拖延。面對那些困難對象, 你更要主動上門服務,一對一跟蹤服務,按時完成服務承諾。我們工作對象最緊迫的需求,與我們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的高度責任感結合起來,就能創造出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的高標准、高質量,並成為我們提高管理服務水平的動力源泉。當前,各地的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建立,但總體上看,建設水平還參差不齊,有些平台運作還不夠規范,最終都影響到應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下一步的關鍵,是要千方百計發揮平台的作用,使其在勞動保障工作的主戰場大顯身手,並在發揮作用的過程中進一步規范運作,鞏固和完善平台建設。 在街道勞動保障工作平台中我們雖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距離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需求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在勞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擇業觀念陳舊,影響著就業與再就業。當前,相當一部分下崗失業人員仍然無法擺脫傳統擇業觀念的束縛。臟活、累活不想干,賺錢少的工作不願做,寧可在家等、靠、要,也不去干沒「面子」的活,總是覺得只有進機關或進大企業才算是有了工作;自身適應社會發展的能力比較弱,無法擺正位置、端正態度、好高鶩遠(如市裡今年給街道安排的「4050」人員)。 2、勞動技能單一,開發就業崗位難。下崗失業人員多是缺乏工作經驗、技能的畢業生和對新知識、新技術接受能力較差的「4050」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對就業培訓重視不夠,盡管我們積極創造條件,但下崗失業人員不願意參加培訓學習。在下崗失業人員中有一技之長的技術工人稀少,如:機械加工行業,想找一些水平高一點的車、鉗、電、焊等技工非常困難。 在今後的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工作中我們要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強化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水平。積極參加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邀請有關方面對事務所進行業務指導,使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 為民意識不斷增強;工作方法、 工作作風不斷改進; 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不斷提高。做到政策運用到位,辦事程序規范,業務操作準確。 2、規范制度建設,規范工作流程,規范管理服務標准,提供熱情周到服務。在開展就業服務的過程中,我們將實行了「一次告知,兩次辦結、三次上門」的服務承諾,即對第一次前來辦事的人,告知服務內容、辦事程序,在第二次辦完,第三次如還沒辦完,則主動上門服務。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文明規范的語言,熱情、細心、耐心的服務態度,不斷加強作風建設,做好街道再就業服務工作。 3、拓寬就業渠道,大力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促進「4050」人員再就業,促進再就業援助制度的形成。要把開發社區公益性就業崗位,促進和幫助一批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作為首要任務,依託街道社區平台,形成一種長期有效的援助制度。一是要做好基礎工作,使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都及時領到再就業優惠證,特別是摸清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的基本情況;二是進一步拓寬就業渠道,挖掘社區內的各類公益性崗位,一方面要通過建立社區服務站、社區小市場、社區幼兒園、社區超市、社區電器維修部、社區老年活動中心等崗位安置失業人員;另一方面要積極與社區內外企事業單位、人才交流中心、就業服務中心等聯系,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崗位。三是依託街道社區平台,並在市就業服務中心的支持下,為困難對象提供專門的幫助和便捷的服務;四是要協助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加強對政策的宣傳解釋,使下崗失業人員對政策能准確把握,很好運用。 4、加強職業培訓,增強就業能力。通過調查,我們發現社區內有相當一部分人因技能單一、年齡偏大、文化偏低,不能適應市場需求而無法實現就業。為解決這一問題,今後我們將採取自辦、聯辦、定向、非定向等多種培訓形式,對社區內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免費技能培訓。如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將會同上級勞動保障部門、職業學校等單位聯手,開辦電腦、家電維修、烹飪等各方面的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班,幫助下崗失業人員提高生產、生活技能,提高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率。同時, 我們還將與轄區內有用工意向的單位建立掛鉤制度,對下崗失業人員實行定向培訓,解決再就業問題。另外,我們還將積極爭取社區單位對就業工作的支持和幫助,建立了社區單位就業聯誼會,並把服務功能不斷向轄區外延伸。 做好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是最關鍵的因素。要嚴把用人關,制定具體措施,保證從招聘到使用各個環節形成制度。要把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素質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城市為單位,大力加強工作人員的培訓,讓所有的工作人員都了解再就業援助和開展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措施,都掌握動態管理和統計的方法,都知曉政府促進再就業的政策。要在各地樹立一批好的工作典型,推廣一系列好的工作方式,通過典型引路,帶動全體工作人員素質提高。
F. 某地養老社會保障的調研提綱怎麼寫
關於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 根據市政協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來,在市政協副主席趙南軍的帶領下,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以市區為重點,就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專題調研組聽取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情況通報;赴各區和江都市召開部門以及街道(鄉鎮)、村(社區)等基層單位負責人座談會,了解我市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聽取意見,並赴外地學習考察。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基本現狀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進程中,堅持民生為本,初步建立起以養老和醫療為核心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努力使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
1、黨委政府重視,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情況進展較好。自2002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連續9年以一號文件形式關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養老、保障、醫療、住房、教育等在內的民生問題出台有關政策意見,逐步構建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專門出台了《關於推進市區率先統籌城鄉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確目標。同年,維揚區委、區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全區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意見》,初步形成全覆蓋、多層次、可接軌、可轉換的社會保障局面。市和各縣(市、區)公共財政向民生傾斜,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財政支出中所佔比例逐年提高,從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各級財政給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繳費補貼,如新農合的各級財政補助從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從無到有,逐步增長;據統計,市、區兩級財政2009年用於城鄉居民參保補貼的開支為8659萬元。各有關部門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強化服務,積極推動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社會保障部門不斷完善社會保險政策,通過稽查和服務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衛生部門不斷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網路,全面部署推進新農合信息系統網路化建設,努力監管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統籌衛生資源配置與醫療服務提供,以滿足農民的醫療服務需求,讓更多的農民得到實惠;民政部門加強了社會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鄉五保、特困醫療、臨時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補充養老及醫療保障的社會救助體系,實施城鄉「三無」老人養老補貼工程,標准逐步提高、范圍不斷擴大。
2、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且對接通道開始打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構成了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體系。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實行多年,制度較為完善,目前覆蓋了市區各類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32.14萬人,9.25萬退休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待遇連續9年遞增,目前市區人均1395元/月。2005年開始建立包括養老在內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達100%,覆蓋了市區7.3萬名被征地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方籌資,「個人帳戶與統籌帳戶」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07年在我市啟動,市區參保農民8.9萬人。為統籌城鄉發展,維揚、江都積極探索,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農保轉城保的接續辦法,打開了農保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轉換通道。
3、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城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構成了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行質態良好,報銷待遇穩步提升,2009年底,市區參保職工46.23萬人,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醫保目錄范圍內平均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80%與90%。2007年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職工醫保范圍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過不同繳費、補貼標準的居民醫療保險,納入醫療保障,實現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全覆蓋,2009年底,市區25.9萬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包括7.7萬名在校大學生,籌資水平400元/年,目錄范圍內報銷達60%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2009年為人均120元,其中個人交納30元,由於個人繳費標准低、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平均報銷補償率為45%,大病報銷支付上限一般為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達10萬,因而得到了廣大農民的認可,參合積極性提高,2009年底,參合率達99.8%,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深受廣大農民歡迎。
二、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暢通城鄉社保通道,推進城鄉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發展,擴大統籌范圍,實行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已迫在眉睫。當前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推進城鄉養老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礎,但由於我市老齡化程度高,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8.57%,財政補貼壓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間銜接不夠等原因,使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推進面臨一些亟需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1、覆蓋不全面,養老和醫療保障尚未完全實現應保盡保。養老保險方面:一是新農保實施後,城鄉居民中還有兩類對象未納入養老保障體系,一種是男60歲、女55歲以上不到70歲的城市無業居民,一種是2005年前被征地農民中的非就業人員,養老制度上還有空白點。二是仍有少數開發區(園區)企業、流動性強的餐飲娛樂服務企業以及勞動密集型企業尚未為所有應參保職工繳納保險;原已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改制企業一次性買斷工齡的職工、部分失業人員因續保的繳費標准偏高而斷保。三是城鎮無業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雖可選擇自由職業者參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沒有經濟能力而游離於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剛剛進入准備階段,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出台。醫療保險方面:一是由於已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不能參加繳費水平較低的居民醫保,導致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在養老保險續保難的同時,失去醫療保障;二是部分困難企業職工退休時沒有能力一次性補交最低參保繳費年限差額和「余命年」費用,面臨斷保的可能。
2、發展不平衡,養老和醫療保障水平城鄉差距較大。一是城鄉基本養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擴大趨勢。城鎮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連續9年以10%的速度遞增,目前市本級企業退休職工人均養老金達1395元/月。而農村的養老保障待遇較低,參加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農民的養老補助平均也僅140元/月,尚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來,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絕大多數農民每年自繳30元就能享有醫療保障,但由於大部分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而新農合報銷比例則隨醫院級別的提高而遞減,農民進城看病的大部分費用仍由自己負擔,大部分地區還不能即看即報,因而農村居民享有的醫療保障實際待遇低於城市居民。三是城鄉信息化建設差距大。城鎮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投入相對較高,基礎較好,社會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較高;而農村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還較為滯後,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還不能適應現實需求。
3、政策不銜接,社會保險難以有效接續轉換。一是目前養老醫療保險工作維揚、廣陵、開發區已與市社保中心聯網申報,有關制度和政策相對統一。但邗江區政策規定與市不統一、征繳基數、征繳比例、享受待遇與市不一致,信息數據系統與市社保中心不銜接,市級統籌沒有實質性形成;區域內在農保轉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續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農民沒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設置,而2005年後設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據一次性劃轉金額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補償標准,由於劃轉的土地補償金額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後,將難以為繼。三是社會保險制度自成體系,缺乏有效銜接機制。我市揚府發[2008]140號文《關於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意見》中對被征地農民、戶籍農民及參加農保者參加或轉入城保,以及對城鎮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進入、有效銜接都進行了原則性規定,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存在諸多資金和技術上的問題,如被征地農民個人帳戶如何折算城保繳費年限,折算繳費年限後的城保費用如何繳納,醫療保險相對獨立,繳費年限也不能相互確認等,因此無法實現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續。四是管理資源分散,政策機制「碎片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生部門主管,而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社會救助則由民政部門負責,相關政策規定及工作機制不盡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連的獨立資料庫管理系統,出台政策時缺乏溝通協調,存在管理成本浪費和政策之間的沖突。如新農合要求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導致外出務工就學的家庭成員重復參加醫保,而政策又明確規定不能重復報銷,又如鄉鎮企業職工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合,但卻不能轉入城市居民醫保。
4、宣傳不到位,相關政策普及不夠。一是對公共財政普惠城鄉居民,加速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緊迫性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對近年來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規定和政策,如勞動合同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全國范圍內轉移、流動人員醫療保險跨地區跨制度轉移辦法等培訓宣傳還不到位,調研中,社區幹部普遍反映對具體政策缺乏了解,面對群眾咨詢難以解答。
三、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建議
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讓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市委「堅持以民為本,建設幸福揚州」目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為此,調研組提出如下建議: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養老和醫療保障由制度的廣覆蓋到對象的全覆蓋。一是持續強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工作。根據保基本、廣覆蓋的原則,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條件出發,全面貫徹實施市政府2008年140號文件精神,細化政策措施,制訂配套規定,消除保障盲點,繼續擴大養老和醫療保障范圍。一方面,針對勞動密集型的民營企業、服務行業參保率低的現實狀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過分期緩繳等方式,鼓勵參保,將更多的就業人員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另一方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進一步通過強化勞動監察、社保稽核等途徑,督促所有用人單位及時參保和足額繳費。二是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加快推進市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要積極籌措新型農保基金,保證資金到位,在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勵農村居民參加更高水平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在不斷擴大覆蓋面的基礎上,穩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三是區別對象,將助保制度落實到位。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城鎮困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使中斷社保關系的特殊群體,社會保險關系能夠接續。如對於年齡偏大、收入偏低、就業能力偏差的下崗失業人員,出台優惠政策,通過認真落實我市相關社保補貼政策鼓勵參保;對因其他歷史原因未能參保的邊緣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政策,對城鎮無業居民,按照有關條件,納入基本養老保障范圍,保證其老有所養。四是切實解決居民醫保問題。破除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壁壘,通過加強審核等方式允許困難職工和經濟承受能力較低的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城鎮居民醫保,解決其醫療保障從無到有的問題;調研中了解到,為解決部分以靈活就業身份退休的職工和困難企業退休職工的醫保缺失問題,2005年廣陵區通過「三三制」籌資模式,即財政、集體、個人共同出資方式,較好地解決了區內所有退休職工病有所醫的難題,這一做法可以推廣。
2、加大投入力度,縮小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經濟發展的轉型升級,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財政投入及城鄉居民收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二是加大農村資金投入,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投資重點向農村傾斜的機制,逐步加大新增財政用於養老和醫療等民生方面的社會保障支出。根據揚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城鄉養老水平,在承認城鄉待遇合理差別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村居民的養老待遇,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比例,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待遇適當均衡。三是研究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是當前市區需要解決的突出個性化問題,調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農民的養老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障問題解決不好,三五年後將會給當地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成為復雜的社會問題而影響穩定。建議政府加強對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實施前人員情況的深入調研,採集信息,摸清底數,針對實情,通過增加籌資途徑,逐步建立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就業培訓等一體的保障制度,創造條件,盡快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以解決後顧之憂。四是統籌城鄉醫療保障資源。發展農村公共衛生事業,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機制,將優質衛生資源從城市引向農村,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引導高水平的醫療技術人才支持農村,解決鄉村醫生待遇問題,提高基層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增添必要的醫療設施,加強基層合管辦力量配備和信息化建設;加大對醫療機構特別是市級以上大醫院的監管力度,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評機制,江都市通過簽訂新農合協議的方式對各定點醫院實行動態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鑒推廣;暢通簡化登記、繳費、申報、結算、核報等程序,讓農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醫療資源,得到更多實惠。五是實施城鄉70歲以上居民老年補貼以後,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逐步實行60---70歲城鄉居民老年補貼制度。
3、加大創新力度,切實實現不同養老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轉換。一是建議政府對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進行研究歸類,梳理各地遺留問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相關指導意見,在市域內逐步制訂相互銜接,相互貫通,原則統一,靈活多樣的政策措施。根據社會保險省市統籌的相關實施意見,圍繞「統一制度政策、統一繳費標准、統一支付項目、統一計發辦法、統一管理規程」的目標,盡快做到市區范圍社保政策「同城、同標准、同待遇」,首先要解決好邗江區進入市級統籌問題,為過渡為省統籌創造條件。二是「立足於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基本原則,積極探索解決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的方式方法,對已有的相關原則性規定,配套有關操作細則,暢通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的渠道。建議借鑒已在外地實行的相關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統一制度體系下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充分考慮城鄉居民收入的現實差距,按照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摸索創立多形式的社會保障「套餐制」,設置多層次的繳費標准和多檔次待遇的選擇,由城鄉居民依據自己需求,自主選擇繳費,最終在待遇上體現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差別。三是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定期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圍繞社會保障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調研,研究相關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對養老、醫療等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社會保障政策出台前,通過「公示制」、「聽證制」等多種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證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真正使城鄉居民知情受惠、好事辦好、好事辦實。明確牽頭部門,強化工作權威,保證出台的政策之間連續,部門與部門之間政策銜接,做到決策科學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從我市實際出發,寓監督管理於一體,理順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之間的管理關系,避免政出多門和多頭管理。加強包括新農保、新農合在內的養老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議利用「金保工程」系統,建立市區信息資料庫,做到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參保人員「同人、同城、同庫」,醫保實現「一卡通」,業務流程和經辦服務規范化,逐步實現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的相互轉換和銜接。
4、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對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認知程度和有關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推進城鄉社保工作,健全城鄉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對於促進城鄉發展與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建議領導幹部政績的考核,既要考慮GDP,更要關注民生,考核杠桿逐步向民生方向傾斜。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主流媒體,創辦社保專欄、專版、專題等節目,利用社區櫥窗等形式,積極廣泛宣傳各類養老醫療保障政策的目的意義和具體規定以及有關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導企業職工等各類就業人群及全體城鄉居民了解支持相關政策並積極參保。三是加強對基層工作機構人員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政策業務知識的培訓,通過對國家、省及我市出台的養老醫療等各類社保政策法規,特別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規的深入學習,提高他們的政策業務水平,使他們深刻理解掌握各類社保政策,增強工作主動性,通過扎實的基礎工作,促進我市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工作走上一個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