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可以返聘嗎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以後是可以返聘的。但是,在返聘時我們應該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② 退休返聘人員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
不需要。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退休返聘人員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按上述規定,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已經終止,退休後再到單位上班的,不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無論是與單位簽了1年以上合同,還是兼職,雙方屬勞務關系,單位是可以不需要再為退休返聘員工繳納社保的。
也就是說,單位不需要給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即使單位願意承擔退休返聘人員的社保險費用,也是無法為其繳納。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沒有繳滿法定年限,返聘人員要自己繳納至法定年限,單位無需再為其繳納社保五險。
(2)退休返聘人員年齡擴展閱讀:
退休返聘優點:
(1)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較豐富。很多退休人員還可以再繼續上班的,一般都是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他們的經驗豐富,可以作為公司的培訓人員,向新進員工介紹自己的經歷,傳授經驗。為公司文化的傳承和公司知識體系的傳承都有很大好處。
(2)退休返聘人員對於所工作的單位來說,其成本要大大低於普通員工。因為退休返聘人員往往都是在原單位享有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
因此無須再為其支付這些社會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員由於在原單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經濟上的壓力不大,對薪金收入也沒有過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資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態度比較認真,多年的磨練使他們養成了認真的工作態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發揮余熱,更多的為社會產生價值。
退休返聘缺點:
(1)穩定性較差。由於退休人員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們對於工作收入的依賴較低,企業一有風吹草動、形勢不妙,就會人心思動,退回家裡頤養天年。缺少與企業同甘共苦的奮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
(2)退休返聘人員大多由於年齡、精力上的原因,難以從事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工作時間也相對較短,很難根據企業的要求或臨時性的工作要求,作經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員一般創新能力比較差,幾十年的工作經驗會固化他們的思維,限制了他們的思維,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一般不宜做創新性工作。
退休返聘人員在需求上與一般的人相比有一個明顯的不同之處:他們強烈地需求獲得尊重。中國是一個敬老的社會,這種社會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員認為他們應該獲得尊重。
他們已習慣於別人尊重的眼光和禮敬的態度,一旦周圍的環境發現了變化,他們感到沒有被尊重,就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進而影響工作情緒。
③ 辭退返聘年紀的人是否需要賠償
您好。
1、正式勞動合同是否生效要看以下條件: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行為能力是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有法律上認可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所謂強制性規定就是當事人不能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的權利義務。如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一個月以上的試用期,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條款將視為無效。
(三)勞動合同需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意思表示真實,任何一方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另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2、根據您所敘述的情況,雖然是工作人員失誤,但該勞動合同確已生效。貴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此負有責任。
3、如欲辭退該員工,貴單位將按照合同條款賠償損失。由於有正式勞動合同,一旦引起勞動爭議,進行勞動仲裁,貴單位勝訴概率較低。所以,最好還是給予一定經濟補償後解除合同再重新簽訂返聘勞務協議,友好協商解決。
補充回答:如果該人員是退休人員,那麼勞動合同是無效的,應按照勞務關系處理。之前的回答忽略了這個問題。
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摘自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四二三律師團隊為您作答,滿意請按贊採納。
④ 員工已達到退休年齡,但繳納社保年限沒滿15年,沒享受退休待遇,如果返聘員工,單位是否需要為其買社保
員工已達到退休年齡,但繳納社保年限沒滿15年,沒享受退休待遇;如果返聘員工,經過雙方協商簽訂勞務合同,可以根據所簽合同,來確定是由單位繳納還是個人繳納。
1、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退休返聘人員年齡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年限
1、我們說的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有相關的繳費年限規定。
2、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超過15年,消費者可選擇不交,也可以多交,多交多得。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
3、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⑤ 退休人員返聘有年齡限制嗎
沒有年齡限制。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
包括:受僱傭者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在原工作崗位延長一定的工作時間;受雇者離退休後被原用人單位應聘回原單位從事同種或不同種工作;受雇者離退休後在勞務市場重新進行擇業,到原用人單位之外的單位工作的情況。
(5)退休返聘人員年齡擴展閱讀:
存在的問題:
工傷保險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
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後,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加班補償
返聘人員在勞動後所受領的經濟利益屬於工資還是薪酬關繫到加班是否應當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加班費用問題。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其簽訂的合同性質屬於勞務合同,故其受領的經濟利益屬於薪酬。既然屬於薪酬,那麼不適用勞動法規定的加班費用的相關規定自然成為當然。
但是,返聘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往往技術含量比較高,同樣的加班時間內為聘用單位創造的價值反而更高。如果一味地認定不能給與加班費用,這無疑是不合理的。
勞務解除
勞務關系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
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系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於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系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腐敗問題
退休返聘人員,被返聘的單位為原單位關聯企業,可能利用之前原單位的關系,為現供職企業或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從而滋生職權、職務便利之外的腐敗現象。
⑥ 在單位工作十幾年到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簽了返聘協議還算不算單位職工
退休返聘人員簽了正式合同或協議,
也算是單位的職工,
和其他職工一樣享受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只是可以不再繳納五險一金,
並且開始領取退休金。
⑦ 國有企業負責人退休返聘有年齡限制嗎
退休人員退休後返聘沒有年齡限制的,只要單位需要,本人願意就可以
⑧ 對離退休返聘人員有沒有年齡限制
在私營企業工作沒有年齡限制,新勞動合同法頒布後有的私營企業特意聘用離退休人員,因為不需要繳納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