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工代表退休人員佔多少
職工代來表退休人員沒有明確規定自。
職工代表占職工總數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構成是:工人代表佔50%;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佔50%;男女職工代表佔一定比例。
職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選一次,與工會會員代表選舉同時進行,可以連選、連任。
Ⅱ 在職職工剛有兩個的情況下退休人員可以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嗎
在職復職工是可以參加制職工代表大會的,如果是退休了,就沒有資格參加職工代表大會了,退休就代表你以經退休家休息,不參加參加任何活動,因為你也不能給廠子帶來任何的效益和福利了,在職子宮就能為繼續為國家做貢獻,可以參加職工代表大會
Ⅲ 企業職工總數指什麼是否包括退休職工
(一)企業職工代表的人數比例
企業職工代表的人數比例是指企業職工代表人數與企業職工人數之比。確定企業職工代表人數比例必須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只有比例定得適宜,才有利於職工代表開展活動,更好地發揮職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過大,開會脫產人數太多,勢必影響生產;比例定得過小,則不利於全面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不利於集思廣益。根據一些企業的實踐,職工代表的人數一般占職工總數的5%-20%為宜。大型企業職工人數多,其職工代表的人數比例可小於5%。實行廠、車間、班組三級民主管理的企業,車間職代會職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車間職工總數的15%-20%。這只是就一般情況而言,具體確定多大比例適合,則要看企業的實際需要。
(二)企業職工代表的構成
企業職工代表的構成是指代表中各類人員所佔的比例。企業職工代表應具有廣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應佔主體。《國營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規定:「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應有工人、科技人員、管理人員、領導幹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於職工代表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企業和車間、科室行政領導幹部一般為職工代表總數的五分之一。」以上規定表明,在職工代表構成中普通職工代表須佔多數,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保證工人的職代會中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工人代表參政議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業職工大多數的工人群眾的意願,使職代會切實成為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此外,隨著企業現代化程序的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人數增加、地位作用增強,為了吸收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參加職工代表大會,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規定,可以在企業或者車間范圍內,經過民主協商,推選一部分職工代表。至於青年職工或女職工多的企業,應適當增加其職工代表的比例。
根據有關規定,職工代表是由職工直接選舉產生的,因此,在選舉代表時,就應當恰當地分配職工代表的名額,提出各選舉單位各類人員的限額,以使企業選出的職工代表構成合理,各類人員都保持有適當的比例。當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職工選舉他們不願選的人當代表。
Ⅳ 退休返聘人員可以當職工代表嗎
職工是指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人員;
返聘人員與企業之間不是勞動關系,是勞務關系。
性質不一樣,自然也就不能稱之為職工代表了
祝好
Ⅳ 國有改制企業職工代表在改制未結束時退休,就不再是職工代表了嗎
是的,不再是職工代表。職工退休後,就解除了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不再是本單位在職職工,不能擔任職工代表。
Ⅵ 退休返聘人員能否當工會職代會代表、小組長
退休返聘人員也是正式的合同制工人,只要簽訂了有關合同,就有書面材料說明是工廠的一內員,容只要不超過年齡限制,不違反其他政策。單純以「退休返聘人員」這個身份來說明不能當工會職代會代表、小組長,這種說法是沒有依據的。
Ⅶ 已過退休年齡能否參加職工代表大會
不能。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Ⅷ 離退休還有二年可當選職工代表嗎
離退休還有兩年,當然是可以選擇當職工代表的呀,這個跟你該不該退休應該沒有什麼必然聯系。
Ⅸ 關於在兩屆職工代表大會期間退休(內退)的職工代表還有代表資格嗎
第一職工抄已經退休,但是依法還是工會會員,可以參加工會的活動,代表資格也存在,是可以參加他們活動的,第二,你說的兩個小組,都是為了重組建立的臨時機構,重組任務完成之後,也就撤銷不存在了,也就沒有這個小組了,也就無從參加不參加了
Ⅹ 職工退休後還是不是工會會員
退休後可以保留工會會員身份的,只是不需要繳納會費了。《工會章專程》會員離屬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因為退休人員保留會籍期間是免交會費的,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也不含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或養老金,所以,保留會籍者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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