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退休7老人如何辦理高齡補貼
高齡補貼在所在市老齡委辦理,並不是社保機構
剛滿60歲城鎮退休人員還不能領高齡補貼,只有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到了70周歲後,每月可以領取高齡補貼,高齡補貼的標準是50元。
㈢ 聽說農村的老年人可以拿到高齡補貼,都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民沒有工資沒有退休金,人口老齡化導致農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越來越多。農民一輩子種地、交了一輩子公糧,也是為國家做貢獻。
第一:農村老人憑戶口可以領到2種補貼,基礎固定養老金和高齡津貼。因為各地財政收入差異,都沒有國家統一標準的。目前農村固定養老金是針對60周歲及以上老人發放,按每月75-100元的標准;高齡津貼是針對農村8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每月平均100-300元。
領取高齡補助,是必須具有當地戶籍,年滿80周歲(陝西省、深圳市是70周歲)的老年人,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2張及近期2張免冠兩寸照片,向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提出申請,並填寫高齡補助申請登記表。申請之後,經縣級老齡辦審核合格後,由社保部門連同養老金每月發放。老人們憑「一折通」在農商銀行就可以領取。
㈣ 退休人員高齡補貼標准
本市戶籍在當地實際居住15年經上、年滿70周歲以上、本人無政府或單位發放的生活養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的兒子、兒媳、未出嫁的女兒、入贅女婿)均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的,可申請享受政府發放的高齡養老補貼。
現市區高齡補貼標准為每月60元。1996年決定進一步擴大高齡老人享受優撫待遇的范圍,從1996年起除了百歲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貼外,大連首次將90到99周歲的老年人也劃入長壽補貼范圍,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補貼。
各地百歲老人補貼不同,最低為100元,部分發達城市110 元~200元之間。
辦理程序
享受對象:滿70周歲或以上的退休幹部(所需條件)。
原所在單位或本人持退休批文到退干辦理審批手續。
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公司按月發放。
如今,80歲以上老年人也將納入高齡補貼保障范圍。
根據民政部相關精神,甘肅省民政廳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事業及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在土地供應、資金投入、稅費減免、財政補助、社會融資、供水供電供熱、免費服務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和優待老年人的政策。
對於城市「三無」、農村「五保」老人,保障其生活標准不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高齡補貼制度且逐步將本地區80周歲以上老年人納入高齡補貼保障范圍,提高發放的層級,按月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計發高齡補貼。
對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其入住養老機構或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對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或組織,給予一次性或者分期建設補貼,以及一定的運營補貼。
㈤ 退休人員人員可否領取高齡補貼
高齡補貼不在退休金中。 不過部分地區,在每年的退休金增加中,對於高齡人員會有單獨的增加。
㈥ 企業退休職工的高齡補貼怎樣領取
80周歲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已經在歷年調整中,對於高齡退休人員給予了特殊傾斜調整,不再另外發放補貼,
㈦ 湖北年滿70的退休人員加高齡補貼嗎
湖北省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今年調整養老金金額時多加40元。《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財政廳關於2017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6%。
(三)適當傾斜。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調整對象,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四)對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37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2016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五)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四、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尚未納入經辦的,由原單位墊付,實際經辦後結算)。
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要按照統一部署,及時調度落實資金,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規定。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落地、加強保費征繳、調度落實資金、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告。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財政廳
2017年7月3日
㈧ 退休工人可以領高齡津貼嗎
1、退休人不能領高齡補貼。
2、高齡補貼一般是指在當地實際居住15年以內上、年滿70周歲容以上、本人無政府或單位發放的生活養老待遇,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的兒子、兒媳、未出嫁的女兒、入贅女婿)均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的,可申請享受政府發放的高齡養老補貼。
3、退休人員享受退休待遇,所以不符合申請高齡補貼的條件。
㈨ 湖北年滿70的退休人員加高齡補貼嗎
這可不是補貼,補貼不算基本養老金,年齡傾斜調整(你說的高齡)就是退休金調整。
各省市都有年齡傾斜調整部分,只是各省市調整幅度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