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沈陽退休人員醫保劃帳調整基數
201年7月份沈陽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了,調整後繳費基數為5620.33元。你要是公司不能交社保的你可以找個社保代繳的機構,沈陽百瑞人力可以給個人代繳社保,服務費挺低的,你可以去實體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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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納標準的通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在同一城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20年,退休時,即按繳納所在城市標准發放最低基本養老金,執行繳納所在城市醫療保險標准。
2.流動工作人員,在每一城市,基本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均未夠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滿20年,則按其戶藉所在地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執行戶籍所在地醫療保險標准。
3.在所有城市,基本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繳納均不夠年限,則在退休時,按當年度所在地社保繳納基數,一次性補足規定年限的基本養老與基本醫療。
Ⅲ 我是北京市7月28日辦理退休人員,退休參照基數是今年調整後的還是調整前的呀
你在北京市7.28號辦理退休的話,退休標准按照最新規定條款辦理,也就是按照今年調整後的標准辦理退休!
Ⅳ 養老保險新基數調整是本月現有人員如6月接到調整基數通知前幾月減少人員的基數我需要調整嗎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參保企業及職工,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為參保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按照最低不低於3100元,最高不高於14090元確定。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最低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須提供職工工資發放清冊,可按不低於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2
根據年度統計結果,2016年度海寧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5743元。從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調整為4650元/月(以前為4350元/月)。大病統籌繳費基數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
3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根據省、嘉興要求實施,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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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如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所屬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同時將申報情況公布或告知職工本人,並對申報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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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其全部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本省戶籍人員應保盡保。未按此規定參加五項社會保險的外省籍就業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大病統籌、工傷、生育和基本養老保險。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企業人員按《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及以上要求參保繳費。按照海政辦發〔2006〕178號第23條規定參保的工業企業其外省籍就業人員,可繼續按原辦法參保。
6
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上月實際發生的職工工資總額計算,社會保險費實行按月自行申報、年度結算。2017年1至12月,基本養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45%,醫療(按基本醫療、大病統籌佔比,年度統一結算大病統籌)、工傷、生育保險單位繳費基數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企業離退休、外籍未參保、其他單位參保和非本市靈活就業參保等人員的工資以及職工工資超過最高繳費基數的以上部分,在計算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基數時可按費種從工資總額中予以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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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政發〔2006〕48號、浙勞社老〔2006〕142號、浙政發〔2009〕19號等文件精神,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僱工7人以下)、靈活就業人員從2017年7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分為三檔:即670元/月、753元/月、837元/月(原先這三檔分別為626元/月、705元/月、783元/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251元/月(原先為235元/月)。參保人員可自行選擇,如參保人員繳費檔次與上年度繳費檔次不一致的,必須重新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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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或應繳未繳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以前中斷或應繳未繳的年限可以進行補繳,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補繳中斷年限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標准為948元/月(沒變);補繳退休不足年限基本養老保險費標准按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執行。補繳中斷年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標准為418.5元/月(企業)(以前為391.5元/月)、465元/月(事業)(以前為435元/月)、837元/月(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單位)(以前為783元/月);補繳短缺年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標准為260.4元/月(企業)(以前為243.6元/月)、297.6元/月(機關事業)(以前為278.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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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於完善被征地農民銜接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9號)文件規定,由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通過補繳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2017年7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837元/月。(本條去年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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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工作面廣、量大、時間緊、任務重,各鎮(街道)、市級各部門、各參保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員要抓緊時間,按要求申報繳費基數,著力將此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好,確保申報數據的准確性,做到不瞞報、不漏報。社會保險徵收部門要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對經查實存在少報、瞞報、虛報的,按《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11
本通知從2017年7月1日起實施,期間如上級對有關政策進行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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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青島市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漲6.5%每人基數是多少
人社部稱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加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言人李忠22日說,本次養老金上調6.5%左右是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地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李忠說,確定6.5%左右的調整水平,是綜合考慮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的。這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來調整,這也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
定額調整主要是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或者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掛鉤,同時也要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
適當傾斜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這個調整辦法兼顧了公平與效率,能夠適當調節退休人員的收入差距,體現二次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原則。」李忠說,「目前我們正在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要求各個地方制訂具體方案,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准,按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
Ⅵ 2019年北京當年退休人員記發養老金的基數是多少
人社部和財政部印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比如,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調整方案顯示,養老金按照5%左右的增幅進行調整後,人均增加220元左右,較去年略有增加;
湖南省公布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顯示,養老金調整後,人均月增加金額為140元左右,比2018年的月人均增加134元,調整金額略有增加;寧夏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全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其中企業提高比例為5.5%,機關事業單位提高比例為4%,預計全區共有63.67萬人受益。
Ⅶ 國家公布2019年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調整,我們19年退休人員的工資是否重新計發
只要是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都可隨著社會普調養老
Ⅷ 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市關於調整2019年度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1、2010年一類地區上調到960元/月,二類地區上調到790元/月,三類地區上調到670元/月
2、2011年一類1140,二類:930,三類:800.
3、2012年一類地區1320元;二類地區1100元;三類地區950元。
4、2013年一類1480,二類1280元,三類1100元。
三類地區的劃分情況
一類地區: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吳江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崑山市、太倉市、南通市區、啟東市、通州市、海門市、鎮江市區、泰州市區。
二類地區:
溧水區、高淳區、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市區、淮安市區(不含淮安區、淮陰區)、鹽城市區、大豐市、東台市、揚州市區(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
三類地區: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淮安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宿遷市區、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5、2014年同2014年,每年7月1日開始調整
社保繳費基數2014年
關於公布2014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4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4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94496元(1620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8644元(2387元/月)。
二、2014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4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6208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600元。
四、2014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4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4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89239元(2410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7848元(4821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4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86434元(7203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4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2014年3月24日
關於公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3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1279元。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73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564元。
二、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2880元,下限為2299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3年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299元、二檔為2639元、三檔為2991元、四檔為3375元、五檔為3832元、六檔4273元、七檔12880元。江陰市、宜興市2013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3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6710元。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關於公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199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上限為13678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973元,月繳費額下限為394.6元。
(三)溧水縣、高淳縣參保企業和職工月繳費基數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由兩縣根據省廳文件規定確定,並報市局備案。
二、企業職工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包括大病醫療救助費、生育保險費)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140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調整為59元。
工傷(亡)的職工及解除勞動關系因工緻殘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以職工年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按50970元計算;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按77.1歲計算。
符合《南京市建築業農民工社會保險實施辦法》(寧政辦發[2007]132號)規定,按工程項目為單元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以工程總造價繳費的,費率為1.2‰;以工程總造價中人工成本繳費的,費率為0.8%。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832元計算。
四、調整後的繳費基數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二О一二年七月九日
關於公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19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201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0505元。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375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2025元。
二、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1751元,下限為1800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2011年度繳費基數一檔為24637元、二檔為27374元、三檔為31667元、四檔為35890元、五檔為40505元。江陰市、宜興市2011年度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後執行。
四、2011年度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為每月5745元。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關於公布2011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1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1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136698元(11392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1600元(1800元/月)。
二、2011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19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1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19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1392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200元。
四、2011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1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1800元執行。
五、2011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29410元(1911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45882元(3824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1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70564元(5880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1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特此通知。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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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7月新規定,退休員工養老金有新調整,會有哪些變化
2018年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金上調通知均已下發。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幅度為5%,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上調17元。《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明確,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按照人均定額撥付的辦法全部撥付地方。
其實說起企業年金,大多數人或許不太了解,大家了解比較多可能是「五險一金」,其實企業年金並不是一個新起的概念,早在2004年一些先進的大型企業就開始依照法律設立企業年金。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次調整養老金的出發點是,照顧退休金比較低的退休人員,保障讓企業退休多增長一些養老金,提高一下生活保障。除了城鎮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城鄉居民的養老金也將再次上漲!從2005年到2018年,已經連續調整14年養老金,目前分檔調整養老金是我見過最人性化滿意度最高的調整標准。這幾年來,總有一些人擔心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過大,自己領不到退休金。其實,這是多慮了。無論是養老保險、企業年金,還是商業養老保險,目的都是為了緩解解決人口老齡化,養老問題。而且背後有政府支撐著,而且國家有足夠的能力發放養老金。這次退休金調整政策將在7月開始實施,到時退休人士將會獲得更多的福利,確實令人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