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部隊退役回地方參加工作的,退休年齡有何規定
部隊退役回地方參加工作的,退休年齡沒有特殊規定,與其他職工一樣,執行國發(78)104號文件的規定。
國務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 本人是退伍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能享受退伍軍人待遇嗎
目前,我國對於退役軍人的補貼待遇僅僅限於無工作、無固定收入的內退役軍人。對於你如果容有退休養老金的,那麼就是一無所有了。
比如參戰涉核補貼就是對於無工作、無固定收入的城市、農村所有雙涉退役軍人;對於無工作、無固定收入農村的退役軍人,只有滿60周歲的,才有每月每一年軍齡20元的補貼。
⑶ 退伍軍人和一般職工的退休政本子是一樣嗎
退伍軍人和一般職工的《退休證》本子是一樣的。退伍軍人在社保部門的退休事務中並沒有特殊優待的,退伍軍人的《退休證》也不會記載「退役軍人字樣」的。
⑷ 軍人退休與退役的區別
1、年齡要求不同。參軍30年,年滿50周歲才能在軍隊退休,而退役只要提出申請,回隨時可以。
2、工答資待遇不同。退休軍人一般是在軍隊工作幾十年老兵,國家會支付不菲的養老金;退役軍人如果未滿年限,國家只能給與相關補助。
3、退役後生活狀態不同。退休軍人一般退休時候年紀較大一般安排一些閑職或者乾脆不需要工作,而退役軍人政府還會安排他們在地方工作。
(4)部隊退役與職工退休一樣嗎擴展閱讀:
退休軍人待遇:
包括基本退休費、津貼補貼等。基本退休費包括退休時的退休費、退休後增加和計入的退休費,基本退休費可以作為計算有關生活待遇費用的基數。
退休時的退休費,是指本人退休時,按百分比和全額計發的退休費之和。退休後增加和計入的退休費,是指當在職軍人調整工資時,退休軍人也將按本人的退休費計發比例。
退役軍人待遇:
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
⑸ 問下軍人退役和退休的區別
退役泛指軍人(運動員)服滿現役或由於別的原因退出軍隊,一般亦稱「退伍」。在義務兵役制下,指軍人服現役期滿後停止服役,現役軍官如有已達服滿預備役的最高年齡或傷病殘廢完全不能服役等情況,可以直接從現役退役,軍官退役後,一般保留其原軍銜。並在原軍銜稱號之上加「退役」字樣,以示區別。
退休(retire ),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退役是服兵役滿了離開軍隊,軍人退休是軍人年齡(男的60歲女的50歲)達到了離開軍隊。二者的定義不相互沖突。軍官退役包括退休和轉業,退休是退役的一種。另一種則是轉業,即退役後分配到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參加工作或參加生產。如果不算轉業,退役就專指退休。但是退休佔得百分比很少,多數軍人在退役後,被分配工作而轉業。
⑹ 退伍軍人和退休軍人有區別嗎
退伍軍人,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1954年11月1日《兵役法》公布以後,按照《兵役法》應征入伍服役的軍士、兵,經部隊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證的,稱退伍軍人。
退休軍人,是軍隊幹部在1949年10月1日以後入伍(含參加地方革命工作,下同)符合一定條件符合後,可辦理退休。包括擔任一定職務,達到服現役最高年齡,或者軍齡(含參加地方工作時間,下同)滿30年或者年滿50周歲,本人申請退休的軍官。
⑺ 軍隊退休與退出現役的區別
公民自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軍隊中所服的兵役。現役包括軍官的版現役和士兵的現役權。退出現役就是從正在服役的部隊離開,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退伍。
軍隊退休是軍隊的現役幹部,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或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依法辦理退休手續,由軍隊或者民政部門發給生活費,是退出現役的一種特殊形式。退出現役還包括復員,轉業,是退役的主要形式。
⑻ 退役和復原有區別嗎
1、含義不同
退役: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志願軍和部分幹部退出現役,回到參軍地區參加生產和工作。
復員:指中國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義務兵復員。
2、條件不同
復員:是指一九五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前入伍,經批准復員的人員。
退役: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並持有退伍軍人、復員軍人證書的人員。
退役個人申報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設立的集中採集點申報信息;軍隊轉業幹部前往人力社保部門集中採集點申報信息。申報時,需攜帶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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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軍人退休與退役區別
1、年齡要求不同。參軍30年,年滿50周歲才能在軍隊退休,而退役只要提出申請,隨時可以。
2、工資待遇不同。退休軍人一般是在軍隊工作幾十年老兵,國家會支付不菲的養老金;退役軍人如果未滿年限,國家只能給與相關補助。
3、退役後生活狀態不同。退休軍人一般退休時候年紀較大一般安排一些閑職或者乾脆不需要工作,而退役軍人政府還會安排他們在地方工作。
(9)部隊退役與職工退休一樣嗎擴展閱讀: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第四條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五條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條退役士兵應當遵守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規,服從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條對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