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退休職工的撫恤金是什麼規定
撫恤金法律規定: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1)退休職工撫恤金的意思擴展閱讀:
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2014年9月29日,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
❷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怎麼辦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各地退休人員撫恤金標准不一樣撫,恤金依據當事人去世當月養老金標准結合當地規定的撫恤金計發月數綜合計算。具體標准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直接咨詢,也可以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咨詢。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❸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
如果你父親是企業職工,可以領取本人3個月工資的喪葬費,12個月工資的撫恤金.這兩項目不需要條件,你們可以直接找父親所在單位辦理.
❹ 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計算
一般為20個月的基本工資。
根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4)退休職工撫恤金的意思擴展閱讀
撫恤金
撫恤金又稱撫恤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負傷被確定為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的,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應發給傷殘職工撫恤金,直至傷殘職工死亡時為止。在傷殘職工死亡後,已經發放而未用完部分及應當發放部分,屬於傷殘職工的遺產,可以繼承。
1、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死亡時,定期按一定標准發放給受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一定的撫恤金,直至受供養人成年或失去供養條件為止。這種撫恤金是發放給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的,因此,屬於直系親屬的財產,不能作為死亡職工的遺產由所有繼承人繼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撫恤費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單位應給受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一定數額的撫恤費。這些撫恤費是發放給受供養人的,屬於受供養人的財產,而不是死者的遺產,不能以遺產繼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軍人致殘、犧牲而發放的撫恤金依照我國兵役法的規定,現役軍人參戰或因公負傷致殘的由部隊評定殘廢等級,發給殘廢軍人撫恤證和一次性發給撫恤金,這些撫恤金是發放給殘廢軍人的,屬於其個人的財產,在其死後可以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
現役軍人犧牲、病故的,我國兵役法規定的應由國家一次性發給家屬一筆撫恤金;其家屬無勞動能力或者無固定收入不能維持生活的再由國家定期發給撫恤金,這些撫恤金屬於軍人家屬所有,軍人死後不能作為其遺產處理。
❺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如何計算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計算方法是按其生前的基本工資或退休金的十個月計發.如果是回因公犧牲的答,按二十個月計發,如果是被追認為革命烈士,按四十個月計發。
一、一般職工退休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❻ 請問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大概是多少
根據我國政策規定,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有: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存在地區差異,退休職工喪葬費發放標准具體咨詢社會保險管理部門。
另外,參保人去世以後還會有一系列一次性的待遇。
第一部分待遇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職時我們只要參加一個月的養老保險,就會按照繳費基數的8%記入一部分錢。這一部分錢恰好相當於在職職工個人承擔的部分。每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還會記發一次利息。近年來相應的記賬利率由人社部統一公布,一般是7%~8%以上,2016年是8.31%。
第二部分是喪葬費,一般又稱為喪葬補助費。其最早淵源來自於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和1957年的《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退休制度。相應的喪葬補助費標准,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是兩個月的本人工資。1957年文件規定是職工本人退休費總額的2~3個月待遇為喪葬補助費。後來經歷了長時間的發展,各地又出現了自己的標准。目前喪葬費標准山東省只有1000元,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也有地區跟社平工資掛鉤,比如福建省是兩個月的全省社會平均工資,上海市是兩個月的全市社會平均工資,貴州省則為全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個月標准,寧夏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第三部分是撫恤金,又叫做救濟金、救濟費。最初,勞動保險條例規定是6~12個月的本人工資。1957年暫行規定是6~9個月的本人退休費標准。經過長時間的演變,確實各地也發生了不同的變化。事業單位是20個月的本人基本退休費,公務員是40個月的本人基本退休費加兩年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企業職工一般是按照各省市規定執行。
除了上述一次性待遇以外,對於生活困難的遺屬,有些地方養老保險基金會發放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直至相關人員去世或者成年為止。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一般很低,只有三五百元,還不如各地的低保標准。因此很多地方都已經並入了低保。目前山東、上海、陝西還有相應的制度。
❼ 2021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撫恤金如何計算
2021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撫恤金應該就是每個月五百多元吧。至於這些測算,只有那些專職的工作人員清楚。
❽ 請問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大概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