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社部發文政法委機關,司法機關發放津貼文件是真的嗎
是真的,如果已經授銜,就享受警銜工資。
『貳』 政法委工作人員退休後是否享受警銜津貼
政法委為黨委部門,其工作人員均不是人民警察,何來的警銜津貼?
『叄』 合同工在政府機關工作退休後有沒有退休補貼
根據《勞動合同法抄》第襲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此,政府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肆』 退休以後政法編制還有1200的補助嗎
不發 1200會更好。每個省委、市委、縣委政法委都會 有 好幾種編制,一部分人每月加 1200元,相當於現在工資的40%。這樣又打擊了一群做事的人的積極性。因為各地政法委的正式編制分為好幾種,有政法委公務員編制、政法委參公事業編制、政法委事業編制
『伍』 司法部門幹部退休後1200的津貼還有嗎
每個省委、市委、縣委政法委都會 有 好幾種編制,一部分人每月加 1200元,相當於現在工資的40%。這樣又打擊了一群做事的人的積極性。因為各地政法委的正式編制分為好幾種,有政法委公務員編制、政法委參公事業編制、政法委事業編制
『陸』 政法委正式工人能享受政法津貼1200元每月嗎
政法委,司法局津貼1200元是真的。
1、人社部《關於調整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72號)下發後,全省大部分地區司法助理員津貼標准發放工作都已落實到位,較好地調動了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但也有個別縣(區)由於當地財政部門對司法助理員稱謂理解有歧義,導致津貼標准還未按要求發放。
2、給基層司法助理員發放崗位津貼是黨和政府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員關心愛護的具體體現。司法助理員是一個歷史概念,就現實而言,是指列入國家政法專項編制並在鄉鎮(街道)司法所工作的公務員。
3、現司法所在編在職的公務員都應當享受調整後的崗位津貼。各地級以上市司法局要認真檢查落實本地區基層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發放情況,跟蹤督辦並給予具體指導。
4、仍沒有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的,請及時協調當地財政部門,根據人社部發[2009]172號文的通知精神,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柒』 人社部發文政法委機關,司法機關發放津貼文件是真的嗎
這個是真的,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調整司法助理員的崗位津貼標准。具體文件如下:
關於調整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適當調整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的執行范圍,限於列入國家政法專項編制並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在鄉、鎮、街道等基層司法所工作的司法助理員。
二、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按在崗工作年限確定不同標准:在崗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150元,10年以上的在崗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津貼標准增加10元,最多不超過300元。
三、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按月發放。調高司法助理員崗位或離退休的人員,從調離或離退休的下個月起停發崗位津貼。
四、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所需經費,仍按其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工資發放渠道解決。
五、各地區要嚴格執行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規定,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和提高標准。
六、調整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標准,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1992年人事部、財政部、司法部《關於司法助理員實行崗位津貼的通知》(人薪發〔1992〕17號)同時廢止。
七、本通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7)政法委機關補貼退休人員有嗎擴展閱讀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職責主要包括:
(一)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二)指導檢查民間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糾紛,接受、處理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來信、來訪;
(三)結合實際需要,進行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風尚的宣傳教育;
(四)調查研究本轄區內發生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防止糾紛的辦法;
(五)了解向上級報告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司法助理員應遵守的原則和工作要求: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刻苦學習,勇於實踐,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堅持調查研究和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虛心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三、堅持說服教育,做耐心細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四、抓好典型,總結經驗,及時推廣,以點帶面;
五、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密切協作;
六、堅持原則,維護法制,剛直不阿,勇於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司法助理員的工作制度:
一、登記制度:處理糾紛和信訪,應進行登記,按規定統計上報;
二、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調解工作會議,學習政治和業務,研究工作,交流經驗;
三、評比制度:組織調解委員會,定期開展評比活動,樹立標兵,表彰先進;
四、回訪制度:對調解的糾紛,要有重點地進行回訪,聽取反映,檢查效果,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五、請示報告制度:定期向人民公社(鎮)、街道辦事處的領導和縣(區)司法局(科)匯報工作,重大疑難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司法助理員的紀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三、不得對當事人施行或變相施行處罰;
四、不得吃請受禮,徇私舞弊;
五、不得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六、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參考資料:網路-司法助理員
『捌』 人社部發文政法委機關 司法行政機關發放警銜補貼是真的嗎
1、人社部發文政法委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會發放警銜補貼。
2、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人民警察警銜設五等十三級,即總警監、副總警監;警監(一級、二級、三級);警督(一級、二級、三級);警司(一級、二級、三級);警員(一級、二級)。
3、執行范圍,限於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簡直隔離戒毒機關中評定授予警銜的在職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評定授予警銜的在職司法警察。
4、各級警銜津貼標准每月分別為:總警監2250元、副總警監2000元、一般警監1800元、二級警監1600元、三級警監1400元、一級警督1250元、二級警督1100元、三級警督960元、一級警司860元、二級警司760元、三級警司660元、一級警員610元、二級警員560元。
5、人民警察根據本人的警銜,執行相應的警銜津貼標准。警銜發生變化的,從變化的下月起改按相應的警銜津貼標准執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有關規定不保留警銜的,其警銜津貼即行取消。離退休人民警察從離退休的下月起停發警銜津貼。
6、人民警察警銜津貼列入工資統發,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