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返聘人員離職時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退休後返聘人員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不受勞動法調整;
2、返聘人員與僱主發生爭議,按照雙方協議及僱傭關系處理;
3、所以說返聘人員離職時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⑵ 退休返聘人員合同解除後有補償金嗎
⑶ 退休人員返聘期間被辭退,是否能到賠償
退休人員再就業屬於勞動關系的存在,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范疇。因此,當勞動關系被用人單位解除時,單位不需要補償,因為已經可以享受國家的養老保險待遇。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第2項規定,退休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按雙方約定辦理。
最低工資計算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如果公司無故解僱職員,那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爭取屬於自己的福利,不能被公司所嚇倒,要勇敢。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我也希望你能幫助我轉發,點贊,多多支持我,多多關注我。如果有什麼問題和請求您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我會一一回復。
⑷ 新勞動法對退休返聘人員離職後有賠償嗎
退休返聘人員不屬於勞動關系,算是勞務關系,看勞務合同怎麼約定的,有沒有違約條款,這里不適合勞動法。不能按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⑸ 退休人員返聘被辭退如何賠償
這個要看返聘的時候,是不是簽了返聘合同期限,要是沒有合同、就是臨時工,隨時可以被辭退,是沒有賠償,如果有合同就是算做違葯行為,來進行賠償等問題。
⑹ 新勞動法對退休返聘人員離職後有賠償嗎
我們單位有一個退休人員,來我們單位上班,但是工作效率太低,而且不安時上下班,多次勸說無果。我們開除他需要賠償嗎
⑺ 辭退返聘年紀的人是否需要賠償
您好。
1、正式勞動合同是否生效要看以下條件:
(一)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行為能力是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有法律上認可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所謂強制性規定就是當事人不能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的權利義務。如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一個月以上的試用期,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條款將視為無效。
(三)勞動合同需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意思表示真實,任何一方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另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2、根據您所敘述的情況,雖然是工作人員失誤,但該勞動合同確已生效。貴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此負有責任。
3、如欲辭退該員工,貴單位將按照合同條款賠償損失。由於有正式勞動合同,一旦引起勞動爭議,進行勞動仲裁,貴單位勝訴概率較低。所以,最好還是給予一定經濟補償後解除合同再重新簽訂返聘勞務協議,友好協商解決。
補充回答:如果該人員是退休人員,那麼勞動合同是無效的,應按照勞務關系處理。之前的回答忽略了這個問題。
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摘自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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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公司對退休返聘人員的離職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嗎
退休年齡返聘的人員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不是勞動合同法所調節的范圍。是否有經濟補償按照雙方簽訂的聘用協議執行,如果聘用協議上沒有提到的或者沒有明確的。企業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