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工傷傷殘=級現在退休了還在醫院住院治療住院期間護理費由誰負責
工傷保險基金每來月給自你支付了護理費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B. 職工工傷住院期間是否必須給護理費
職工住院期間,需要護理的,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C. 工傷,住院期間,家屬護理,護理費怎麼算,出院以後,在家休養,有沒有護理費
1、停工留薪期內(住院期間以及在家休養期間)都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護理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如單位未安排的護理的,單位應支付護理人員護理費。
3、具體標准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來操作的,護理人員有收入的。
4、參照誤工費規定來計算護理費,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或者地區平均工資來計算。
(3)退休工傷職工住院期間護理費擴展閱讀:
賠償計算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D. 工傷的住院期間的護理費怎麼支付
一、關於停工留薪期間的護理費支付,依據在《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但對於支付的標准及支付的期限,該條例未做規定。不少省市有相關的管理辦法,但廣西未見明確規定。二、對於護理費是否為合理必需支出,在醫囑未明確是否為必須的情形下,用人單位如有疑惑,可咨詢所在醫院,由醫療機構認定勞動者住院是否為「不能自理」確需他人護理。三、對於護理費標准,存在護理人員的差異:(參照其他省市的規定)1、護理人員為專門護工的,按照實際護工費用承擔(一般醫囑里會明確護理等級及護理標准);2、如護理人員為勞動者的親屬,該親屬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收入來支付;該親屬屬於無固定職業的,參照護理行業的標准支付。用人單位可以請人員護理,避免對費用的爭議。四、對於護理費的支付期限,法律並無明確規定。是整個停工留薪期還是勞動者恢復自理之日止,沒有明確。建議用人單位與醫院溝通,確定勞動者的恢復狀態,如勞動者恢復自理,可不再支付。此時注意保存醫院的證明等相關證據。
E. 工傷職工在退休後如何發放生活護理費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支付生活護理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5)退休工傷職工住院期間護理費擴展閱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F. 工傷職工退休後,住院護理費問誰報銷
可以申請工傷復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專,工傷屬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如果之前有工傷等級(工傷證及結論單),可直接向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工傷復查申請。
如果沒有,可能比較復雜。
持有關傷退手續、當年受傷的相關資料、49元護理費資料等,所有能證明你為老工傷並且一直享受工傷待遇的資料,向當地設區的市(地級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工傷復查申請。並按其要求准備材料。
如果接受了復查申請,進行鑒定後,按實際工傷等級及護理費等級發放長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沒有的)。
G. 工傷職工退休後是否能繼續享受護理費
可以享受。 【護理依賴等級 生活護理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