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返聘退休人員不簽合同違法嗎
沒書面合同不違法
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返聘合同按合同法規定,可以口頭或者專書面,不再屬受勞動合同法必須書面合同的約束
《合同法》
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B. 僱傭退休人員未簽訂勞動合同,辭退需要補償么
已經退休享受退休待遇人員,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勞務合同關系。在解除或終止勞務合同時沒有法定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由雙方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不予支付。
C. 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其實現在公司反聘退休員工的現象很多,如果是公司,一般來說可以與退休員工簽訂一份內類似勞動容合同的協議,並且只能是協議,因為退休員工已經不在現行勞動法的保護范圍之內了,但是大多數的做法是什麼也不簽。
其實你所說的這些情況,你只要明白一點就很清楚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基本上中國現行的任何勞動的法律法規已經不適用於他們了,所以他們入職不用簽勞動合同、辭退沒有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之類的。
不過有一點你要注意,雖然勞動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已經不適用於他們了,但是如果公司沒有跟退休人員協調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為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所以勞動者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D. 退休人員與聘用單位未簽訂勞務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退休人員和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是無法建立勞動 關系的存在,但是應該約定上班時間專、工資待遇以及解除僱傭關系的流程等。如果單位沒有告知員工,那麼員工是可以隨時要求離職。
因為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是無法和單位建立勞動關屬系的,一般情況下是需要簽訂就業協議,規定相關事項,如果沒有簽訂協議規定口頭約定也是可以的。有約定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可隨意要求離職。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 單位聘用退休人員但不簽訂勞務合同是不是違法行為
違法的。這種叫做特殊的勞動關系,雖然這種情況單位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金,但是當你在這個單位發生工傷的時候,這個就是你的證據,用人單位必須履行他們的義務!
F. 企業錄用退休人員時未簽訂合同工作幾年後解聘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即使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解聘的時候,也是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也就是說補一年工資,補一個月的賠償金。
G. 已退休人員被單位聘用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卻無故遭辭退有補償嗎
只要構成了實際的勞動關系,如果被老闆辭退了,那麼都會有勞動補償的。如果你沒有收到這個補償,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投訴。
H. 已退休人員被單位聘用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卻無故遭辭退有補償嗎
已退休人員被單位無故辭退,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回已退休人員被聘用不屬答於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屬於勞務關系,受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調整,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法律救濟渠道是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