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和事業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已經並軌,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了養老保險繳費政策。
第一,國家已經發布文件《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2號文件明確規定:
二、改革的范圍。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第二,由於剛剛實行繳費制度,繳費年限較少,還無法完全按照繳費計算退休養老金,現在實行的是過渡辦法,逐步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退休養老金,從而徹底取消退休雙軌制。
⑵ 我國退休人員待遇公平嗎
啥樣才公平!這個很難平衡吧!同樣的崗位退休下來也會有不一樣的退休待遇的,這個跟當地區的財政(地方收入多少和重不重視離退休人員有關吧!)其實中國缺的是制度而不是錢啊!
⑶ 為什麼公務員可以30年工齡退休,而企業就不可以,公平嗎
世界本就不存在絕對的公平,別太天真了,想得到自己的公平就得努力💪
⑷ 企業退休職工為何不按工齡每年100元計算退休金呢這樣才公正,公平,合理,合法
世界上就沒有絕對的公正、公平、合理。你說現在的退休金統計方法,計算公式不合法嗎?版
依你之見,就不用權繳費了,按工齡發放養老金就是了,對吧。如此發放的養老金費用從哪兒出? 如果還繳費按什麼標准?你想過嗎?
這可是法定的哪兒不合法了? 按你的100元就合法,公正、公平了嗎?我看未見,如此如何體現多繳多得得的原則,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它的兩面性,但要服從多數人的利益。
不管你的看法與見解自己覺得多麼高明,多麼有理,在你有生之年你是看不到這個辦法的實施了,恐怕你的下一代也看不到。
⑸ 退休養老金什麼時候才能真正並規,公平
隨著《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正式發布,在中國存在了數十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終於退出歷史舞台。 在以前,人們對養老金雙軌制的最大詬病,莫過於不公平。長期以來,人們批評養老金雙軌制度,認為它在制度層面把大家分為不同的類型,人為地製造了不公平。而隨著近些年改革在不同領域引起一些變化,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在養老金上存在較大差距的現實,更加重了這種不公平感。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從制度層面推進養老金並軌,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既是社會公眾的熱烈期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曾有人認為,推進養老金制度並軌改革,阻力來自機關事業單位等體制內因素。應該說,這方面的因素可能有,但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樣大——並非只有體制外的人才呼喚養老金並軌,體制內的人也期盼改革早日落實。 長期以來,因為養老金雙軌制的現實,一些在體制內工作達到了一定年頭的人,常常在養老金問題上躊躇犯難。很多人放不下手,甚至因此束縛了手腳,錯失了人生的發展機遇,導致了事實上的擇業「圍城」現象。當全社會採用統一的養老金制度以後,如今在體制內的人就不必再為退休後的待遇問題傷腦筋,更有可能趁年輕到更適合自己的地方去「拼一把」。 有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數,此前廣東廳局級官員「下海」,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這也說明,養老金並軌對體制內的人來講,相當於拿掉了一個思想上的包袱,有助於激發全社會的整體活力,創造了更多的機會公平。 養老金制度並軌此前難以施行,不少人認為與財政因素有關。全國幾百萬的公務員沒繳納過社保,全國3000萬左右的事業編制人員「視同繳納」但事實上沒繳納,如果要做實他們的養老金賬戶,將會是一個天量數字,各級財政或許會無法負擔。此次《決定》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避——在第四條明確提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這樣的制度安排,體現出了黨中央在養老金制度改革上的實事求是精神,以及勇於創新的意識。 養老金並軌改革追求公平,絕不是追求一廂情願、「拍腦袋」式的觀念公平,而是充分考慮了各個群體的實際。從目前體制內的勞動者的薪酬體系來看,基礎工資佔比較小,而且與社會上不少企業在職員工相比,勞動者之間薪酬差距較大。如果簡單套用現在適用於企業人員的養老金制度,對平均教育水平和專業技能較高的體制內群體來講,也意味著一種不公平。 改革,決不能為了所謂「公平」而無視實際,更不能打著公平的旗號去損害另一個群體。「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決定》提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就是為了讓這次改革能照顧到實際,在制度安排上顯得更科學、更完善。 也要看到,此次養老金改革只是一個總體框架,有一些具體的制度規定,目前還只有方向而無細則。比如「過渡性養老金」,它直接關繫到那些已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了一定年頭的人的切身利益,接下來需要「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細則並指導實施」,其確定與計算的科學性、合理性,仍是數千萬人關注的重點。 開弓沒有回頭箭。養老金制度改革是社會公眾的共同期待,要順應社會發展大勢,回應人民共同關切,廣聚民意、廣納民智,妥善制定養老金制度改革的相關細則。唯有統籌推進人民群眾熱烈關注的各項改革,我們的社會必將更加公平,發展必將更加和諧
⑹ 企業退休養老金為什麼不公平
主要因素包括:當地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個人繳費年限等。
例如:當地要專求養老保險繳屬費數最低為上年度全身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繳費基數,有的單位選擇按60%繳納,也有選擇按80%繳納的。同等情況下。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不同,退休工資不同。
又如:職工上班時年齡不同,退休時的繳費年限就不同,造成單位繳費數和個人賬戶余額不同,在核實養老保險金時也就不同。退休工資存在差異,是客觀存在的。
(6)企業退休呼喚公平是真的嗎擴展閱讀: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⑺ 退休工資何時能公平公正
退休工資何時能公平公正的誰也不能預測,因為公權力掌握與既得利益者的手裡,而且就和政府官員家庭財產公開一樣的會有無窮無盡的障礙。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逐步形成了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辦法與企業退休辦法的雙軌制,雙軌制的形成使機關事業單位的標准不斷提高,造成了同工齡、同學歷、同職務、同年齡的機關與企業退休人員之間退休費有2-3倍懸殊之差,人為製造了嚴重不公,扭曲了政府形象,影響了政府公信力。現實就是不繳納社會保障基金的公務員,要比繳納社會保障基金的企業員工的養老金多2-3倍的不平等、不公正,甚至沒有邏輯性的社會現象。
現階段進入退休年齡的人員大都是共和國的同齡人,他們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經歷了文化大革命、上山下鄉、改革開放,為共和國的成長發展做出過貢獻,作為胸懷革命理想、聽從黨的召喚、爭當革命的螺絲釘、干一行愛一行、黨擰在哪就在哪閃閃發光的一代人,在他們退休時卻由於分工不同、崗位不同他們的退休費標准卻有了天壤之別。這無形中就打碎了人們的理想與信念,摧毀了社會主義的價值觀。我們黨歷來都是以消滅三大差別(工農、城鄉、腦體)實現人類大同為己任,現在三大差別沒有消滅卻又憑空增加了雙軌制差別。這與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吃苦在前享受在後背道而馳。原本初次分配重效率、公務員在高薪養廉的情況下,退休金作為二次分配就應堅持二次分配重公平的原則。然而、現實卻嚴重背離了這一原則,同時也背離了社會福利均等化的原則。怎麼講退休雙軌制都是不合時宜、不符合分配原則、不合國際通行規則,如不及時糾正將貽害無窮。對一代人的不公正待遇將危及到下一代人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觀,其非同小可,政府決不可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