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協議三年未滿要求離職怎麼辦
具體要看勞務合約上是否有約定,沒有特殊約定,存在爭議的勞動者可以提版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權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㈡ 退休人員簽訂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所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沒有固定的解除時間。沒有固定的解除時間並不等同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能終止,不能被解除。當出現法律規定的事項後,可以依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可見,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即使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也應終止。但是,實際生活中,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因此,一般而言,用人單位會按照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的時間確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時間。
㈢ 要給老員工簽三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但他不到三年退休 終止日期是按照退休年限簽還是照常三年簽 謝謝幫助
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㈣ 聘用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合同,一般可簽多長時間,勞務合同中可以有試用期嗎
聘用退休人員,雙方不是勞動關系,所以不受《勞動法》的約束。
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之間簽訂勞務合同,可以雙方協商,內容法律並無具體規定,所以可以約定試用期。至於簽訂多久的勞動合同,雙方協商即可。
㈤ 不和退休人員簽勞務合同違法嗎
退休返聘後勞務關系了,也就是單位的臨時用工,可以簽勞務合同也可以不簽的,都不違法,單位可以根椐情況隨時解聘的
㈥ 退休人員簽的勞務協議書沒有到期就叫你走,能不能向公司要賠償金,
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
快樂快樂走人
有退休金,樂樂呵呵
沒有賠償金,
㈦ 退休人員繼續工作必須簽訂勞務協議嗎
退休返聘是勞務工,也就是單位臨時用工,一般單位不主動和返聘人員訂勞務合同,勞務人員為保證自己的權益應主動要和聘用單位簽訂勞務合同,這樣可以在勞務期間得當保障。沒有合同,單位可以隨時辭退勞務人員的
㈧ 企業能與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嗎
目前,我國退休年齡是勞動者結束其勞動法律關系的終止年齡,返聘時簽訂勞動合同無效,應簽訂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
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工作內容、勞動報酬、醫療保險待遇等。此外,超過60周歲的再就業人員,不能稱為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後遇到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訴至法院。
㈨ 嗯在50歲退休的年紀公司知情的情況下公司有跟員工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就已經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所簽的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雙方應當簽訂勞務合同或者聘用合同,雙方屬於勞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