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員函 告 書什麼意思
建議咨詢當地社保
❷ 退休人員函調證明蓋哪兒的章
蓋函調內容相關單位的章!
❸ 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函怎麼寫
目前破產企業退休工人的管理有兩個渠道:一、企業破產以前退休職工的管理歸破產企業的原主管部門。二、破產以後退休的職工歸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或者退休職工的戶口所在地社區。建議你先去你母親原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咨詢一下她的檔案存放在那,然後要求她的檔案存放單位開證明,這樣你可以少跑很多冤枉路。祝你早日開出證明!
❹ 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
勞動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44號回
黑龍江省勞答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淵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亘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
❺ 國家對於返聘退休員工有什麼相關規定
一、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二、返聘人員適用的法律法規:1.《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❻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發文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文號:勞社廳函[2001]44號
發布日期:2001年03月08日
執行日期:2001年03月08日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❼ 勞社廳函(2001)44號文對參加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適用嗎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是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的規定,不包括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❽ 求文件:勞人老函〔1987〕3號全文,或有此文件的政策匯編
退休人員被判處回復
退休金福利問題BMA廳函[2001] 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商會領取養老金人員在養老問題沒有被定罪的被拘留者的犯罪嫌疑稱為(黑色BMA [2001])有收據。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刑或勞動教養拘留,監禁或更嚴厲的懲罰。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期間暫停的監禁或勞動教養期滿後,還可以繼續通過勞工標准,服務或勞動教養前支付的服務或再教育,並參與未來的養老金元一個整體。退休死亡,服刑或拘留的存儲量,他的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金和利息的過程中,可以繼承,但倖存下來的人,不能享受同樣嗎?治療。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監禁,和互動部門緩刑和執行的判決,你可以繼續以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期間暫停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離退休人員涉嫌犯罪或拘留,但未被定罪。如果法院判他的清白,希望或被拘留者的基本養老金。
3月8,2003信
BMA廳函[2001] 44號,補編江西省,廣東省,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BR />你的信的BMA廳[2001] 44轉介收據。研究中,答案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暫予監外執行,假釋和量刑標准繼續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但不參加基本養老調整保險。假釋服務,其餘的句子從本月停止支付基本養老保險,假釋期滿宣布其原句結束後,繼續量刑標准和基本養老保險前,參加下一年度的養老金調整。工會
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處以監禁或更嚴厲的懲罰,或再教育,通過勞務,服務,或通過勞動再教育,以符合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暫停服務或勞動法規的退休手續勞教所成熟。
2003年,2011年7月7日
❾ 退休人員被判刑,退休待遇怎麼處理
企業職工在職時繳納養老保險到規定年限後,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不是工資。
企業職工退休以後被判刑,有沒有養老金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服刑場所服刑的(監獄、看守所等),停發養老金。另一種在社會服刑的(管制、緩刑、監外執行),可以繼續發給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依據:
勞動保障部辦公廳於2001年3月8日在答復黑龍江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中明確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還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