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正常情況下,職工退休時醫療保險需要交夠多少年
首先,醫療保險在退休後,繼續享受待遇的條件,必須要在退休之前 ,男性繳滿醫保25年,女性繳滿20年才可以享受,但是不要求大家必須是連續繳費的。
好多人問我,一次性補繳劃算不劃算當然劃算了,對吧,你在職的時候買醫療保險有什麼用啊 ,那年輕的,50歲以下的人,他根本很少用到醫保的,對吧?是不是好多人50歲上到退休以後,才開始,開始知道是醫療保險還是好,對吧,那當然是要達到這個年限,然後,退休以後可以免費,就可以一直免費的,不用交費的,享受醫保待遇了當然這樣好, 醫保就是簡單說就是職工醫保就是在職的時候累積,退休的時候就享受,退休時候就不交費了 ,光享受待遇,其實挺好的一政策。
❷ 職工退休後醫保誰繳納費用
退休員復工退休時需要達到規制定的繳費年限才能在退休後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所以需要繳納該筆費用。
你的問題看來是:
1,退休職工是在企業退休,而不是個體自由職業者退休。
2,退休人員辦理退休時,不夠應繳的年限,需要繳足才能在退休後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針對這種情況,每個地區處理是不一樣的。這個必須詢問當地的醫保機構。有的地市規定,應由個人負擔,因為企業職工退休後已經與企業不存在勞動關系,自然不能再由企業繳納。但有的地市規定應由企業繳納,理由是,員工在企業退休,為企業做了貢獻,同時退休人員相對於企業處於弱勢地位,應由企業繳納。還有的地區採用折中的辦法,只要企業繼續繳納醫療保險,退休職工就可享受醫療待遇,不用補繳這部分費用,但企業倒閉清算時,必須為退休職工補足這部分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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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企業職工退休醫療保險交費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二、覆蓋范圍和繳費辦法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 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以下簡稱統籌地區)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政策,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
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
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
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❹ 職工退休繳醫保新規
15年。
第二十一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回照規定繳納醫療保答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準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醫保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後一個月的計入標准計入;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按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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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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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女性勞動者退休,醫療保險繳費需要達到滿25年才可以不繳費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事人僅繳費5年,還需要補繳20年。
當事人補繳辦法如下:補繳金額=辦理退休時上年度武漢市職工平均工資5%×20年。
在個人窗口和單位窗口辦理並無區別,單位窗口是單位辦理,個人窗口是以個人雙方辦理。
依據
武漢市人民政府
《武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二十七條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男性累計滿30年、女性累計滿25年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滿本條規定年限的,退休時由用人單位、職工本人按規定一次性補足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年限的計算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調整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足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有關政策的通知》
武人社函[2015]360號
二、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用人單位在職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已按有關規定履行職工醫保繳費義務(包括用人單位按月正常繳費和已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在職工退休時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但職工繳費年限仍未達到我市規定標準的,職工可選擇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補足繳費年限,以在退休後享受職工醫保待遇;也可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職工選擇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經與用人單位協商,用人單位可自願為職工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不願為職工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費用由職工自主承擔,社保經辦機構不得強制用人單位繳納。
三、職工退休時,如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都未達到規定標准,職工選擇補繳費用以享受退休後職工醫保待遇的,則先補繳費用以補足實際繳費年限,並將補足的實際繳費年限計入繳費年限,若繳費年限仍不足,則繼續補繳費用以補足繳費年限。
四、用人單位和職工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補足繳費年限的計算公式為:
繳費金額=年度繳費標准×應補足的繳費年限
上述公式中,年度繳費標准為補繳費用時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應補足的繳費年限中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並保留兩位小數。
五、在個人窗口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包括在個人窗口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後參保的人員),如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都未達到規定標准,也按本通知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補足繳費年限。
❻ 退休職工醫保繳費,該怎麼算
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達到男30周年(360個月)以上,女25周年(300個月)以上,並且在本地參保的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12年(144個月)的,用人單位可不再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保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或者本地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的,以此兩種年限中較長的不足年限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保險費。計算公式為:
1、本人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12年—基本醫療保險本地實際繳費年限;本人大病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10年—大病醫療保險本地實際繳費年限。
2、不足年限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額=【本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工資的60%×本地用人單位繳費率(8%)】×本人累計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總月數(或本人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不足年限一次性補繳大病醫療保險費額=當前大病醫療保險費標准×本人累計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或本人大病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達到上述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再一次性繳納不超過10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後,終生享受醫保待遇。計算公式為: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金額=當前大病醫療保險費標准×本人距75周歲的年數(超過10年的按10年計算),例:本人距75周歲的年數=75周歲—2011年11月1日本人實際年齡
3、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政策規定:關閉破產企業,在企業關閉破產時一次性繳納10年余命基本醫療保險費但未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的退休人員,按規定補繳不足年限的大病醫療保險費,同時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不滿75周歲的,按規定再一次性補繳不足75周歲的大病醫療保險費;已一次性繳納10年余命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保險費的,不再補繳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配置額=本人上年度月退休金×4.3%。 4、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政策規定:確有困難無能力一次性繳納的參保單位(或無單位承擔補繳責任的退休人員),若無力一次性補繳不足規定年限的相應費用,可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和當地用人單位費率繼續按年為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保險費,直至補齊規定繳費年限,退休人員再按第2項的規定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