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地方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公式中,「實際繳費工資指數」即Z實指數(下同)為被保險人參保繳費至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期間,相應年度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被保險人曾在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並在統籌范圍辦理退休的,Z實指數為其各階段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二、過渡性養老金公式中, 「視同繳費年限」即N同為被保險人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繳費工資指數」即Z同指數為1;
「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即N實98為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間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含實際繳費年限)。
(1)江門2O18年企業退休金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養老金領取條件: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2、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3、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② 2018 退休養老金是怎麼計算的
計算方法為:
1、基礎養老金=(退休上年度寧波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97年底前(或改制前)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12月31日前繳費年限(或改制前視同繳費年限)×1.4%;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中國政府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③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計算方法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④ 江門社保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公式)是怎麼樣的
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須知
一、 問:什麼是基本養老金?它由哪些項目構成?
答:基本養老金也稱法定養老金,是按國家規定從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給離退休人員發放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養老待遇。參保人必須同時符合規定的年齡條件和繳費年限條件,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並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參保人,在計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計發過渡性養老金。
二、 問: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幅度如何確定?
答:在國家出台辦法前,我市將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文件精神,於每年7月對基本養老金作如下調整:
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額=江門市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基本養老金×全省上年度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率×(40%~60%)。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改革
三、 問:我市從何時起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答:根據省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起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四、 問:在粵府[2006]96號文實施前後,基本養老金新計發辦法與舊計發辦法之間如何過渡?
答:為保證基本養老金舊計發辦法向新計發辦法平穩過渡,粵府[2006]96號文設置了五年過渡期(從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並規定了過渡期內基本養老金原計發辦法(下稱原辦法)。凡在過渡期內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實行新辦法與原辦法對比並按差額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做法。5年後不再實行新辦法與原辦法對比,全部按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五、 問:粵府[2006]96號文規定的原辦法等同於粵府[2006]96號文實施前的舊辦法嗎?
答:原辦法不等同於舊辦法。原辦法在某些參數上的設置已發生變化(其它條件相同),具體體現在:
(一)臨界指數統一確定為「1」;
(二)月基礎養老金計算的基數封定在2004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即月基礎養老金=2004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
(三)個人賬戶儲存額封定在2006年6月30日止,(且7月後補繳以前年度的欠費,均不得計入封定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即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封定的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六、 問:如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原辦法的,如何處理?
答:高出的差額部分按一定比例計發。具體標准為:
(一)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間首次領取待遇的計發10%;
(二)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間首次領取待遇的計發30%;
(三)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首次領取待遇的計發50%;
(四)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首次領取待遇的計發70%;
(五)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首次領取待遇的計發90%;
(六)2011年7月1日以後申領基本養老金,不再實行新舊兩種辦法對比,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發;但原過渡期內首次領取的待遇不再重新計算。
七、 問:如原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新辦法的,如何處理?
答:按原辦法計算的標准執行。
八、 問:原辦法的過渡性養老金如何計算?
答:原辦法的過渡性養老金=原辦法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8年6月30日前的繳費年限×計發系數+1998年6月30日前的特殊工種年限×0.2%-提前退休年限×1%]×(1+a01)×(1+a02)×……×(1+a05)+1997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10%
註:①計發系數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繳費年限滿15年的,為1.2%,不滿15年的,為1%;②a01……a05為2001至2005社保年度各市、區退休人員過渡性養老金的調整比例。
九、 問:原辦法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如何計算?
答:計算公式為:原辦法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9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原辦法計算的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9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臨界指數×各市、區實施粵府[1993]83號文前視同繳費月數+各市、區實施粵府[1993]83號文至2001年6月底前實際繳費指數之和)÷(視同繳費月數+各市、區實施粵府[1993]83號文至2001年6月底前實際繳費月數之和)。
註:考慮到我市在貫徹粵府[1993]83號文的時間不一致(最早新會為1994年4月,最遲開平和恩平為1995年1月),所以1994年12月前有實際繳費指數低於「1」的,按「1」計算,高於「1」的按實際計算。
十、 問:原辦法平均繳費指數如何計算?
答:計算公式為:原辦法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月數+截止到2001年6月的實際繳費指數之和)÷(視同繳費月數+截止到2001年6月的實際繳費月數)。
十一、 問:原辦法實際繳費指數如何計算?
答:原辦法參保人月實際繳費指數=參保人的月繳費工資÷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新辦法的基礎養老金計算標准
十二、 問:如何計算基礎養老金數額?
答:計算公式為:月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其中,「a」為全省統一設定的修正系數,主要是基於基本養老保險徵收與待遇計發基數必須相對應來考慮。當參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時,a=本人平均繳費指數÷0.6;當參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時,a=1。
十三、 問:如何計算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答:計算公式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十四、 問:如何計算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答:計算公式為:本人平均繳費指數=(本人視同繳費指數×本人視同繳費月數+本人實際繳費指數×本人實際繳費月數)÷(本人視同繳費月數+本人實際繳費月數)。
註:
(一)本人視同繳費指數的計算公式為:本人視同繳費指數=1993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1993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為:蓬江和江海(含市直,下同)為1.076,新會為1.066,其他四市均為0.963。
(二)特殊群體視同繳費指數的計算公式為:視同繳費指數=本人復員轉業、單位改制或離開原單位前12個月月平均基本工資÷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十五、 問:如何計算實際繳費指數?
答:計算公式為:本人實際繳費指數=本人月實際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十六、 問:現在補繳以前繳費年限的,如何計算實際繳費指數?
答:計算公式為:補繳年限的實際繳費指數=補繳時計征的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補繳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結果大於3.0的取3.0。
——新辦法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標准
十七、 問: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如何逐月積累的?
答:實施粵府[1993]83號文之日起至1998年6月30日止,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建賬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個人繳費比例;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建賬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11%;從2006年7月1日起,建賬規模調整為:本人繳費工資×8%。2006年6月30日前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與2006年7月1日後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
十八、 問:如何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
答:以本人首次領取月基本養老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十九、 問: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如何確定?
答:國家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了如下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執行標准。
二十、 問: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是否可以繼承?
答:《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無法定繼承人的,轉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新辦法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標准
二十一、 問:如何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數額?
答:(一)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首次領取月基本養老金時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120;
(二)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以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後開始具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以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個人賬戶計發月數。
二十二、 問:什麼叫視同繳費賬戶?
答:所謂視同繳費賬戶,是將參保人已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的工作年限確認為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並按一定的計算標准建立的權益賬戶,用以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二十三、 問:視同繳費賬戶建賬對象有哪些?
答:(一)一般人群,即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享有過渡性養老金的參保人;
(二)特殊群體,即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具有按國家規定可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的參保人,包括由我市安置到企業的復員轉業軍人、流動到企業的原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改制前參照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十四、 問:一般人群視同繳費賬戶如何建賬?
答:(一)補建視同繳費賬戶。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本人1993年底前的視同繳費賬戶總額=1993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8%×12×1993年底以前視同繳費年限×(1+10%)12.5,即蓬江、江海每滿一年記帳標准為1508.9元,新會為1494.9元,其他四市為1351.1元。
(二)補齊視同繳費賬戶。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賬戶總額=[1993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8%×1994年1月至所在地實施粵府[1993]83號文前的月數+(所在地實施粵府[1993]83號文至1998年6月本人實際繳費工資之和×8%-所在地實施粵府[1993]83號文至1998年6月本人實際繳費總額)]×(1+4%)8
二十五、 問:特殊群體視同繳費賬戶如何建賬?
答: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賬戶總額=1993年底前記帳額×(1+10%)n+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記帳額×(1+4%)n+1998年7月至2006年6月記帳額×[(1+a99)×……×(1+a06)]。
註:⑴n表示本人轉入企業之月至2006年6月這一區間的年限;⑵a99……a06表示1999年至2006年各年度個人賬戶記帳利率。
二十六、 問:視同繳費賬戶可否一次性提取或繼承?
答:視同繳費賬戶是根據參保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建立起來的,以個人賬戶的管理模式實行虛帳管理,僅作為計發過渡性養老金的基數。在支付過渡性養老金時,其資金仍來源於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而並不是由個人的實際繳費形成。因而,不具備私有屬性,因此不能繼承和一次性提取。
⑤ 最新退休金計算方法
2021年最新個人養老金計算方法
一、養老金計算方法與公式
計算養老金其實質就是如何計算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l+a2/AZ+....+an/An)/N
公式中,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例如:一名男職工,2010年其60歲退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66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賬戶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0.6。那麼,他的基礎養老金=(3566元+3566元*0.6)+2*15*1%=427.92元。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0元/139=359.79元;上列兩項合並,他的月基本養老金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⑥ 2018年現在以廣東省江門市社保每月能領取多少錢
社保交滿15年,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到的具體錢數,在這里無法具體說明。因為內全國各省市的經濟發容展水平不同,統籌賬戶的金額不一致;並且每個人的工作的工資也不相同,所以,不能進行具體計算。但是,在這里,提供一下一些計算公式,供大家自己計算: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2、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存額÷120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一旦停繳,將直接影響到退休後養老金待遇。
⑦ 退休金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當前,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指數×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平均繳費指數=各年度繳費指數/繳費年限;
繳費工資指數=當年繳費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發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⑧ 企業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2008年7月1日後繳納的1996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到賬時間合並計算後,用於到賬年度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其中,退休當年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到賬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補繳基數與退休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合並計算後,用於退休上一年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對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小於4年的參保人員,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不得超過1.0,即: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1.0的,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1.0確定;小於1.0的,按實確定。
⑨ 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算公式
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地方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公式中,「實際繳費工資指數」即Z實指數(下同)為被保險人參保繳費至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期間,
相應年度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被保險人曾在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並在統籌范圍辦理退休的,Z實指數為其各階段的實際繳費工資基數,與相應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二、過渡性養老金公式中, 「視同繳費年限」即N同為被保險人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繳費工資指數」即Z同指數為1;
「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即N實98為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間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含實際繳費年限)。
三、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以個人賬戶儲存額與個人賬戶補貼額之和,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9)江門2O18年企業退休金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退休流程:
1、參保人員申請正常退休的,一般應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30日向用人單位或檔案託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參保企業和檔案託管部門在辦理退休前,必須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1000-1500)
3、退休申報:
申報材料:按規定裝訂成冊的的退休人員檔案及《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
申報地點: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
4、待遇審核
單位在退休申報後10個工作日內到市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領取已審核的《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
單位持報審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結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領取《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待遇核定表》,及《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
發放《退休證》退休人員持《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到其常住地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報到,並領取《退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