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管理崗位的女職工超過50歲,勞動仲裁可以不受理
企業管理崗來位的女職工超過50歲,勞動源仲裁不能不受理。只要屬於勞動糾紛,勞動仲裁機構就應當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女職工50歲不退休企業可以走仲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❷ 須要勞動仲裁的,女的超過五十周歲了仲裁委員會不可以仲裁嗎
超出勞動保障相關規定的勞動年齡外的勞動仲裁是申請不了的,現在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女性仍然是五十周歲,所以五十二了就不能申請勞動仲裁了。
❸ 女工年齡超過50歲,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女職工50歲退休是國務院有文件規定的,到了退休年齡終止勞動合同是沒有補償的。
❹ 現在女性過50歲勞動局和勞動仲裁是不管了嗎除此以外還有什麼樣的途徑可以投訴用人單位
退休年齡人員再就業與新用人單位主要是兩種用工關系:一種是勞動關系,另一種是勞務關系。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的標准:是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如果已經享受,則屬於勞務關系;如果未享受,則屬於勞動關系。屬於勞動關系,發生勞動爭議則需經過仲裁前置,方可向法院起訴,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屬於勞務關系,則直接適用《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等,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二者在程序上有很大的不同。
如是勞務關系,可直接提起訴訟
❺ 50歲女職工得不到退休,公司終止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50歲女職工得不到退休」若是自身原因,則自我擔責了
公司終止勞動合同有補償嗎」補償是有的,具體先與公司協商,如果不滿意可找律師幫助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