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機關事業單位當年離退休人員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嗎
機關事業單位當年離退休人員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年終清槐獎金主要體現對一年工作的獎勵。當年離退休的人員,在崗期間做了一定的貢獻,應適當享受年終獎,獎金基數為本人退休時的月基本工資。上半年退休的,減半發放;下半年退休的,全額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桐前次性獎金。
(1)離職退休人員的獎金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當年死亡的在職人員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當年死亡的在職人員參照當年離退休人員的辦法計發年終一次性獎金,即當年6月底以前死亡的,按其死亡時的月基本工資的一半計發,6月底以後死亡的,按其死亡時的月基本工資的全額發放。
機關事業單位當年調入人員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人員如果當年考核為稱職的,可以全額發答輪友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⑵ 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的獎金及補貼,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專收個人所得稅的屬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所得稅法》及其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⑶ 離退休人員的獎金是否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單位發放給? 答:根據國稅函[2008]723號文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回資或養老金答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
⑷ 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根據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⑸ 正式離職後是否仍然發放年終獎
如果制年終獎金錶格的時候,你還在工作的話,那就會發年終獎,製造表格已經離職的話,就沒有年終獎了。
⑹ 離退休人員取得原單位發放的獎金及補貼,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⑺ 給離退休人員發放退休工資以外的獎金是否征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資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回批復》(國稅函答〔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離退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⑻ 離職人員是否發放年終獎
一般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離職後公司會發年終獎的。而工作沒滿一年離職的話,就得視公司的規定了,有些正規公司還是會發部分年終獎的。
⑼ 人員離職或退休的單位補發的工資獎金在申報個稅時是否能享受5000元的減除費用。
你好,離職當月可以扣除5000元的減除費用
退休的單位補發的工資獎金,既然是退休了,就不可以扣除5000元的必要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