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喪葬費有關規定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直系親屬持相應身份證件到當地社保局辦理喪葬費、撫恤金和個人賬戶余額領取手續。
2. 山西省企事業單位職工去世後遺孀補助標准
河北省人事廳河北省財政廳文件冀人發[2007]70號
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事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為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基本生活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適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原則
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必須實事求是,根據遺屬家庭的實際收入,生活困難程度,本著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補助。
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對象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對象,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直接供養的,沒有經濟來源的下列親屬:
1、父、夫年滿60周歲,或未滿6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2、母、妻年滿50周歲,或未滿5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年未滿16周歲的,或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的、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6周歲的,或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習的,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標准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按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並同步調整,今後不再另行發文。2007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見附表。
對下列人員在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增加20%:
1、遺屬中的孤老、孤小人員;
2、經組織確認因公犧牲、死亡的遺屬;
3、符合離休條件的老幹部以及副省級及其以上幹部的遺屬。
四、一些具體規定
1、核定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要以工作人員死亡時是否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為准。凡工作人員死亡時其遺屬不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後來符合補助條件的,一般不再重新核定生活困難補助。
2、工作人員死亡後,其配偶重新組建家庭,其隨帶子女如果已享受困難補助的可以繼續享受。
3、死者有兄、弟、姐、妹兩人以上的(不含屬於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對象的弟、妹),其父、母享受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規定標準的50%發給,不足部分由期兄、弟、姐、妹共同負擔。
4、發放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單位,應及時了解遺屬經濟變化情況,根據情況停發其生活困難補助。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的工作人員去世後,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與在職去世的工作人員一樣,補助費由支付工資和退休費的單位發給。
6、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要嚴格審批手續,由本人申請,填寫補助審批表(單位、遺屬各存一份),經死者生前單位群眾評議,主管部門審核,報市、縣人事部門審批。省直單位由主管部門批准。上述補助費,分別從死者生前單位的行政費、事業費中支付。如果原單位撤銷、合並,由其上級主管單位或合並後的單位繼續發給。各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的標准掌握。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河北省人事廳河北省財政廳
二OO七年六月十日主題詞:人事工資福利補助通知河北省人事廳辦公室2007年6月11日印發
附表
2007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
市名稱補助標准(元/人·月)省直、石家莊市
220秦皇島市
210唐山市
225承德市
185保定市
190廊坊市
195衡水市
190滄州市
190張家口市
180邢台市
180邯鄲市
190
3. 請問山西省退休職工死亡後,其遺屬補助月標準是多少謝謝
這么好,退休職工的遺屬還有錢拿?
4. 退休職工去世遺屬補助申請
你的抄爺爺單位還在,問問單位的負責人就好了,或者是社保局,下面簡單介紹一下:
1、需要的材料:
申請遺屬補助人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須註明「喪偶」);
證明信(證明關系及無業)(申請遺屬補助人所在居委會、辦事處蓋章);
減少表原件及復印件(勞保中心提供);
檔案(勞保中心提供);
填寫臨時申請表並報送初審後更正材料;
正式申報後列印正式申請表並到企業、居委會、勞保中心、辦事處、社保機構蓋章審批後,錄入社區微機增加遺屬。
2、申請書格式:
(4)山西省退休職工遺屬擴展閱讀:
關於非因工緻傷、死亡的待遇沒有規定,現行有效法律《工傷保險條例》的前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規定的內容已經不能再適用,而現行的法律和法規有沒有明確的規定,以至於大家都不清楚該如何處理。曾經規定的喪葬費待遇和遺屬救濟金的發放是否還可以延續,很多老年人對此問題有點耿耿於懷。
參考資料:退休申請-網路
5. 山西省對退休職工死亡後的撫恤金是多少
這個你要看了,每個地區不同,所以每個地方的金額也不一樣,這個你只有到你們當地部門去問這個東西都是統一的。
6.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埋葬費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的計算:
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7. 退休職工死亡後,遺屬享受什麼待遇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8. 山西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喪葬費的標準是什麼謝謝
山西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喪葬費的標准: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調整為按職工死亡當月本企業養老保險人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標准發給。離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調整為按所在省轄市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3個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標准發給。
(8)山西省退休職工遺屬擴展閱讀:
喪葬費標准:
上海喪葬費標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准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
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司法解釋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這個標准最簡明,也最方便。
具體辦法:
1、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
1.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屍費、屍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1.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佔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
2、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公布前,實際上還有一種賠償實際損失的辦法,這就是按照喪葬的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其應當賠償的項目是:
2.1壽衣費
受害人死亡的壽衣支出,應當賠償。壽衣的購置費,應當是一般的壽衣,受害人家屬採用高級壽衣裝殮的,只賠償一般標準的壽衣損失。
2.2運屍和火化費
這是必須支出的費用,應當全額賠償。
2.3骨灰盒(棺木)費
在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只賠償骨灰盒的購置費用,標準是中等的費用。如果受害人家屬採用高級骨灰盒,則按照中等的購置費用計算。在沒有火化場所的地區,則應當賠償棺木購置費。
2.4骨灰存放費用
對此,只賠償一期骨灰盒放置費用。必須採用土葬的,則適當賠償安葬費。
註:對以上的賠償,如果當地有關機關有賠償標準的,依照該規定標准賠償。沒有標準的,按照實際支出和上述合理標准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1上述司法解釋實際上只規定了一種賠償辦法,即:定額賠償辦法,實行一次性給付賠償。
3.2一次性賠償喪葬費,就是按照標准確定賠償金額。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定的辦法,就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賠償6個月。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應當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計數據確定。
註:有的學者對這種規定一個相對固定數額標准確定喪葬費的做法提出疑問,認為「將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不斷發展,司法者素質的提高,此種完全不考慮受害人的職業、身份、工作、性別、年齡等情況,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鎮還是在農村,
而是統一按照一個標准支付喪葬費的規定,終將為民法典所拋棄。」
對此,我們認為雖然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賠償實際喪葬費損失的方法曾經普遍採用,但隨著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施行,應當嚴格執行該司法解釋規定的標准,根據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出應當賠償的喪葬費數額,實行定額化賠償,並向賠償權利人一次性給付賠償。
9. 山西省離退休職工遺屬補助每年的安手紋咋么操作
山西省的離職退出幹部補助,每年的安紅。雯,怎麼操作?其實操作很簡單,你只需要進行一個山西民生通過三星民生來進行操作,這樣的話,嗯,掃碼有指導你如何操作?如果你不會話,那麼上面有指導。
10. 山西省女退休職工病故,配偶無收入,可以享受遺屬補助嗎
關於調整去世離休人員無工作配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對我省去世離休人員(含建設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退休的老工人,下同)無工作配偶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調如下:
一、離休人員去世後,其無工作的配偶,不論居住在城鎮還是農村,其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人員的配偶,每月4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人員的配偶,每月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人員的配偶,每月300元。配偶中的孤寡老人每月另加100元。
二、企業去世離休人員無工作配偶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亦參照本通知規定予以調整。
三、此次調整後,以往規定的各種津補貼,不再執行。
四、調整後的所需經費按原渠道開支。
五、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