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返聘的退休人員需要交殘保金嗎
退休人員需要
返聘
是不需要交任何的保金他們退休前交完了只要發給正常的工資就可以
㈡ 退休人員交殘保金嗎
我咨詢稅務,稅務答復說只要在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按「正常工資薪金」申報的,都要計提殘保金。
㈢ 企業用殘疾人用工是名退休職工,可以免交殘保金嗎
不可以。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條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
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3)退休人員需要按比例交殘保金嗎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相關法條:
第七條 各級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應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門人員負責「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收取「保障金」,必須使用財政部統一制定,省級財政部門印製發放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用票據》,並加蓋本地區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印章。
第九條 「保障金」暫按預算外資金進行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儲存,計劃管理,嚴格審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計入「保障金」。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收取的「保障金」。
㈣ 社保為什麼要交殘保金
第一, 什麼是社保?
社保,全稱叫「社會保險」。 在社保領域最權威的法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於2011年7月1日開始生效。與社保法配套的政策法規,既有國務院制定的條例、實施意見和暫行意見等,也有國家人社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還有各地方人民政府出台具體實施辦法或是配套政策。
我國的社保制度包含兩個方面的主要內容。
一是城鎮職工社保。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計劃生育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簡稱為「五險」。最近國務院決定,將醫療保險與計劃生育險合並,合並後就叫醫療保險。由此我國城鎮職工社保由原來的「五險」簡化為「四險」。主要參保人員為城鎮在崗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
二是城鄉居民社保。城鄉居民社保分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兩大部分。主要參保人員為沒有參加城鎮職工社保的城鄉居民。城鄉居民社保是由原來的新型農村社保和城鎮居民社保合並而來的。
第二,社保的重要性。
社保主要解決的是兩大問題。
一是解決退休後的養老問題。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無論是城鎮在崗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還是城鄉居民,只要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滿的15年的人員,在辦理退休後,都能按月領取退休金或是基本的養老金,享受基本的養老待遇。這對我國這樣一個進入老年社會的國家,讓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人員、老年人實現「老有所養」 社會和家庭和諧,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無疑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是解決看病就醫的問題。由於我國已經進入老年社會,老年人的健康問題,是事關全民族的大問題。現在全國繳納醫療保險的人員已經突破十億以上,也就是說,全國大部分人群生病住院都能享受到基本的醫療報銷保障。特別是在農村地區,農村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的人員覆蓋了大部分的農村人口,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這對我國打贏脫貧攻堅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三,按時交社保的好處。
作為城鎮職工,如果在單位上班,首先要監督用人單位為自己繳納社保。在選擇用人單位時,最好選擇繳納社保的公司作為就業單位;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在經濟承受能力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積極參加城鎮職工社保或是城鄉居民社保;作為城鄉居民,如果沒有能力或是條件參加城鎮職工社保,也可以積極參加城鄉居民社保。
㈤ 退休職工是否需要交殘保金(不是殘疾人,只是退休人員)返聘又應該有哪程序
一、退休職工不需要交殘保金,不允許返聘。
二、退休人員屬於已經退出工作崗位的人員,他們是屬於國家規定的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所以,原則上是不允許返聘的,退休人員返聘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也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也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三、返聘人員只能和用人單位協商用工待遇問題,也不繳納什麼殘保金,沒有殘保金這個說法和規定,返聘國家沒有規定什麼程序。因為是不受國家用工制度制約和保護的人員,本身退休人員就應該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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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對於退休返聘行為的法律定性,我國勞動立法並未做出明確規定,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也各有差異,理論界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綜合來看,大致可以分為勞動關系說和勞務關系說兩種。筆者暫從二者的比較來做說明。
第一、主體方面
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勞動關系的主體具有法定性。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即勞務關系的主體具有廣泛性,對主體並沒有特殊要求。
第二、主體的地位方面
第三、確定報酬的原則方面
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並須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給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勞動福利等,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得淋漓盡致。而在勞務關系中,主要是根據等價有償的原則,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體現出市場經濟的效率性。
㈥ 急!!我公司有退休人員 殘保金應該怎麼算啊
用人單位申報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認後,達到規定比例的版,不繳納殘疾權人就業保障金;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按實際差額人數和征繳標准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考慮到金融危機的影響,為減輕用人單位負擔,今年的征繳標准仍按去年21658元/人的標准執行。
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金額=21658元×(本單位2008年在職職工總數×1.7%-殘疾人職工數)
1、有安置殘疾人
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度單位在職職工總數 * 1.6% -上年度單位已安置殘疾職工數)*上年度單位職工年人均工資 * 60%
2、未安置殘疾人
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度實際發放工資總額 * 0.96%
㈦ 法人是退休人員還用交殘保金嗎
殘保金按營業收入收,與法人性質無關,除非你是事業單位或用夠殘疾人.
㈧ 用退休殘疾人交殘疾人保障金嗎
上面2位說的絕對沒問題,超出法定勞動年齡段的殘疾人是不計入殘專保金審核范圍的屬,原因是你叫的這個殘保金的全稱啊!看看你就明白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保障殘疾人就業用的,已經超出勞動年齡段的殘疾人當然是沒效果的了。
㈨ 單位的退休人員應該繳納殘疾保障金和工會經費嗎
殘保金的來徵收標准為:(單位上源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在崗殘疾人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年平均職工工資。對暫未達到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單位,按規定向各級地稅機關繳納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殘疾人不足一人的單位,按比例差額計算繳納。 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應安排的比例數1.5%,上年的社平工資是15239元/年。工會經費的計算:沒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繳納工會經費。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的40%繳納工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