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定殘十級能得到傷殘賠償金嗎
退休不影響殘疾賠償金的取得,受害人即使退休,也能夠得到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等費用,但是會影響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貳』 退休工人十級傷殘怎麼賠償
殘疾賠償金來根據受害人喪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叄』 退休人員是否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
退休人員車禍,和退休沒關系,按照交通事故處理,得到應該得到的賠償
『肆』 退休人員的九級傷殘的賠償金怎麼算
你好!以下有詳細的說明: 工傷賠償,包括因工受傷與因工死亡兩個不同階段不同情形的賠償。工傷賠償需要計算的項目繁雜,計算標准不一,費用支付單位承擔者也不是單一的。整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 1、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金額+葯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葯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人數×天數×70%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准×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准×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准×天數 4、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費=配置標准×器具數量 5、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費 (1)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即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 (2)停工留薪期內的陪護費,需要支付,但尚無明文規定按什麼標准進行計算。 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的規定處理: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6、生活護理費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7、傷殘補助金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月數 一級:24個月 ;二級:22個月 ;三級:20個月 ;四級:18個月 ;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 ;七級:12個月 ;八級:10個月 ;九級:8個月 ;十級:6個月。 8、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百分數 本人月工資:實務中一般按定殘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無明文規定) 一級至四級:一級:90% ;二級:85% ;三級:80% ;四級:75% 。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條件:從評殘後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之前。退休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至六級:五級:70% ;六級:60% 。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補足差額。 條件:難以安排適當工作。如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適當工作,則發放正常工資。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兩項合並計算)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一級至四級不享受。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五級至六級:五級XX個月、6級XX個月。 七級至十級:七級XX個月,八級XX個月,九級XX個月,十級XX個月。 10、舊傷復發待遇 享受上述1、2、3、4、5的待遇。 二、受害人死亡的情形 1、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2、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 孤寡配偶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10%) 其他親屬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 其他孤寡親屬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10%) 以上配偶及其他親屬所得撫恤金之和不應超過工亡職工本人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范圍: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上年度職工年工資20倍計算 4、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待遇 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只享受喪葬補助金,標准如上述1計算方式。 5、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享受上述1、2所述待遇。 三、受害人因工發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形 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工資照發 。 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受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標准如前述二?2方式計算。 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二?1、2、3項目及方式計算。 四、再次發生工傷的待遇 工傷職工再次發生工傷的,按前述有關項目的方式計算。 五、特別注意事項 如果用人單位應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各項費用均由用人單位負責。
『伍』 退休員工享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嗎
有的。
根據《工傷來保險條源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5)退休職工有殘疾賠償金嗎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要求規定:
1、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陸』 交通事故中殘疾賠償金怎麼算,退休人員賠償金怎麼算
交通事故中的殘疾賠償金,退休人員的計算辦法是:
殘疾賠償金=所在省、或直轄市、自治區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80——實際年齡,大於20年的按20年計算,少於5年的按5年計算)×傷殘賠償系數(一級傷殘100%,沒少一級遞減10%);
交通事故屬於人身損害,人身損害賠償適用過錯原則,受害人本身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賠償責任。對方交強險賠償之後的剩餘部分,只是按照對方按過錯承擔的比例賠償。
『柒』 我被評定為十級傷殘退休時能領到傷殘補償金嗎
退休以後沒的,辭職才有。。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回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答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捌』 退休人員可以評傷殘嗎
好像可以評。
退休人員和單位的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不適用工傷賠償。
按僱主責任賠償。由僱主賠償人身損害。
退休不影響殘疾賠償金的取得,受害人即使退休,也能夠得到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等費用,但是會影響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玖』 正式退休的工傷員工,有沒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正式退休的工傷員工沒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因為之前在工傷發生後已經進行了賠償,不可能重復賠償的。
『拾』 退休職工有十級傷殘有什麼補助金
工傷十級退休沒有補償,但退休後舊傷復發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八條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准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