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下崗工人退休新政策
沒有出台下崗職工的提前退休政策,看等到出台延遲退休政策之後,依然按照現行規定辦理,估計不會出台了,過兩年就要延遲退休了到現在為止,會不會給予不延遲的政策
『貳』 企業破產退休年齡規定文件
九十年代,國企改革中,國家曾經對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實行提前退休。但這項工作早已結束,相關規定早已廢止。現在,國家沒有對破產企業退休年齡作特別規定,與其他用人單位退休年齡無異,即: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管理崗位年滿55周歲;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三、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叄』 國家對破產企業下崗工人在退休方面有沒有優惠政策
沒有優惠政策,與破產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正常到社保部門辦理保險接續手續,但有的企業破產後會對自己的員工進行破產安置,但不屬於國家優惠政策。
破產國有企業職工,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3)破產失業人員退休政策擴展閱讀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非常重視和關心下崗職工的生活問題,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採取積極措施,切實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中都明確規定。
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託管時,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下崗職工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沒有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地區,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報銷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費用。
為了適應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要求,有利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和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有關法規規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肆』 2017年兩會對大齡失業人員退休新政策
2017年兩會對大齡下崗失業職工現行政策
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
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
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規定
1、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
2、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
3、若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4)破產失業人員退休政策擴展閱讀:
下崗職工產生原因
下崗職工問題最早出現於90年代初期,當時還不叫下崗,有的地方叫「停薪留職」,有的地方叫「廠內待業」,有的叫「放長假」「兩不找」等等。
90年代中後期,下崗職工問題作為一種社會經濟現象開始突顯,並且引起社會各方面普通的廣泛關注。下崗職工問題集中在這個時期出現,是我國經濟發展多年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的綜合反映。具體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是我國勞動力長期供大於求的一種客觀反映。
2.其歷史根源在於以往計劃經濟時期實行的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
3.是重復建設、盲目建設的直接後果。
4.是企業經營機制深層次矛盾的突出反映。
5.是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伍』 破產企業下崗幹部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破產失業人員退休政策擴展閱讀
完善養老制度
在2014年9月25日在上海舉行的「發展平台經濟與促進區域合作」高峰論壇上。戴相龍受邀參加論壇並作主旨演講。論壇上,他坦承養老金確有缺口,並建議通過完善養老制度,以達到收支平衡。
據東方衛視報道,戴相龍在會上指出:「把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加在一起搞支付,這叫現收現付,這個沒有缺口,15年以後都沒有缺口。但個人賬戶在退休時,這些錢都是他的,這時候缺口就非常大了,那時的政府就沒法平衡,那是後患無窮的。」
至於我國養老金的缺口究竟有多大?戴相龍表示,這需要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研究。缺口算出來後怎麼辦?戴相龍表示:「不是被動的准備錢,而是調整這個制度。」
據戴相龍介紹,完善養老金制度可能涉及延長退休年齡和養老金繳納年限等措施,「比如養老金交30年,就可以獲得養老金了。那今後30年不行,可能要交35年。現在60歲退休了,將來可能63歲退休。」
對於中長期養老金收支平衡的壓力,戴相龍強調,只要完善養老制度,社會養老收支平衡是能夠做到的。
老年人培訓
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建議,伴隨我國勞動年齡人口逐步減少的趨勢,我國應逐步延長退休年齡,同時加大對老年人的培訓力度,以為延長退休年齡創造條件。
蔡昉坦言,在我國人口年齡越大,受教育程度越低。因此,我國沒有延長退休年齡的條件。他建議,退休年齡可採取彈性制度,充分利用一部分高技能、高素質人員的人力資本存量。同時,針對受教育程度不夠的普通勞動者,可以採取教育優先以及加大對老年勞動者的培訓力度,增加他們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其為工作崗位服務的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休年齡
『陸』 退休新規定中,失業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
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柒』 國企破產下崗失業人員提前退休,有政策嗎謝謝大家的幫助!
同沒下崗人員一樣,只能看你能不能享受繳社保的優惠這是和你的家庭條件有關的,是要到當地社區去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