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有降溫費這項補貼嗎
目前,大局部地域的退休職工是沒有降溫費。所謂的降溫費,其實就是高溫津貼。
總而言之,退休人員沒必要較真高溫津貼,畢竟這是為工作職工而設立的,平常的時分也沒有的。關鍵為了這點小錢,氣壞了本人的身體,得失相當。一年高溫費的再多,不超越1000塊錢。而您只需健在,國度就會不斷給你發放養老金,哪個劃算,了如指掌。
2.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是否應該發放防暑降溫費謝謝!
在家裡就不該發了,如果是回聘的應發。
3. 杭州市退休人員有冷飲費嗎,發了沒
退休職工不享有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專的高溫補貼,根據國家安全屬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2012〕89號)規定,防暑降溫費的發放對象是存在高溫作業及在35°C以上高溫天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退休職工早已退出勞動崗位,不存在高溫作業,不屬於發放范圍。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
安監總安健〔2012〕89號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4. 問下社保專業工作人員:杭州市退休人員高溫費是多少
杭州市退休人員的高溫費的話,一般這個是達到600元左右的。
5. 杭州市退休人員有冷飲費嗎,發了沒
杭州市退休人員有冷飲費(也稱高溫費),一年四個月(6至9月),2020年的標准為每月130元,與退休金一起發放。
6. 我是事業單位退休職工 取暖費怎麼發放 該有哪裡發放
位退休職工
我是事業單
哪裡發放
位退休職工
取暖費怎
7. 2017年取暖費發放標准退休工人怎麼發取費
發烤火費是和退休費一塊發放的。2017年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漲,但目前漲幅尚未確定,一般是要等全國人大會議上才會統一公布的。取暖費按當地標准發放,具體的也要看企業的政策,如覺得不合理,可向當地勞動部門咨詢或投訴。
職工取暖補貼費的發放范圍和發放辦法:凡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包括學徒工、合同制工人、離休、退休職工和按國務院[1978]104號文件辦理了退職手續的職工,由各單位按該市、縣的取暖補貼標准,於當年十月份隨工資一次發給職工。
經勞動部門批準的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工作在一年以上的,經市、縣有關部門批準的鄉鎮合同制工作人員和民辦教師不含代課教師,不住集體宿舍的,可按照該市、縣的取暖標准,以實際天數計算,按月發給取暖補貼。
根據規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職工,其住宅經職工所在單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規定、沒有集中供暖設施且採取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的,憑核對證明發給職工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辦法還解釋說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方式,是指來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時。
按照規劃設計要求,或舊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氣治理統一改造要求,每戶單獨採用燃氣、電、燃油等清潔能源的冬季採暖方式使用煤爐的除外。辦法規定,自採暖補貼基本補貼為每個採暖季每名職工470元。同時,還有多項附加補貼標准,這包括: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
企業和部分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參照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標准由單位自行確定,其中,經房改部門核准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按核準的面積標准計發。
8. 杭州市退休冷飲費多少一月
每年發放四個月,每月130元。
9. 杭州企業退休人員夏季高溫補貼毎月標准為多少
高溫補貼是對夏季作業的勞動者的補償,退休職工不工作,沒有高溫補貼。
浙江省人社廳、國稅局、地稅局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標準的通知》
浙人社發[2010]202號
各市、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各單位:
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准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開支列入職工福利費。
二、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高溫、高濕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假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引導企業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身心健康。
二○一○年七月八日
10. 企業退休職工是否應發防暑降溫費
企業退休職工不享有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2012〕89號)規定,防暑降溫費的發放對象是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退休職工早已退出勞動崗位,不存在高溫作業,不屬於發放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