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退休人員收到原單位發放的獎金及補貼,怎麼繳個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
② 年終獎怎麼計算個稅
全年一次性年終獎,可以選擇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也可以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2021年12月31日前,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單獨計算繳納個稅,適用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意選擇單獨計稅的方式,一年只適用一次;
2022年1月1日開始,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年終獎申報流程:
1、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扣繳客戶端—— 點擊「綜合所得申報」——點擊「收入及減除填寫」——點擊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2、點擊「添加」——輸入工號——填入金額——保存;
3、點擊「稅款計算」——系統自動得出計算結果;
4、點擊申報表報送。
③ 退休人員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一年只能用一次,所以是除以12,跟在公司工作幾個月沒關系。
④ 退休後領取的上一年度的獎金還要交稅嗎
退休後領取的上一年度的獎金,還需要交稅。
退休後發放的年終獎需要扣個人所得稅。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
一、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
二、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⑤ 年底發放含本年退休人員員的一次性加;獎金需要重新累計計算個稅么
你說的這個問題是這樣——
年底發放含本年退休人員在內的一次性獎金,是否需要重回新計算答累計個稅,關鍵看你的個稅計稅模式:
如果你的個稅是單獨計稅的,那麼,只要將綜合所得和一次性獎金的個稅合計即可;
如果你的個稅是合並為綜合所得計稅的,那麼,就要將此前的計稅重新計算次,計算出准確數據。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⑥ 職工已經在11月退休但有年終獎,年終獎個稅怎麼計
不屬於退休工資,可以按照一次性獎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⑦ 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的獎金及補貼,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征專收個人所得稅的屬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所得稅法》及其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⑧ 2011年剛退休人員年終獎個稅計算
個人所得稅分 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中彩偶然所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年終獎)等等類別,演算法不同。年終獎的個稅演算法,因為比工資演算法優惠一些,全年只能採用一次。
可以簡單點,用WM 智 能手 機工具:《Smart個稅計算器》,自動計算。
登 陸《中國 聯通 沃商店》,或《中國 移動 MM》,搜:Smart ,上面有截圖和更詳細的說明可參考。
⑨ 退休後發放的年終獎金扣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後發放的年終獎需要扣個人所得稅。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
二、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⑩ 離退休人員年終獎只發放了3個月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除以3平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