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公司除名後算不算工齡
被開除之前沒有交費的年限不能計算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4]376號)《對「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5]104號)違紀規定,「由於違犯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但除名職工連續工齡計算時效的溯及力,應從各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作為除名職工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
拓展資料:
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准: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整。
2.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
3.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50元整。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四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80元整。
5.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30元整。累計十年封頂。
6.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㈡ 開除公職後工齡能計算嗎
被開除工齡如何計算: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的規定,工齡計算按下列情況分析:
1、受開除公職處分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開除前的工齡不作為連續工齡計算。
2、受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齡,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3、受辭退處理的職工:被辭退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齡,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4、自動離職的職工:其離職前的工齡與重新就業參加工作後的工齡,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職工受開除處分的,開除前後的工齡不能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被除名的,除名前後的工齡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被辭退的,辭退前後的工齡可以合並計算;被按自動離職處理的,其被處理前後的工齡也可以合並計算。
(2)被企業開除的退休後工齡怎麼箕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㈢ 企業除名後退休工齡還算嗎
企業職工除名前工齡(繳費年限)計算,根據 勞辦發{1995}104號第三條:「關於除名職工回連續工齡計答算時效的溯及力問題。應從各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作為除名職工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也就是說:退休時除名前未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間不能視同繳費年限。其繳費年限或工齡應從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開始計算(即除名前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合並計算)。
㈣ 國企除名職工退休時連續工齡怎樣計算
職工受開除處分的,開除前後的工齡不能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被除名的,除名前後的工齡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被辭退的,辭退前後的工齡可以合並計算;被按自動離職處理的,其被處理前後的工齡也可以合並計算。
連續工齡,又稱為「本企業工齡」。1987年以後,它的范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在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
所以一般工齡現在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㈤ 國企員工被開除後,退休時工齡還算不。
被開除之前的工齡,照樣是算的;被開除後,如果繼續繳納了養老保險,則退休時候照樣還有工齡計算。
㈥ 國企員工被開除後,退休時工齡還算不
退休時工齡要算,因為他不是犯法,只是工作失誤被開除,是要算工齡的,在離開公了不之前需把一切轉移手續辦好,就可以了。
㈦ 國有企業職工被企業除名,退休後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
企業工作,目前政策能算視同交費限.(機關事業算,公平吧). 勞辦發[1994]376號: 由於違犯勞紀律受除名處理職回工除名前連續工齡與答重新業工作間合並計算連續工齡 勞辦發[1995]104號:3、關於除名職工連續工齡計算效溯及力問題 我意見應各實行職工繳納養保險費間作除名職工計算連續工齡起始間 粵勞社函〔2003〕1019號:勞辦發〔1995〕104號文件勞辦發〔1994〕376號文件關規定進步明確解釋兩文必須相結合執行於除名職工除名尚未實行繳納養保險費其連續工齡重新業起計算;除名已經實行繳納養保險費其連續工齡實行繳納養保險費起計算 川勞社函[2006]299號:、《勞部辦公廳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工齡計算關問題請示復函》(勞辦發[1995]104號)、四川省勞廳轉發《勞部辦公廳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工齡計算關問題請示復函》通知(川勞險[1995]38號)兩文件規定仍效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㈧ 被單位除名以後 養老保險怎麼算
1.被單位出名後,來如果找自到了下一份工作可以辦理社保轉移,將社保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納。
2.如果還沒有找到新單位,可以委託原來的公司辦理社保掛靠,或者在當地找到合適的代理公司辦理社保掛靠,具體的可以到辦理社保掛靠的公司咨詢。
社保掛靠主要的適用對象有:
(1)個體工商戶。
(2)自由職業者。
(3)工作變動期間,沒有企業繳納社保的個人。
(8)被企業開除的退休後工齡怎麼箕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㈨ 企業除名後退休工齡還算嗎
違法被除名,視同繳費年限可以不算工齡,實繳社保金的年限與單位無關,那是自己出的錢買的,由社保局管理,單位管不著。
違規被除名,沒有接觸過,理論上視同繳費應該都算,而且還應該領取失業保險金。這個需要你自己去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