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公務員住院費報銷比例
按國家的醫療保險政策,公務員也必須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所以不管是退休的或在版職的公務員也參加權基本醫療保險,按當地的醫療保險政策報銷費用,與其他企業職工的同類別人員(退休或在職)報銷比例是一樣的。(由於各地的醫療政策不一樣,請詳細查詢當地的醫療保險政策。)
你說你父親,應該是轉業到地方後,才退休的吧,所以不能享受部隊離退休幹部的醫療費用報銷辦法了(按國家的規定,部隊的各種社保政策與地方是不一樣的,如果真的是在部隊退休的,那麼肯定不會參加醫療保險了,政策也是不對外的。),既然是在地方退休的,就享受地方 的醫療保險政策了。
當然有的地方為了平衡財政全額撥款的人員在參加醫療保險後,個人負擔加重的現象,出台了相應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對個人自付或承擔的醫療費, 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助。這個政策主要是看當地的財政情況,有的地方可能沒有此項政策
回答補充問題:
如果確實是在部隊的退休的,不適用地方的醫療保險政策。 建議你去咨詢你父親所在部隊管理離退休的部門,他們才知道部隊的政策。
B. 無錫市退休工人住院社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退休人員年度首次住院醫保報了一次醫療費用,報銷金額只要低於當地醫保規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封頂線),下次住院就可繼續按醫保規定報銷,不限次數。當報銷醫療費用金額超過當地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時,超過部分就不能報銷了,可通過補充大病醫療保險的途徑解決。
C. 企業退休老人住院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各地報銷比例是不同的,具體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也是根據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與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保持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合理梯度和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的原則,適時進行調整的。以上海市為例,退休人員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92%。
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五條,相關標准、比例的調整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門急診自負段標准、統籌基金起付標准、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的支付比例、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應當根據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保持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合理梯度和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的原則,適時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方案,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論證並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公布執行。
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八條,退休人員的住院、急診觀察室醫療費用
退休人員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標准為700元;2001年1月1日後退休的,起付標准為1200元。
退休人員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員發生的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以及由統籌基金支付後其餘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員自負。
(3)無錫退休人員住院期間費用報銷多少擴展閱讀
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二條,醫療費用的記賬和賬戶劃扣
職工就醫或者配葯時所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憑職工的醫療保險憑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屬於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如實記賬;
(二)屬於個人醫療帳戶資金支付的,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定點零售葯店應當從職工的個人醫療賬戶中劃扣,個人醫療帳戶資金不足支付的,應當向職工收取。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對職工就醫或者配葯所發生的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應當向職工收取。
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三條,醫療費用的申報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對從職工個人醫療賬戶中劃扣的醫療費用,每月向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定點醫療機構對屬於統籌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記賬醫療費用,每月向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職工對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所發生的可由統籌基金、附加基金或者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憑其醫療保險憑證向指定的區、縣醫保辦結算。
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四條,醫療費用的核准與撥付
區、縣醫保辦對申請結算的醫療費用,應當在收到申請結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並將初審意見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在接到區、縣醫保辦的初審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支付、暫緩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審核決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作出暫緩支付決定後,應當在90日內作出准予支付或者不予支付的決定並告知相關單位。
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的醫療費用,市醫保中心應當在核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從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中予以撥付;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准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或者職工自行負擔。
D. 退休人員住院醫保個人承擔多少
退休人員醫保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4)無錫退休人員住院期間費用報銷多少擴展閱讀:
退休人員醫療費結算:
1、病人入院前由醫療保險機構憑入院手續支付住院費,每一次預支款最高限額不得超過300元。如繼續住院治療預支款不足時,應由醫療單位出具催交通知單,提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付款,並在再次支付預交款時收取前一次預付款的自費部分,否則,保險機構拒絕承付繼續住院的費用。
2、患者病癒出院時,應由醫療單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按三方規定共同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如不按時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本次住院的醫療葯費不予報銷,並將開支的費用從退休費用中扣除。
3、患者病癒出院時,因病情需要繼續服葯的,按規定慢性病用葯量不得超過7至9天,急性病不得超過3至5天,否則按自費處理。
E. 退休職工住院醫保報銷比例
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情況有所不同,因此報銷比例也有所差異,按照北京市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為例,退休職工分為70周歲以下和70周歲以上兩種報銷比例。
1、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5%。
2、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90%。
報銷比例和醫院級別掛鉤,報銷比例85%起,最高可累計報銷30萬元。其中,三級類醫院報銷范圍為85%~95%,二級醫院 87%~97%,社區醫院90%~97%。
退休人員醫保費用報銷比例和金額:
1.、門診(含急診)
門診費用報銷起付線是1800元。超出18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醫療保險醫保報銷葯品名錄的前提下,予以報銷。報銷比例和醫院級別掛鉤,報銷比例85%起,報銷上限為20000元。其中:
70周歲以下人員:非社區醫院85%,社區醫院90%。
70周歲以上人員:90%。
90周歲以上人員:100%。
2.、住院
第一次住院費用報銷起付線為1300元,第二次及以後為650元。報銷比例和醫院級別掛鉤,報銷比例85%~97%起,最高可累計報銷30萬元。其中:
三級醫療91~97%。
二級醫院92.2~98.2%。
社區醫院94%~98.2%。
90周歲以上人員:100%。
(5)無錫退休人員住院期間費用報銷多少擴展閱讀
退休職工醫保返還比例
以北京為例,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賬戶規定如下:
不滿3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
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
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
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
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
因此,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錢,是與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金額及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個人年齡有關的,與每月交的社保總額並無直接關系,而且通過每月繳納的社保總額,也不會推算出返還社保卡里的金額。
退休人員醫保補繳的政策
1、未達年限者退休一次補足。
根據政策,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職工退休時,應由管理單位在30日內持職工檔案、退休審批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審核手續。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從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退休人員醫保報銷比例。
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F. 退休公務員住院期間治療費自己承擔多少
公務員醫保報銷比例:
(1)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內葯費合並計算):小於容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大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在職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4%,個人負擔6%;
(2)退休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葯費合並計算):
小於等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大於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退休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小於等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大於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7%,個人負擔3%;
(3) 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門診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10%;住院費用報銷95%,個人負擔5%。
(4) 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的報銷比例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