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普通女職工50歲是強制要求退休,還是可以以管理、技術人員延遲到55歲
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是法定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應當離崗退休,並不能以個人意志為轉移。根據目前規定,企業女幹部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貳』 企業女高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高工的話就是幹部身份,根據目前規定,企業女幹部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女工人是50周歲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叄』 我是企業的女職工,高級職稱,退休也是50歲嗎
企業女職工,按照從事的崗位確定退休年齡,在工人崗位的,年滿50歲退休;在管理和技術崗位的,按55歲退休。崗位的確定,以退休前2——3年十級從事的崗位工資確定,具體年限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
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肆』 企業女職工有高級職稱50歲能辦退休嗎
現在我們國來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自是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60周歲,特殊工種提前五年,但是女幹部是55周歲!如果你的工作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你在企業工作而且沒有聘乾的話,且你的勞動合同簽訂的不是幹部崗位,可以正常退休。如果你現在是幹部崗位而且聘幹了,要想正常退休,注意要變更勞動合同!將崗位變成工人崗位,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詳細請咨詢勞動保障部門! 不知道我的回答您是否滿意!
求採納
『伍』 企業下崗女職工,幹部身份,50歲可以退休嗎
你這種情況,抄50歲一般辦不了退休。因為現政策規定女幹部55歲退休,除非你能提供下崗前你在工人崗位工作證明,當然也有特殊情況--有關系也可以辦。另外你說的下崗原因不知是什麼?企業破產、企業裁員等企業原因你可申領失業救濟金,如個人原因便領不到救濟金。從下崗到退休期間你個人要繳納養老保險金。如屬單位內退下崗,養老金或由單位繳納。退休後職稱待遇一般是沒有了。不過近年來國務院上調退休金時單獨提出具有高級職稱者另外加漲一個數,等你退休後如果再有此政策,你應該自然享受該待遇。當然你按工人辦理退休,可能就享受不到這個待遇了。
『陸』 企業高級工程師女的什麼時候退休是50還是55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專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屬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現在規定的女的為55周歲。
『柒』 企業女幹部50歲可以退休嗎
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達到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5年的,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如達到55周歲之前符合在工人崗位連續滿5年這一條件時,也可根據本人申請,按其滿5年時的實際年齡辦理退休。原幹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
企業內部退養的女職工,在辦理退休時,內退期間原則上按內退時的崗位認定。根據本人申請,內退期間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原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費繳費年限)已滿10年的女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並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辦理退休時,如符合本通知上述有關規定的,可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其從事個體經營、自由職業及採取靈活方式就業期間,根據本人申請,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捌』 企業女高級工程師退休年齡,昨天不是有新規定嗎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2015年2月16日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通知》組通字〔2015〕14號,這是至今為止唯一的有關女幹部延遲退休的正式文件,文件主要內容為:
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二、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三、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退休年齡的,仍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凡已辦理退休手續的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不適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該規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執行。
中組部、人社部聯合發文延遲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是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盡管延遲退休時一種趨勢,但到目前為止,除針對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之外,中央(國家)還沒有出台有關其它女性幹部延遲退休的正式文件。
由於該文件是首次試水女幹部延遲退休,文件並沒有規定國企女高級職稱人員是否參照執行,加之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沒有正式表態,所以,目前國有企業的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女性依然執行55歲退休的政策。但是企業有一定的自主權,對於具備某方面專長,又因工作需要,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女技術人員,例如國務院津貼獲得者、國家級科級項目參與者、重大技術攻關的成員等等,經過批准可以延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