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三公消費的三公數據
文化部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6808.6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7401.9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3060.41萬元,公務接待費6864.33萬元。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合計3392.6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4667.6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2892.18萬元,公務接待費63343.82萬元。並說明稱,此次公布的「三公經費」包括文化部本級和國家圖書館、國家博物館、中國美術館等29家直屬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三項。
民政部2010年「三公經費」
財政撥款決算數合計11412.1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4115.0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為2544.75萬元,公務接待費為1512.4萬元。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合計11214.5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4336.1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為5238.99萬元,公務接待費為1429.36萬元。
財政部2010年「三公經費」
支出為4172.0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費2026.81萬元,公車購置費1776.73萬元,公務接待支出368.47萬元。此外,財政部2011年「三公」預算為4752.54萬元,比2010年增加580.53萬元,因公出國費增加600多萬元,公車費減少28萬多元。
科技部
2011年4月14日公布的《科學技術部2011年部門預算》(以下簡稱為《預算》)顯示,科技部2011年用財政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項經費預算為4018.72萬元。
計生委
國家人口計生委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三公經費」支出927.2萬元,2011年預算數比2010年減少3.76萬元。
引起公眾質疑的是計生委因公出國(境)費用比例。在兩年的「三公經費」中,2010年的決算數是470.54萬元;2011年的預算數是494.01萬元,都超過「三公經費」總額的五成。
住建部
住建部在公務接待費方面,2010年決算和2011年預算分別為26.07萬元和13.95萬元,2010年決算僅高於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5.84萬元,2011年預算甚至還低於後者的18萬元。
中科院
中科院2010年公務接待費為9995萬元,平均每天接待費為27萬元。根據中科院公布,公務接待費包括內賓的公務接待和外賓的公務接待,由於國際科技合作交往比較頻繁,外賓公務接待費較大。
氣象局
2010年,全國氣象部門「三公經費」支出22738.55萬元,在已公開的54個部門中名列第三。其中,公車費用16940.73萬元,公務接待費3959.54萬元。以在職職工68191人計算,2010年人均三公3335元。
2011年預算21360.93萬元,比2010年決算數減1377.62萬元。
海洋局
2010年,國家海洋局「三公」撥款9784.3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992.20萬元,公車費用4508.26萬元,公務接待費4283.85萬元。
依據已公開的部門統計發現,國家海洋局接待費4283.85萬元,名列第二,僅低於中科院9995.5萬元,而高於農業部(3655.68萬元)、中國氣象局(3959.54萬元)。
而公車費用方面,國家海洋局4508.26萬元,位列氣象局、農業部、水利部、交通部、中科院、統計局之後。
中國紅十字會
2011年7月19日,中國紅十字會公布了三公消費數額。2010年紅十字會三公消費決算總額為152萬元,而紅十字會2010年預算總額為29181萬元,計算下來其三公消費占預算總額的0.5%。
紅十字會的三項費用中,公費出國費為107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為30萬元,公務接待費為15萬元。
紅十字會2011年的三公消費預算總額與2010年相差不大,但公務接待費用卻被大幅壓縮。2011年,其三公消費總額為151萬元,其中公費出國與2010年持平,為107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為41萬元,公務接待費僅為3萬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11年7月20日公布「三公經費」顯示,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901.54萬元,而當年的決算數為675.55萬元,比2010年預算降低225.99萬元,降25.07%。
國務院辦公廳
2011年7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三公經費」決算數438.46萬元。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21.7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99.8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6.85萬元。
2011年預算4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94萬元,公務接待費17萬元。
國務院扶貧辦
國務院扶貧辦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為144.9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55.6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6.86萬元;公務接待費32.39萬元。
扶貧辦公布的信息顯示,實有職工209人,其中在職人員134名。以在職人員為基數,2010年該辦人均三公為10816元,為目前公布人均三公的部門中最高。 工程院「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表(單位:萬元)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 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489.18 239.09 158.50 91.59 162.62 162.62 國家文物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表 單位:萬元 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 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公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公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593.53 368.65 176.56 48.32 667.43 367.50 148.08 151.85 新聞出版總署「三公經費」情況表 單位:萬元 2010年「三公經費」執行數 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合計 出國(境)費 車輛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合計 出國(境)費 車輛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1082.6 694.96 291.26 95.35 1126.54 540.51 366.01 220.02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三公經費」預決算表引(金額單位:萬元)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 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
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接待費 761.33 330.08 359 72.25 575.48 303 221.48 51 農業部
農業部本級及49家部屬二級預算單位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為23891.4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4918.6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317.18萬元,公務接待費3655.68萬元。 截至2011年7月15日,已有24個中央部門公開了2010年「三公經費」。其中,交通部公車費用最高,佔三公總額的80%;商務部因公出國費用最高,占總額的94%;而科技部公務接待費最多,佔比達42%。
水利部
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為12,021.88萬元,較2010預算數減少175.61萬元。 賬單總結
截至2011年7月26日18時,在已公布「三公經費」的86個中央部門中公務接待費年預算超千萬的部門達20個。國家稅務總局(含國稅系統)、質檢總局及中國科學院位列前三,分別達到66703.50萬元、11384.66萬元和8043.66萬元。以一年工作250天計算,國稅系統接待費平均每天267萬元。
若以人均接待費計算,在同時公布在職人數的預算超千萬的部門中,國家統計局以1445元「奪冠」,其餘依次為中國科學院1292元、中國地震局656元、中國氣象局505元、農業部400元、工信部379元。其中,中國地震局在解釋中未標明在職人數,只公布了包括離退休人員在內的總人數,因而實際數字應該更高。
預算增加
2011年7月14日,財政部公布的三公經費顯示,2011年財政部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為4752.54萬元,比2010年實際支出增加580.53萬元,增長近14%。中央部門的預算由財政部批復,但是財政部自身的三公預算就大幅增長,位居榜首。另外,交通運輸部「三公」預算超過一億元,比2010年實際支出增加540餘萬元,文化部增加了296.08萬元,民政部增加了21.13萬元。
增加理由
財政部:公費出國經費預算增加。理由是中美、中英的兩個會2010年在國內辦,2011年輪到外方做東,要到國外開,再加上一些國際會議以及2011年關稅談判等增多,出國境經費預算就多了。
交通部:公車經費增加。原因是隨著交通安全監管、應急搶險保障等任務的增多和燃油成本的上漲。油價上漲也成為交通部增加公車經費的一個理由。
文化部:國家博物館於2011年3月正式開館,該館從2007年因改擴建工程一直閉館,國際間館際交流活動相對減少,公務接待支出相對較低,因此,2011年該館「三公經費」預算比2010年決算數有所增加。
民政部:並未對為何要增加21萬的因公出國境經費作出說明。
支出排名 部門 「三公」總計消費(億元) 「公車」支出(億元) 佔比 國家稅務總局(含國稅系統) 66 86 68% 海關總署(含全國海關系統) 03 58 91% 質監總局 19 78 66% 銀監會(含全國銀監系統) 82 34 83% 氣象局(含全國氣象部門) 27 69 74% 農業部 36 51 64% 多個省份2013年「三公」比2012年預算或決算有所壓縮。
數據
2013年京滬三公經費超10億
包括北京、上海等省份在內,2013年三公經費預算總額多為5億-10億元。其中,北京三公經費在查詢的省份中最高,達11.1億元;新疆最低,為4.3億元。
盡管如此,絕大多數省份在說明中都表示,這些金額在原有基礎上有所壓縮。
可查詢的15個省份(3省份僅公布部分信息,未查詢到三公預算總數)中,「三公經費」共114.72億元。
經濟發達、財政支出總額較高的省份,三公經費也偏高。10億元以上的有北京11.1億元,上海10.5億元。8億元以上的則有廣西9.5億元;河南8.8億元;湖南8.73億元;廣東8.64億元。
從增減幅度看,基本上都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都不大。山西下降5%;山東下降4.5%;新疆下降4.2%;浙江下降3.7%;北京下降0.9%。而廣西則上升0.1%。
省級政府「三公」普遍較粗略
相比許多中央部門公布的包含出國人次團組、公車數量等信息的「三公」,省級政府的「三公」普遍較為粗略。
有的省份只公布了本級政府「三公」各項的總數,甚至沒有說明,公眾也難以由一個數字看出「三公」究竟是高是低,合理還是不合理。
此外,北京、上海、山東、湖南等9個省級政府公布了2013年「三公」預算比2012年的增減情況。能看出,多數省級政府本級「三公」有所壓縮。不過,僅有北京、四川、山西等少數省份公布了「三公」各項預算同2012年的增減,能看出「三公」到底壓縮在了什麼地方。
在各省級政府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此次公布的自治區本級「三公」最為詳盡。其中,列出了自治區本級共135個一級預算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共計190120人,包括行政編制人員38114人,事業編制人員59162人,工勤編制人員28330人,離退休人員64514人。另外還公布了公務用車總數13123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9792輛、執法執勤用車1480輛、其他車輛1851輛。
13個省份尚未公布「三公」
隨中央部門預決算公開推進,各中央部門預決算報告公布時間也漸趨集中。2013年4月18日,80餘個中央部門同日公開2013年部門預算,其中單列「三公」經費及各項包括因公出國、公務接待、公車購置及運維的預算情況;7月19日,80餘中央部門又集中公開了2012年部門決算情況。
和中央部門相比,作為地方政府中行政級別最高的省級政府,預決算報告及「三公」的公布時間不盡統一,時間也有早有晚。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7月發布的《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2013年各省級政府要全面公開省本級「三公」經費;爭取2015年之前,實現全國市縣級政府「三公」經費全面公開。
北京市2013年1月「兩會」期間,隨2013年預算報告就已披露了全市市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三公」預算情況。北京各個委辦局2013年「三公」預算於2013年3月公布,早於中央部門。
截止到2013年8月7日,距離2013年末不足5個月,僅有18個省份公布了本級政府「三公」。另外寧夏、內蒙古等公布了部分組成部門的「三公」,部分省份「三公」還未公布。
公款出國
僅3個省份出國經費過億元。
公務用車
遼寧公車支出佔比高達84%
從各省份的支出看,公車支出額度最高。15個省份公車支出總額為75.54億元,達到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的65.85%。
公務接待
上海接待費比北京高2.39億
從接待費看,多數省份在2億元以內,有的在1億元以內。比如,新疆接待費0.63億元;遼寧接待費0.72億元;吉林接待費0.77億元。
中央部門
2012年5月29日,中國財政部確認,2012年中央「三公」經費公開「時間表」已定。2012年中央本級和各部門的「三公」經費預算、決算,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2011年中央決算後公開,行政經費支出情況也將一並公開。
2012年6月,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提請審查2011年中央決算報告和中央決算草案時說,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即「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人民幣。其中,出國(境)經費為19.77億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為59.15億元,公務接待費為14.72億元。
謝旭人指出,中央部門要細化「三公經費」的解釋說明,公開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並公開行政經費支出情況。省級政府在兩年內公開「三公經費」。積極推進地方財政預決算、基層財政專項支出等公開工作。據悉,2011年中央決算報告顯示,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9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
2011年中央公共財政收支總量相抵,赤字6500億元,比預算減少500億元。年末中央財政國債余額72044.51億元,控制在年末國債余額限額以內。中央決算報告顯示,2011年,中央公共財政收入51327.32億元,完成預算111.9%;支出56435.32億元,完成預算103.8%。
2012年7月11日,《關於2011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公布,該報告已於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查通過。依照程序,預計從7月19日起有關中央部門將向社會公開2011年部門決算。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按照有關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中央決算後,財政部應在20日內批復中央部門決算,中央部門收到財政部批復後即可公開本部門決算。
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84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1.45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3.48億元,公務接待費14.91億元。與2011年決算相比,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減少13.8億元,主要是從2012年起,中央本級「三公經費」總額中,不包括武警部隊。
行政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費用。行政經費的支出內容一是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二是維持本單位運行的項目支出。
中央部門公開2013年預算,「三公經費」預算首次同步亮相。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隨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中央政府部門向社會公開各自2013年的部門預算,2013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全面啟動,一並亮相的還有中央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數據顯示,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69億元。這一數據比2012年的預算執行數減少1.26億元。
對於預算公開,外界一直期待在細化上下工夫。長久以來,公眾要求公開各級政府部門的「三公」消費支出詳單。事實上,如果能堅持做到全面、細致公開各級財政消費,不僅能使浪費公款的行為有所收斂,對打擊腐敗行為也有益處。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能讓一切利用公款「灰色消費」的行為無處遁形。實行陽光財政,有利於扭轉一些官員「亂花公款不眨眼」的局面。 2014年4月18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今日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央本級,包括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201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執行數為71.54億元,2014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1.51億元。
出國費超支
2014年6月24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做的《國務院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中央部門預決算審計「曬」出了「三公經費」賬單。14個中央部門本級和54個所屬單位超標准、超預算或超范圍列支出國(境)費用3229.53萬元;14個中央部門本級和13個所屬單位公務用車配備超編制289輛、超標准123輛。
「轉嫁」出國費用,9個中央部門本級和14個所屬單位由企事業單位承擔出國(境)費用1568萬元,其中,衛計委的3個所屬單位756萬元、發改委157萬元。國資委2013年組織的19個出國(境)培訓團組中,央企等承擔國資委機關人員費用434萬元。
擅自改為境外行程、延長停留時間,7個中央部門本級和9個所屬單位的149個團組被查出此類問題,其中民航局及所屬單位有113個團組、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有9個團組。如海洋局2012年組織的跨部門「赴南極長城站考察慰問司長團」,批復11天、實際行程13天,其中6天在法國和智利。
中央本級
2014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1.51億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9.76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1.27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6.63億元,公務用車運行費34.64億元),公務接待費10.48億元。與2013年年初預算相比,2014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8.18億元,下降10.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減少1.6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2.72億元,公務接待費減少3.86億元。與2013年執行數相比,2014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0.03億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增加2.84億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1.26億元,公務接待費減少1.61億元。因公出國(境)費增加主要是受出國(境)費標准調整、出訪任務增多、參加國際賽事等因素影響。
發改委
2014年4月18日,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今日公布,國家發展改革委2014 年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3,766.74萬元。2014年「三公」經費預算數與2013年預算數相比減少177.44萬元,與2013年預算執行數相比增加37.56萬元,主要是「因公出國(境)費」有所增加。
發改委指出,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國家發展改革委結合部門實際,制定了《加強和規范「三公」經費管理的若干措施》,提高了「三公」經費預算約束力,規范和控制了2013年「三公」經費支出。2014 年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3,766.7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2,480.0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710.99 萬元、公務接待費575.67萬元。2014 年「三公」經費預算數與2013 年預算數相比減少177.44 萬元,與2013 年預算執行數相比增加37.56萬元,主要是「因公出國(境)費」有所增加。
發改委表示,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與2013 年預算數相比減少145.0 萬元,與2013 年預算執行數相比增加50.00萬元。主要用於開展發展中國家需求調研和合作磋商、督促協調物資交付等關鍵環節進展。此類境外活動對於深入了解有關國家在氣候變化方面的最新立場和主要關切,宣傳我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擴大「南南合作」的品牌效應,確保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具有重要意義和推動作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數與2013年預算數、2013年預算執行數相同。公務接待費預算數與2013年預算數相比減少32.44萬元,與2013年預算執行數相比減少12.44萬元。
司法部
司法部201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419.4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37.68萬元,比2013年預算數減少32.07萬元,下降11.89%。司法部公布,201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為1419.44萬元,比2013年預算數減少92.44萬元,下降6.1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413.13萬元,與2013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768.63萬元(全部為公務用車運行費),比2013年預算數減少60.37萬元,下降7.28%。
外交部
2014年外交部「三公」經費預算數11324.4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9605.8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410.94萬元,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接待費307.70萬元。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體育總局因公出國(境)費用最高,2014年的預算數達到2.09億元,這一數字高於2013年預算的1.88億元。國家體育總局的因公出國支出主要用於支付運動員參加國際賽事、適應性訓練、進行友好體育交流以及體育援助等事項的開支,而邀請外來體能專家等開支則計算在公務接待內。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預算報告,2014年因公出國(境)預算增加主要是加入了索契冬奧會和仁川亞運會參賽的相關預算,但預算報告並沒有提供具體的出國團組數量和人數。
② 企業離退休人員費用交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離退休人員的費用,是從職工福利費科目支出的嗎。
職工福利費支出的標準是工資總額的14%,超出14%的部分,需要做納稅調整,調增納稅利潤。
③ 為離退休人員發放補貼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文件關於福利費的規定為正列舉,不在列舉范圍的不能作為福利費處理。 關於離退休人員行業自建補助等統籌外費用,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中職工福利費包括(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離退休職工統籌外退休津貼、統籌外費用,不屬於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直接扣除。 對此各地也有相關規定,建議企業處理之前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處理為妥: 《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通知》:企業在社保局發放基本養老金之外支付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和節日慰問費不屬於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因此,不能在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參考《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內。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雖然離退休人員已經不再為企業提供勞務,應當納入社會保障體制予以保障,但由於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水平仍然比較低,企業為他們支付統籌外費用,實質上屬於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業為本企業離退休人員發放或支付的統籌外費用,暫定可按照職工福利費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給離退休人員發生的費用要符合企業的相關制度、不以避稅為目的。 但在企業重組情況下,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則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 一是按規定從重組前企業凈資產中預提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由重組後企業承擔人員管理責任的,重組後企業發放或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從預提費用中直接核銷,不作為企業職工福利費。 二是企業實行分立式重組,將離退休人員移交存續企業或者上級集團公司集中管理,並將按規定預提的統籌外費用以貨幣資金形式支付給管理單位的,管理單位發放或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從專戶中列支,也不作為管理單位的職工福利費。
④ 離退休人員工資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問:我單位屬於尚未改制的科研院所,人員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在職員工。分為事業編制人員和簽合同的人員;二是離退休人員。國家每年撥付的離退休經費數額很少,需要企業將差額部分墊出。企業所得稅有無關於離退休經費的所得稅處理?企業自己彌補的部分能否稅前列支?企業對離退休人員的經費補貼能否稅前扣除,各地口徑不一,公開渠道未取得所屬河南省口徑規定,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處理。以下規定供您參考:
1、中央性法規:
目前可參照的是稅務總局對定點聯系企業(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的口徑: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第一條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與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支出的稅前扣除問題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地方文件:
《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通知》(青國稅發〔2009〕10號)規定,企業在社保局發放基本養老金之外支付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和節日慰問費不屬於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因此,不能在稅前扣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新地稅發〔2010〕82號)第四條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征管問題規定:
……4.離退休職工統籌外費用,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醫療費、暖氣費等費用,應作為福利費進行所得稅處理。
《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9〕91號)第十條關於離退休人員有關費用的稅前扣除問題規定,納稅人為離退休人員發放(報銷)的取暖補貼(取暖費)、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離退休人員)等相關費用,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浙江省寧波市國家稅務局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問題解答》第15個問題規定:
企業發放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補助能否稅前扣除?企業對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節日慰問、生活補助等費用可否在稅前扣除?
企業發放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補助不能在稅前扣除,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節日慰問、生活補助等費用可作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⑤ 離退休人員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離退休費用應免爭稅,除非是退休後又工作費用,按國家標准交稅。
⑥ 離退休人員通過獲取勞務報酬違規嗎
這個不算違規,有好多老專家都是退休返聘人員,這個是狠正常的現象,不過要注意合同改簽還得簽,待遇什麼的也要落實在合同當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這是我所了解的,希望能幫助到您,祝您退休生活工作愉快。
⑦ 離退休人員工資支出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嗎
企業所得稅法復實施條例第二十制七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稅總辦函「2014」652號一、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與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支出的稅前扣除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⑧ 為離退休人員發放補貼可以稅前扣除嗎
關於離退休人員行業自建補助等統籌外費用,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中職工福利費包括(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離退休職工統籌外退休津貼、統籌外費用,不屬於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