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員工享受帶薪年假嗎
退休員工與用人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
因此,退休職工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⑵ 是否享受年休假,退休人員可以有年休假嗎
退休人員如果返聘去企業工作的話,我覺得應該也要享受年休假。
⑶ 當年退休人員當年是否還享受帶薪年休假
國家對抄此沒有具體詳盡的襲規定,都是單位自行掌握,一般來說,上半年大到退休年齡的激余物,就不再給年休假了,下明液半年退休的可以給予年休假,也可以按照年休假的天數按照出勤月數分配,能給幾天就給幾天,比如當年應該享受年休假10天,7月份就退休了,只給5天就可以了,隨毀模單位自己掌握吧
⑷ 職工退休當年是否享受年休假
提前休完即可。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⑸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的職工是否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根據實際上班的月份計算。如7月1日退休,可享受一半年假。
⑹ 退休當年年休假怎麼算
可休的帶薪年抄休假天數,請參閱如下規定自己計算: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⑺ 退休人員還有年休假嗎
沒了,退休人員不再是企業職工,企業沒有權力放假了。
⑻ 勞動法規定退休當年的年休
職工退休、勞動合同終止,當年應休年休假按已經工作時間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不予版計算。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⑼ 2月份退休,還能享受年休假補助嗎
能否享受年休假補助,取決於退休前已工作的天數,若有可享受的帶薪年休假,既可以要求版休息,權也可以要求支付日工資收入300%的報酬。
具體可參閱如下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⑽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了,其前幾年沒休的年休假怎麼辦
達到退休年齡,職工未休年休假的,按照國家規定處理。
根據《企業職工帶回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答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