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辭職後按企業交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按企業的算還是事業單位的算
你是事業單位辭職後,按企業交的養老保險是吧?我是這么認為的,你交的是企業養老保險,當然是按企業單位的來計算哦!不過按企事業沒有多大關系的!主要是看你交的養老保險費高不高?如果你養老保險費交得多,你的退休金就高哦!
⑵ 事業單位二十七年,企業六年,按那種方法退休
最後在企業或者自由職業身份退休,就按企業養老金計發辦法。
最後在事業單位退休,就按事業養老金計發辦法。
兩個辦法其它沒有什麼區別。
⑶ 社保原來是按事業單位,後來轉企業,以後退休金會不會受影響
如果你已經是屬於企業了,那麼退休時候按企業退休。
以前繳的養老金依舊有效,以前應該算視同繳費年限的依舊有效。
謝謝你的提問
⑷ 按事業單位職工標准繳納養老保險金,為什麼退休的時候按企業職工退休這合法嗎
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進入企業當月起,開始參加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入個人養老金賬戶,補貼標准按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⑸ 事業單位退休有何規定和企業退休有啥區別
事業單位退休規定如下: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兩者區別如下:
1、養老金來源不同
國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所以不涉及事業單位「吃」企業養老金的情況,而是由財政埋單。
2、待遇不同
企業退休職工領取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除了養老金外,還有一部分職業年金。
(5)事業單位按照企業退休擴展閱讀:
關於事業單位退休的其他注意事項
1、養老保險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
各級政府將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實行社會化發放。各市將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3、延長退休後繳費問題
改革後經批准適當延長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年滿70歲時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計發養老金待遇。
⑹ 事業單位退休到社保局卻按企業退休
你好!這個看地方政策吧,可以去勞動保障所咨詢。
⑺ 請問事業單位的職工退休時單位要給按企業退,有什麼辦法阻止這樣的行為
關鍵在於你是否是事業編制,是的話是不能按照企業待遇退休的。
了解清楚後向主管領導反映。
可以到你單位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人事科去了解你的編制情況。
⑻ 請問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退休是按企業還是按事業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按企業員工退休,養老金發送由社保發放,相關文件規定請咨詢所在地人力社保局。
自收自支是所在單位依據政府或物價價部門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項行政性收費,然後按當地財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資金用於本單位的日常開支及工資發放。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編制與其他全額和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一樣都要經過當地編制部門批准,進人一般也要像公務員一樣進行統一招考(軍轉幹部除外)審批。
但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目前二到三年會隨著全國事業單位的改革其性質有所變化,一些明顯具有行政執法性質的的單位,會轉為公務員或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大部分單位在將行政職能收歸具執法職能的行政單位後,會轉為國有企業。
事業單位分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形式。其編制根據行業不同細分,是要經過當地編制部門批准。
(8)事業單位按照企業退休擴展閱讀: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繳的多,領的多,繳的少,領的少。退休金少,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效益差,工資低。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多為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有生產經營收入。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薪酬高,「五險一金」甚至「二金」繳納及時,按工資收入足額繳納,過去甚至有按300%繳納的。繳得多,就領得多。
如果單位效益不好,甚至連工資都發不出來,或者是單位和個人對養老金不重視,只按最低限額繳納養老保險,就會造成猴子吃栗子「朝三暮四」的結果,只顧了眼前的利益,忽略了退休後的生活。
雖然在崗時工資因為不扣或者少扣個人應繳裕費用部分,看起來多拿了,卻忽略了個人繳的,國家同時還要補,為了眼前的利益,喪失了長遠的利益,退休後看到養老金比別人少了一大截,才後悔莫及。
2、繳費比例低。企業效益不好,或者個人對社保制度認識不清,不繳或者盡量少繳社保費用。想方設法隱瞞實際收入,按最低60%繳納社保費用,只為了每月多領那幾百塊錢。結果到了退休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
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的普惠政策,個人和國家共同做大蛋糕,保障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不受影響。養老金發放十幾連漲,也是為了解決隨物價上漲,對退休人員生活水平的影響,確保全民享受國家經濟發展的紅利。
在職時不按時足額繳納,退休卻抱怨拿的少,顯然是對個人和國家集體的不負責任。
3、繳納的是企業養老保險。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繳納的多為企業養老保險,其計算方式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區別很大。在職時績效工資、崗位津貼補貼等領的多,退休時領得少。
為了解決養老保險待遇差異,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實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並軌制度改革,早日實現機關事業和企業實行同一種養老保險制度,使兩者退休差異問題逐漸得到解決和完善。
⑼ 請問事業編制,按企業退休這合理嗎
根據你的敘述可以判定,2000年你們被分流到單位下屬的企業工作,說是編制沒有改回變,實際上被答欺騙了,編制已經從事業單位編制改變為企業單位了,所以才造成現在按企業性質辦理退休的事實,事業單位編制內的人員退休的時候,退休金比企業退休的多將近一半,至於提前退休問題,因為你們已經納入企業人員范圍,已經不存在按事業單位人員辦理提前退休的事了,所以,也就沒有什麼補辦一說,只能說2000年你們糊塗了,沒有緊追領導,搞清楚分流以後身份性質的事,現在知道了也只能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