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參保繳費了,並且繳費年限符合社保退休要求,你也刑滿釋放了,法定退休年齡也到了,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貳』 請問國家關於刑滿釋放人員的社保政策問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其工作年限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因此,如果被判刑前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服刑期間達到退休年齡,其原所在單位不再負責其養老問題。如果被判刑前在企業工作,並隨企業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其服刑期滿後符合退休條件,可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各省份都不一樣,你最好到社保局查一下,以江蘇為例:
各地實行養老社會保險以後,職工被判刑刑滿釋放,其判刑前參加養老社會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與重新工作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達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省政府139號令規定享受有關養老保險待遇。
『叄』 刑法是否有刑滿釋放人員退休待遇
犯了刑法別想有這福利了!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肆』 國企刑滿釋放人員如何辦理退休
職工被判刑後,企業應當對該職工的勞動關系作出處理(如: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應當向職工本人宣布,職工本人應當在企業處理決定書上簽字,企業可以將該職工本人的檔案連同判決書和企業處理決定書,一並移交當地勞動部門。企業未按照上述辦法處理屬於職工仍與該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即職工刑滿釋放後原單位仍須繼續錄用。
『伍』 關於對刑滿釋放人員的社保規定
一次性補齊吧
如果繳納時間已經夠了的話,可以辦理退休了
『陸』 有刑滿釋放人員繳15年養老保險就能辦退休手續的文件規定么
刑滿人員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
根據《監獄法》的規定,專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屬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刑滿人員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也是普通勞動者,享有同等的權利,履行同等的義務。按《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當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監獄法》
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柒』 刑滿釋放後能否辦退休
問:被判刑並服刑期間是否停發?
答:《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問:服刑期間死亡儲存額能否繼承?
答: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問:在職人員刑滿後能否辦退休?
答: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如其被判刑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自其刑期開始之日,社會保險統辦機構即應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此前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親屬。
問:刑滿釋放後有無退休金待遇?
答: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法亂紀被判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而《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中則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不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
綜合解釋基本上解釋你的問題。請與你所在單位聯系,確認你的勞動關系後協商處理。請記住是解決此類問題是在良好的溝通基礎之上,可動用原在企業內部的關系協調處理。實在不行可付諸法律,望你能如願以償。
『捌』 刑滿釋放人員可繼續領退休工資嗎
目前該方面的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或者說是各地的規定是不同的。第三,根據《監獄內法》第三十七條 對刑容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由以上可以看出,刑滿釋放人員應該享受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
同時,例如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的有關文件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後可以按照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被判處徒刑緩期執行的,緩刑期間繼續發放養老金,但不參加調整。
『玖』 刑滿釋放人員能不能辦理退休
職工因為犯罪入獄,企業即可解除其勞動合同(過去叫開除),其原來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一律作廢,參加養老保險的,按照實際參保年限計算繳費年限,出獄之後,繳費滿15年以上,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不能辦理退休,你說的是1990年被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屬於開除,那時候,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還沒有實行繳納養老保險,鐵路部門從1993年才開始繳費,之前是不可能給你繳費的,
『拾』 刑滿釋放人員辦退休,為什麼不能算視同繳費年限
刑滿釋放人員辦退抄休,服刑之前的工齡不再計算,不能視同繳費年限。為何不能計算,是因為法律法規的規定,是違法犯罪的代價。緩刑也是刑罰的一種,判刑之日起就被開除公職了,服刑期間沒有工齡自然也就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職工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10)刑放人員退休條例擴展閱讀:
固定支付年限包括固定支付年限和實際支付年限。固定職工在執行前系統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國家規定的時間連續計算工齡,可以作為「檢查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混合「繳費年限」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構事業單位職工正式轉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市知識青年下鄉招聘合同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其軍事時代和時期農村根據國家規定的計算連續工齡,可以視為付款的年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