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正2006)40號)
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中央駐閩)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人才中介機構:
結合國家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政策,現就經省人事廳或設區市人事局(除廈門市外)批准設立的人才中介機構中的代理人員(下稱代理人員)的有關檔案工資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凡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代理人員,由人才中介機構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標准核定檔案工資,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在本人檔案中記載。其中,原執行職員工資標準的,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套改;原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工資標準的,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套改。
二、上述代理人員,一律按2006年6月30日經過政府人事部門核定職務工資對應的管理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套改薪級工資和崗位工資,並按套改後檔案工資調整養老保險費繳交標准。2006年7月1日後,上述代理人員若獲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由所在單位聘任的,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可按所聘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調整核定檔案工資,並按調整後的檔案工資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對上述代理人員,人才中介機構應及時為其設立工資台帳,辦理記載檔案工資事宜。在代理期間,本人及單位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且沒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由用人單位出具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證明,經過檔案所在人才中介機構確認簽章後,可報同級人事工資部門核准記載正常晉升薪級工資,工齡連續計算。今後遇國家調整工資標准時,按規定予以調整記載檔案工資,並相應調整社保繳費標准。
四、上述代理人員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由人才中介機構辦理其檔案工資轉移銜接手續,提供檔案工資記載表、養老保險繳納情況等相關材料,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鑒認後,由錄(聘)用單位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重新確定工資、認定連續工齡,按工資基金管理許可權審批。
五、其他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但未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的代理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為工作人員後,由人才中介機構提供其經畢業生主管部門簽發或核簽的報到證或保留其全民所有制人員身份手續的文件、經人才中介機構復核簽章的各階段用人單位實際在崗工作考核材料、養老保險費繳納情況、檔案工資記載表等相關材料,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鑒認後,由人才中介機構辦理其檔案工資轉移銜接手續。錄(聘)用單位根據政府人事部門簽章鑒認的檔案工資記載表等材料,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重新確定工資、認定連續工齡,並按工資基金管理許可權追加工資基金。
六、本文所提到的檔案工資,作為已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代理人員調整社保繳費標準的參考因素,也作為代理人員重新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後的工資銜接參考因素,不作為其現所在服務單位發放實際工資的依據。
七、代理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由人才中介機構辦理退休確認手續。其中,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人員,由人才機構報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核發退休養老金。
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的代理人員,2006年6月30日前已確認辦理退休手續的,經同級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簽章後,可以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2006年7月1日後達到退休條件的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代理人員,經其所在人才中介機構確認簽章後,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退休人員計發退休養老金。上述符合退休條件人員今後遇國家調整退休費標准時,按照有關規定調整養老金標准。
八、本文從2006年7月1日執行,過去規定與上述意見有不一致的,按上述意見執行。
福建省人事廳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B. 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暫行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回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符答合國家和省工齡政策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中,按照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可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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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福建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喪葬費是如何計發的
喪葬費各省市標准都不一樣,一次性撫恤金,目前事業單位執行的是人社部發號文件。軍工單位也是屬於事業單位的一類,以下可參考: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勞動保障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務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經研究,現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本《通知》下發後,《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人薪發〔1994〕48號)即行廢止。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D. 福建省關於5.12退休幹部享受幾項待遇
福建省關於5.12退休幹部享受的待遇如下
1、按照黨和政府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離休幹部、「5.12」幹部和退休幹部職工的各項政策性補貼,由職能部門按政策規定及時足額發放。
2、確保離退休幹部職工享受院內發展成果津貼,由職能部門隨工資同時發放。
3、凡涉及到離退休幹部職工生活利益的有關文件,要及時向離退休幹部職工傳達。
4、按「省委保健辦」和「兩費中心」通知,及時組織離休幹部、非離休二級保健對象進行體檢;並適時組織退休幹部職工體檢。
5、根據離退休幹部職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組織他們參加力所能及的社會活動或郊遊。活動經費由學院按有關規定劃撥,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應加強管理、合理開支。
6、每年元旦、春節、「五一」、教師節、國慶節、中秋節,由職能部門向離休幹部、「5.12」幹部發給與在職人員同等的節日費;退休幹部職工按在職人員標準的50%發給。
由學院撥款給工會作為工會會員福利,離退休幹部職工享受同等待遇。
7、組織形式多樣的離退休幹部職工「重陽節」慰問和活動,慰問費視學院財力而定,活動費每人50元,由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組織,人事處、工會、共青團、體育部配合,退管會小組協助召集。
8、鼓勵離退休幹部職工參加老年大學學習,一般每人每年可憑學費的發票,在80元以內限額報銷。
福建的「5.12」幹部是指—— 1949年10月1日之後到1950年5月12日之間參加工作,享受供給制待遇的退休幹部稱「512」幹部。(1950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老幹部簡稱「512」幹部有誤。省財政廳老乾處未對「512」幹部界定作解釋。)
E. 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有什麼標准
不算。這兩個都不算
F. 福建省退休養老保險怎麼計算方法
福建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於1995年底前參保人員)。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
(6)福建省退休人員供養辦法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G. 福建省企業養老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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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國各地都出台新養老金方案,福建省2017年養老金怎麼調?養老金調整每年都在一月份開始進行,到時南方財富網將會及時更新養老金調整方案最新消息,福建省養老金方案怎麼調?福建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多少?在此期間各位可以參考「關於2016年福建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福建省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閩政〔2016〕36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財政廳: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對我省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的批復意見,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5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由省人社廳、財政廳測算,另行確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統籌區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由各統籌區測算,另行確定)。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含在2015年度新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並於當年達到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對2015年12月31日以前達到或超過7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200元的,補齊至2200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其他調整政策
(一)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二)企業「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納入本次調整范圍,定額調整部分按所在地機關事業單位統籌區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參加當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也納入本次調整范圍,所需資金由當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三)納入省直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以及由各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本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級統籌基金統一撥付(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調整養老金辦法由廈門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所需資金由當地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解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分級統籌分別撥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他特定人員,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六、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辦法和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於2016年9月30日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發放到位。
按照本通知規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范圍內企業退休人員具體調整標准,以及省直和中央屬駐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具體調整標准和所需資金及渠道,由省人社廳和財政廳另行發文。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各設區市(含廈門)、縣(市、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具體調整標准和所需資金,由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另行發文,同時抄送省人社廳、財政廳。
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協調解決,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應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完成後,於2016年10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人社廳、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
H. 錯過了2020年福建省企事業退休人員的認證怎麼辦
你好,錯過了2020年福建省企事業退休人員的認證,退休金會被暫停發放,需要本人親自到社保中心辦理認證後才會繼續發放退休金
I. 離退休人員管理辦法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離退休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因此,離退休工作部門及人員要努力做到。
1.敬業愛崗,以熱情周到地為離退休老同志服務為中心,以讓離退休老同志滿意為標准,更好地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老同志,發揮他們的作用的要求,克服困難,落實政策,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
2.認真落實,積極主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開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動,宣傳離退休老同志為電力事業所做的貢獻和他們的優良品質,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
3.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迴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4.為老同志服務要全心全意、滿腔熱忱,吃得苦、受得累,做老同志的貼心人。努力創造條件,拓展活動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於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使老同志老有所樂。
5.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老同志通報情況,徵求意見,讓老同志及時了解電力事業改革、發展的情況,為電力事業建設出謀獻策。
6.要堅持經常、有計劃地適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把走訪慰問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去抓。新年(春節)、「十、一」(老年節、中秋節),對離退休老同志普遍慰問,發慰問品或慰問金。離退休老同志住院後,由離退休工作部門代表工區領導前去探視,其探望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元。
7.離退休職工去世後,要前往職工家中慰問,並協助辦理善後事宜。對家屬提出的不附和規定的要求,要做好解釋工作;對喪事過程中的各種迷信活動,要進行教育制止。認真按政策規定落實撫恤金、喪葬費、遺留問題等。
8.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按中共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局黨組織________發(________)________號文執行,即退休職工活動經費每人每年________元。
9.退休職工管理服務費及辦公費,工區可根據費用成本核定一定標准執行。以上經費由退休管理辦公室統一掌握使用,各項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但可以跨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