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聘用退休人員,如何規避工傷風險
恩,確實,國家明文規定退休人員不再適用於所有的社會保險。
最常見的就是參加一個商業保險,而且死亡賠償不要低於45W的商業保險(工亡現在是43萬+贍養費,也不會低於45萬的)。
⑵ 公司聘用已退休人員如何預防風險
按法律規定簽訂好雙方聘用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同時應參加適當的商險(參保時要與保險公司明確,否則也有不予理賠的風險),以減少些可能的危險(上下班意外等)
⑶ 聘用退休人員工作有哪些利弊
退休再就業已成社會普遍現象,尤其高端人才皆為德才兼倍之人,是寶貴資源和財富,若能得到可喜可賀。即便是普通崗位招納對囗退休人員也是駕輕就熟,對新員可以起到帶動和培訓作用,善加利用事半功倍。
以上講的是優點,應該慎加註意的是身體狀況,正式聘用前一定要確定當前其人的身體是否有潛在危險性疾病,是否適合再工作。如果健康狀況良好,那麼恭喜您水到渠成!
⑷ 接近退休年齡的人員的聘用問題,有什麼法律風險
你好:建議如下:來
1、只自要沒有到退休年齡,就可以聘用,並且可以繳納社會保險,全國如此,不必擔心;
2、一旦聘用,除了社保外,請做好其他勞動保障工作(如工資發放,勞動保護),減少意外情況的發生,從而避免勞動訴訟;
3、建議給老人家購買商業人身意外險,畢竟老人家容易受傷什麼的,能夠在社保之外進行補充。
4、廣告下,到我家網上找個擅長勞動糾紛處理的律師給你指導下,免費的。
⑸ 單位聘用離退休人員應該注意哪些事項發生工傷怎麼辦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不符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主體資格,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規調整,因此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雙方不訂立勞動合同,應該訂立聘用協議。 需要強調的是:由於離退休人員年齡偏高,在實際工作中發生意外情況的概率也高,因此建議用人單位一定要在聘用協議中具體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工傷、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用人單位可以考慮在聘用已享受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時,為其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一旦發生意外,單位可以減少需要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風險。另外,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重新進入勞動生產領域的離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請示》的復函([2005]310號)規定,「關於離退休人員重新就業後發生工傷如何處理的問題,現行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我們認為,應當參照《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9號)的規定辦理。該通知規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工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妥善處理;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從國務院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退休返聘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同樣參照工傷保險相關待遇進行處理,但由於離退休人員不受勞動法規調整,與企業發生爭議不能通過勞動仲裁方式解決,可以直接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解決。 希望企業用工時一定要依法行事、謹慎處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這樣勞動者才能有保障,企業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將來的損失和風險。
⑹ 退休後的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是否適用勞動法
勞動法上主體之一來是勞動者,在自勞動法實施細則上對勞動者的定義是年滿18周歲到退休。根據您的描述情況來看,您和原單位在您退休後是聘用與被聘用的關系,所以您與原單位發生的爭議不適用勞動法。聘用關系也需簽訂聘用協議,有關酬金和其他待遇可事先談好,固定在協議中,這樣也受法律保護的。
⑺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這樣是否合法有哪些風險
合法 但 不是按勞動法管轄 是 按民事僱傭關系 沒有工傷保險 一但出事 按民事賠償 用人單位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