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咨詢社保,今年事業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未出台,可能月底會有消息,耐心等待...
Ⅱ 2014年上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加工資
事業退休人員為什麼工資,而加補貼,我工作了33年工資只有每月746元,為什麼工資講職稱呢,這很不公平的,這樣下去差距加大哦
Ⅲ 2014年上海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任何消息,看樣子還要等個把月。
Ⅳ 上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2014年前交納的養老保險能退還給個人嗎
要看你 們單位的具體情況。如 果以前屬於不強制參加企業社保、退休後公費養 老,領取退休 工資的事業單位,2014年10月起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之前按你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在編人員)視同繳納,即你雖然沒交,但視同你已經交了。如果以前屬於強制參加企業社保的事業單位,若單位沒交,應當補繳2014年10月前的企業社保,並自2014年10月起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Ⅳ 上海市機關事業單位在14年10月至18年退休中人是否按新政策計發養老金嗎
「中人 」的問題主要是50-70後的問題,因為他們很多 人長期不需要交納社保,特別是企事業單 位的人,雙軌制的破冰,設置了十年過渡期,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而在銜接和過渡過程中具體發放方法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5)上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2014養老金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各地區要按照《決定》要求,積極創造條件實行省級統籌;確實難以一步到位實現省級統籌的,基金可暫不歸集到省級,建立省級基金調劑制度,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
全省(市、區)要制定和執行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政策,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籌項目和標准以及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一編制和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
明確省、地(市)、縣各級政府的責任。各地區要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業務經辦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要求,統一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規程和管理制度,統一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省級集中管理數據資源。
Ⅵ 上海市在14年10月至18年退休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是否已理順了嗎
上海市在14年10月至18年退休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是否已理順了嗎?
通過去當地社保局以及撥打社保局服務電話12333這兩種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Ⅶ 上海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2014年何時增加
將在3、4月份調整,由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一般高於企業單位養老金,所以調整即增資不會超過10%,但在增加金額的絕對值上,一般還是高於企業的。
Ⅷ 上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2014年加多少
目前沒有相關政策出台。
Ⅸ 在14年10月至18年上海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是否要重新核算嗎
在14年十月至18年上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中退休,養老金是不需要重新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