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有住房公積金嗎
辦理退休手續時,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仍有餘額的,可以全部提取出來。退休後,不可以繼續繳納公積金,也不能享受公積金了。
退休人員從退休之日起,單位就巳經與你解除了勞動關系,你巳經不是單位的在編員工,單位巳經沒有義務和責任再為你繳納住房公積金了。因此,職工退休後國家就不再為他們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了。
公積金賬戶雖然是自己的,卻並不能夠隨時存取。它是按月繳存,並只有當個人要買房、租房或裝修時,且能夠提供出相應的證明材料,方可申請提取出來,否則,就要等到退休後一次性全部取出。由此可以看出,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為了保障在職員工住房問題的一種激勵機制。
(1)退休人員還有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參考資料:住房公積金-網路
② 退休人員是否可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
不可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2)退休人員還有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③ 退休工人還有公積金嗎
退休工人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但是年齡不能超過70歲,例如現在60歲,那公積金貸款只能貸款10年。
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條件
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七)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貸款期限:借款人的貸款期限最長可以計算到借款人70周歲,同時不得超過30年。
④ 退休後還能繼續交住房公積金嗎
是不能在繳納的。抄
住房公積金襲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⑤ 退休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退休提取公積金是銷戶提取,可以獲得公積金賬戶的全部余額。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備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
2、用於其它住房消費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3、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⑥ 正常退休後單位還給交住房公積金嗎
不會繼續享有。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在職職工是指在單位中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由於已經退休,所以原單位不用再為非在職職工繳納公積金。
拓展資料:
1、簡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主要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⑦ 退休之後還有公積金嗎
退休後還有公積金嗎
⑧ 退休人員有住房公積金嗎
沒有
住房公積金制度對於需要解決住房的職工和家庭來說是 一種資金機制上的保障,而對於一部分暫不需要解決住房困難的職工和住房公積金積累的離退休職工來說,住房公積金是養老金的補充,這是儲戶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為了保障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養老的權益。如果職工離、退休後繼續交納住房公積金,就享受不到這筆資金養老保障的優越性,甚至會降低他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