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死亡需辦理哪些手續
退休人員死亡後,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必須及時向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報告。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站應在10日內攜帶《退休人員減少表》、戶口本原件、死亡人員火化發票(享受土葬政策的少數民族,帶清真寺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和《醫學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蚌埠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辦理減員後,至蚌埠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養老中心)養老費用結算科辦理領取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退休人員死亡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和相關附件:
② 退休職工去世後 都需要辦什麼手續 去哪辦 要准備些什麼
一、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二、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三、申請材料:
1、死亡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負傷或退休後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2個_月;並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的6〜12個月。
企業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死亡,付給家屬喪葬費和一次性的撫恤費。
如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確有困難,原工作單位可給予定期或臨時性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家屬死亡不享受喪葬補助費。
③ 退休人員死亡社保如何辦理手續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個人賬戶金額是可以退的,具體的版時限在死亡的次月去申請權辦理,否則就成了冒領養老金,是違法行為。辦理手續可能還比較麻煩,死亡證明,遺產繼承手續,具體的細則每個地方會有些差異。喪葬費一般是當地上年度三個月的平均工資。
④ 退休人員死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退休人員死亡之後,一般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死亡證明書;
2、火專化證(允許土葬的辦屬理民政部門批准證明);
3、戶籍注銷證明;
4、法定繼承人委託自然人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協議;
辦理死亡待遇結算的熱那亞,可以持上述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和個人賬戶余額領取手續。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⑤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准備哪些材料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應准備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這是一個涉及面比較廣的問題,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為購買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從購買了養老保險開始,其實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家屬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加提供的資料包括死亡證明、身份證、與死者關系證明,戶籍注銷證明、火化證等,向參保地或是領取養老金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
⑥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應准備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領取撫恤金和喪葬費
撫恤金又叫一次性救濟金,目前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按什麼標准發放,各地區都有自定的發放標准。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這里多說一點,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也就是說企業退休人員不幸去世的,養老保險還有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最後,我認為喪葬費和撫恤金的發放標准應該適當提高,因為現在人工、物價都上漲了很多,同樣是去世,應該提高標准縮小差距。
⑦ 退休人員死亡辦手續需帶什麼證件
辦了又沒好處,幹嘛
⑧ 退休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什麼手續去哪辦要准備些什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1、死專亡屬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和個人的話可以去社保局辦喪葬費,如果退休不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還可以退一部分錢,如果家庭條件一般還可以申請遺屬補助。
(8)退休人員死亡需要准備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死亡撫恤對象
因公犧牲軍人
因公犧牲軍人的條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九條: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確認為因公犧牲:
(1)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上下班途巾,由於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認定為因戰、困公致殘後剛舊傷復發死亡的。
(3)因患職業病死亡的。
(4)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以外的其他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對待。
(5)其他因公死亡的。
⑨ 退休職工死亡後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來的個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憑參保人死亡證明,家屬帶身份證明到社保局窗口辦理領取個人賬戶本息手續。
(9)退休人員死亡需要准備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職工死亡喪葬及撫恤費是指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職後死亡的喪葬費,和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以及退職、退休、離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喪葬補助費、救濟費等。
按勞動保險條例規定:企業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費用一般為原所在企業三個月的平均工資; 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時,由企業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費,
一般為原所在企業兩個月的平均工資;撫恤金按其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不同,按死者本人工資的25~50%掌握發給,當被供養者死亡或已達到自立年齡、失去受供養的條件即停止支付撫恤金。
⑩ 退休人員病故後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辦理內容:為機關事業單位已故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計發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回並停發工資。答
2、辦理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
3、辦理材料: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有關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一式兩份,各街道辦事處屬下事業單位一式三份。
5、辦理流程:已故人員所在單位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連同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的有關材料送區人事局。
6、由工資福利股計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區直單位憑審批表到區民政局代領撫恤金和喪葬費並轉交給其繼承人各街道辦事處及所屬學校憑審批表在該辦事處財政所代領給其繼承人其它事業單位按撥款渠道支出。
7、工資福利股將留存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同時根據單位報送的工資統發信息在統發軟體作停發工資處理。
8、喪葬費標准為所在縣級行政區上年度3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為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死者是在職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撫恤金計發工資基數死者是離退休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