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退役軍人保障法有關於退役軍人提前退休一條嗎
新退役軍人保障法沒有關於退役軍人提前退休的規定,只是規定了退休軍人可以享受的相應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條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第二十四條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安置方式的適用條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關於下崗復員參戰人員提前退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條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做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
② 陝西省關於兩山參戰人員提前退休的規定
具體如下:
根據《關於我省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適用范圍
根據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轉發《關於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陝勞社發〔2007〕96號)精神,這次解決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主要指以下幾類人員:
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並參加過為抵禦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
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和參加過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以及退役殘疾軍人。
二、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辦法
上述人員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享受以下政策:
1、為提高個人賬戶基金積累和養老金水平,上述人員每年按最高檔次2000元繳費,其中個人繳費 200元,省和市、縣為其代繳1800元(省和市、縣各承擔50%),合計個人繳費為2000元。
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陝政發〔2014〕25號)的有關規定,繳費檔次為2000元的財政給予繳費補貼200元。當年計入其個人賬戶的繳費和財政補助額為2200元。財政代繳費時限最長不超過15年。
2、年滿60周歲,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補繳滿15年。個人每年補繳費標准為200元,省和市、縣每年為其代繳費標准為1800元,代繳費年限與個人補繳費年限相同,補繳費部分不再享受財政繳費補貼。新的養老金待遇標准從個人補繳費下月起執行。
3、上述人員為重度殘疾人的,個人年繳費為100元,省和市、縣財政為其代繳費年標准為1900元。
(2)關於下崗復員參戰人員提前退休擴展閱讀
參戰人員身份認定:
(一)有關對象及其范圍的界定
1、參戰退役人員的界定。參戰退役人員是指曾在軍隊服役並參加過作戰的退役人員。作戰是指武裝力量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具體界定為:我軍為抵卸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為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的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
主要包括自衛還擊作戰、防禦作戰、對逃離大陸的國民黨軍隊的作戰、出國支援作戰、平息地區性武裝叛亂作戰,以及軍委、總部認定的其他作戰行動。參戰退役人員包括直接參加戰斗的人員和作戰指揮人員、作戰保障人員。
部隊執行維護社會穩定、戒嚴、平息動亂暴亂、搶險救災等任務不包含在作戰范圍,部隊出國維和也不在此范圍。在身份認定過程中,需要把握以下4個方面的問題:
(1)對檔案無參戰記載或無檔案的人員身份認定。一是由本人寫一份參戰經過的材料。二是有1—2名戰友出具證明材料,證明人必須是已經認定的參戰人員;
證明人與被證明人必須具備「四同」,即同時參戰、同地點參戰、同一個部隊代號、同屬一個營級單位;證明人承諾對出具的證明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2)對檔案中有關參戰記載的認定。只要在個人檔案中,如記載有「在自衛反擊戰中(以來)…」,或「在作戰中…」、「在戰斗中…」、「在(到)前線…」,或「履行了國際主義義務」等文字表述的,可認定為參戰人員。
但對於只有請戰表述,沒有參戰結論的,或只有「戰備、備戰、訓練、留守、國防施工」等表述的,不予認定。
(3)對個人持有參戰紀念章、紀念物品的認定。對個人持有的參戰紀念章、毛巾、茶缸等紀念物品,不作為參戰身份認定的依據。主要考慮這類紀念品數量眾多,紀念品上又沒有本人姓名,容易相互轉借,如以此認定參戰身份容易造成混亂。
(4)對於個人檔案中無參戰記載或找不到檔案,同時又沒有戰友證明的人員,屬人數相對較多且反映強烈的,由縣級民政部門派專人前往他們的原部隊查閱有關原始資料,只要部隊有原始參戰記載,其原部隊番號與個人檔案或退伍證中部隊番號一致的,可做為認定的依據。
2、原8023部隊和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人員的界定。8023部隊是國防科工委21試驗基地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代號,從1946年至1996年,多次執行核試驗任務。
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包括參加過核試驗效應試驗的退役人員、執行過核試驗保障任務的退役人員、參加過核爆炸條件下軍事演習的退役人員、與原8023部隊駐同一區域部隊的退役人員、曾在核導彈、核潛艇部隊涉核崗位服役的退役人員等。
③ 下崗失業參核人員可以提前退休嗎
很多人都認為只要是沒有工作就是「下崗職工」了,但實際「下崗職工」是指由於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狀況等原因,已經離開本人的生產和工作崗位,並已不在本單位從事其他工作,但仍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人員。而且這類人員的單位還需要按月為下崗職工支付最低基本生活費,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下崗職工與一般職工一樣需要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才可辦理退休或提前退休。
另外,國家對當過兵人員,除承認軍齡算工齡外,符合條件退休後還會返還你當兵年頭的養老所繳費用,當兵幾年還返幾年,一次性還返到位。在職轉業退伍人員除外。
④ 城鎮退伍軍人下崗後可否提前退休
你可能把退伍軍人看的太高了!
一個已經提早退休的五級殘疾軍人回答你自己的經歷:
提早退休的三個基本條件:
1、繳費年限滿15年(360個月,包括軍齡和1992年以前的工齡);
2、男55周歲、女45周歲;
3、經過社保局屬下的勞動力鑒定中心的鑒定,並得到「大部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上面兩條應該沒有問題的,就是當你去勞動力鑒定中心的鑒定時你就會知道,不要說你退伍軍人,就是我一個行走不便的五級殘疾軍人也是和精神疾患、視力障礙、殘疾人、癌症患者等等苦命的人一樣,不被怠見的同時還看不到一個笑臉的,就像我欠他一大筆錢。
得到「大部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也不是簡單的事,我的好多戰友79-81年參戰負傷六級殘疾軍人的,先後已經到達提前退休年齡,但是得到此結論的就是一半對一半。
以上經歷和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⑤ 城鎮退伍軍人下崗後可否提前退休
城鎮退伍軍人下崗後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前退休,沒有特殊情況需要按照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規定留城的知識青年,可以是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也可以是城鎮應屆中學畢業生。
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比較低,糧食還沒有過關,對增加城鎮和其他吃商品糧的人口,必須嚴加控制。因此,家居農村的退休、退職工人,應盡量回到農村安置,本人戶口遷回農村的,也可以招收他們在農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退休、退職工人回農村後,其口糧由所在生產隊供應。
⑥ 參戰退伍軍人可否提前退休
沒有相關政策規定.參戰退伍軍人退休年齡仍按國家規定的滿60周歲辦理
⑦ 參戰退役人員提前退休
沒有這方面政策。
根據目前政策,在參保繳費滿15年的前專提下,提前退休僅限於當事人屬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一定期限或者經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並不涉及到參戰人員的提前退休政策。
⑧ 下崗參戰人員能提前退休嗎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內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容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⑨ 請問4050下崗退伍軍人能提前退休嗎
目前是不可能的事情,我85年就參加工作後又去參軍退伍後回原單位,社保繳納了十八年回下崗失業就斷了答,前年得了癌症昨天又做了第四次手術又是三期高血壓,頸椎腰椎椎間盤都有比較嚴重的問題走不遠也站不久……就這樣找工作哪個單位敢要嘛,退休又退不了今年才五十一歲,不知道那個瞎逼規定的必須60歲退休,沒有一點人性化。都這個逼樣子了能活到60歲都難說……哎!退休的事情別想了,病退也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