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年蘇州市區企退人員上調退休金每月550元嗎
今年元旦剛過,來目前來看蘇自州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肯定是板上釘釘,不過究竟上調多少現在還沒有官宣,按去年上調的幅度來看,很難達到550元的水平。我覺得會上調300左右。以上是我本人觀點僅供你參考一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② 2009年蘇州退休工人養老金怎麼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了,上調方案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上調後,市區統籌范圍內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為151元,調整後平均養老金達到1482元。市區19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在春節前拿到增加的養老金。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對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部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了我市2009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此次調整的對象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 2008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按月領取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方法分為普遍調整和適當增發兩個部分。其中,普遍調整包括:1.退休、退職(含市區退養,下同)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2.對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1190元的人員,在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10%調整後再統一增發28元,此項增資和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10%增發額相加不得高於119元;3.對2008年12月31日前滿70周歲及其以上(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的退休、退職和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退休類別和年齡段再分別增加20-50元不等的基本養老金。適當增發的對象包括:1.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3.1953年底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4.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5.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低於平均養老金50%(741元)的退休、退職和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以上5類人員,在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予以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和適當增發的具體標准詳見附表)。
根據測算,市區統籌范圍內企業退休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為151元,調整幅度超過我市前四年調整的平均水平,也高於全省本次調整的平均水平,調整後平均養老金達到 1482元。目前市社保中心正在抓緊落實2009年市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市區19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能在2009年春節前拿到手。
③ 蘇州市退休人員補發增老金1月4日退休的能享受補發嗎
今年元月4日剛退休的人員不在江蘇省規定的上調養老金的范圍內。江蘇省今年規定的范圍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巳辦過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所以你享受不了今年上調補發的養老金!
④ 2020年蘇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發怎麼計算什麼時候補發
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保持一致 。.
2020年江蘇省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仍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去年標准一致,主要考慮是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僅25年以上部分掛鉤標准略有提高。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仍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鉤,與去年一致。
......
⑤ 蘇州市社保局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最新政策出來了嗎
新政策出來了。
1、2015年4月9日上午,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新聞通氣會。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3月30日,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公布實施。
2、按照省人社部門的統一工作要求,蘇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4月10起開始發放,將在4月份養老金正常發放時調整和補發到位。
3、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為每滿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
⑥ 怎麼12月份開始蘇州退休人員養老金不是8號發了
每個月發放退休金是有固定日期的。有的地方是八號,有的地方是15號。
⑦ 蘇州市對2020年一月份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這次養老金有所調整嗎
蘇州市對2020年一月份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這次養老金不調整,2019年以前巳經領退休金的,這次養老金按有關規定調整。
⑧ 蘇州市今年企業退休工人養老金調整整加多少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調加傾斜後人均上調10%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3月30日發布消息,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全省將有580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此次調整,新增養老金力爭於4月底發放到位。
普調辦法變化不大,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調0.5個百分點。這一部分主要體現多繳多得,因為繳得越多,基本養老金水平越高,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也越多。
如退休人員王某,65周歲,繳費年限2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元,此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員張某,75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0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⑨ 蘇州今年退休金調整政策何時出台
2018年江蘇省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8〕169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⑩ 關於目前江蘇蘇州退休的規定
關於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蘇勞社險[2009]1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對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部署。經蘇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市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的范圍和對象
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08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按月領取生活費手續的人員。
二、調整的辦法和標准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下同)。
1.退休、退職(含市區退養,下同)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
2.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低於1190元的,在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10%調整後再統一增發28元,此項增資和按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10%增發額相加不高於119元。
3.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人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4.各縣級市及工業園區、吳中區、相城區小集體及其以下人員、退養人員和被征地農民經過換算補繳等方式納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等享受養老待遇的具體調整標准,可由當地按不高於上述標准另行確定,並報蘇州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後實施。
5.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計算結果見分進元。
(二)適當增發部分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發70元。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副高每人每月增發6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發70元。
3.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4.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每人每月增發50元。
5.基本養老金低於此次增加後平均養老金的50%的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增發後的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平均養老金的50%。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的平均養老金為1482元,平均養老金的50%按741元計算。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按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三、調整時間
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四、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所需資金,由各地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五、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籌措資金,精心組織實施,務必將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增發的基本養老金在2009年春節前通過社會化發放的形式發到退休人員手中。
特此通知。
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蘇 州 市 財 政 局
二○○九年一月四日